我老公是來我家做上門女婿的,我有義務贍養公公婆婆嗎

時間 2021-07-02 00:58:18

1樓:中國力量加人民

他家是獨子嗎?獨子就要養,家裡留有兒子就不用,上門的等於女兒這個角色,嫁出去的女兒,家裡有兄弟的,你見過女婿養,岳母岳父的嗎?家裡有兄弟留下的你可以不養,財產也沒你的,你的角色就是嫁出門的女兒,但是女兒還是會孝敬父母的,這個就看各家的心意了。

2樓:巨集邦燙畫

理論上沒有,倒插門意味著男方入贅到你家,孩子都要隨你姓。但是如果男方是獨生子女的話,就必須承擔贍養義務,如果有兄弟的話,由兄弟承擔,同時男方家的分田分地分錢及財產繼承也跟男方沒有關係。在道德層面,有空常回去看看那個把你老公養大的老人吧,給點零用錢,買點東西,畢竟血濃於水呀

3樓:——雪瑩

法律上是沒有上門女婿這一說法,也不會支援這一說法,贍養老人是義務,這個才是受法律保護的。

4樓:列洛羅_翼

嚴謹來說,入贅你家,等於女人嫁給男人一樣,以後都和女方乙個家庭了,和原來的家庭沒關係,但是這只是傳統或者封建時代的風俗,在現代法律面前,擁有中國公民身份證的兩個人結婚後,雙方都有義務贍養照顧雙方的父母,也就起說女方必須負起照顧四個老人的責任,男方也同樣是

5樓:鋒峰風

上門這事根本不是法定,都是私下協商的結果!他父母他就有贍養義務如若不然都可以起訴他忤逆不孝!這跟所謂的上門入贅沒任何關係!必須得給父母養老送終!

6樓:凌暄文

就算為你老公你也要養啊!就算他過來了!那也是他父母我也是!如果你要不養的話那他應該怎麼對你父母呢!都是將心比心的

7樓:手機使用者

人要學會換位思考,如果是你嫁過去,你的父母你管不管?

8樓:小伙心已老

你那意思就是你家給他去他家了,他就可以不管你爸媽了嗎?

9樓:肚兜丶嘟嘟

只要你們沒離婚,不管從道德還是法律上都要贍養

10樓:

不管是上門還是出嫁 最後還是一家人何必說兩家話呢

11樓:失望的時候

有義務,因為這是兒女的責任,

12樓:手機使用者

你做好你老婆的本身工作就可以了。

13樓:對拐九

有這好事,我也想去你家做上門女婿

14樓:肢解的屍體

這個肯定有的。如果你嫁他家去了,他也要養你的爸媽!這是必須的

15樓:淡淡人生

有啊!不管是你的父母,還是他的父母,都應該管

上門女婿對自己的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16樓:華律網

贍養,主要是bai指子女在經濟上為父du母提供zhi必須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費dao用的行版為,即承擔一定權

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幫助。?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婚姻法》規定: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這裡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而不包括女婿、兒媳,即法律沒有規定女婿對岳父負有贍養義務。

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子女應盡的法律義務,贍養是指子女對父母的供養,即在物質上、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費用和條件。雖然《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但是,協助義務不是贍養義務。

17樓:

在我bai國農村有些地方存在du著上門女zhi婿不贍養親生父母,而必dao須擔負岳父版

母的生養死葬並權承繼女方家產的風俗,這種風俗有悖於法律。依據婚姻法、繼承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不能因為出嫁或做他人上門女婿等原因而改變。婚後男女雙方無論到誰家生活,作為贍養人都須履行贍養自己父母的義務。

上門女婿不再分割自家財產,從法律上來說,只能被視為他自願放棄父母遺產的繼承權,但其不能因放棄繼承權而拒絕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因此,雖然是上門女婿,但仍有義務贍養自己的父母。

按照《婚姻法》、《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就算你家有十個弟兄,你必須要盡你自己的義務,要贍養自己的父母,否則你就是違法。不管是哪個公證機關都不敢給你公證,讓你可以不盡義務,不贍養父母。

18樓:何家丫頭初長成

子女都bai該對父母履行贍養du

義務,哪怕他做了上門女zhi

婿。我國《婚姻法

dao》第9條規定:回「登記結婚後

答,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即你在女方家生活無可厚非且受法律保護,但這並不能消滅你們父母子女之間的贍養,繼承等人身密切相關的權利義務。該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贍養費的權利。

」這種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以血緣關係的存在為前提的,兒子以長期與女方生活在一起,已成為女方家的家庭成員之一為理由並不能改變兒子與你們之間的血緣關係,也不能消除兒子對你們的贍養義務。同時我國的《老年人權益保**》第11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即使你們提出要求兒子對你們在日常生活中和經濟上予以照顧,也是合情合理的。同樣作為上門的女婿,對其親生父母也應該有贍養義務。

19樓:三色堇_倒影

上門了父母還是你父母 他養你這麼大 孝敬贍養他是你的義務

20樓:郝拳霸

必須得有,合情合法都得贍養父母

21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有啊~父母把你養大 肯定的贍養啊~!

22樓:月球棒棒糖

有沒有 在於心 法律制約不了人心

23樓:匿名使用者

兄弟四個,因父母高齡無能給老四成家立業,老四做了上門女婿還應該要和三個老兄一樣每年贍養四分之一的義務嗎?

24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我家弟兄四個,我當了上門女婿,父親存了一萬塊錢,他們三弟兄悄悄的就把父親一萬塊錢分了,這合法嗎?我一直都在供養父母,請問怎麼解決,如何是好?

25樓:朵閱功耗

名字復:上門女婿

由於小我14歲的女友制猝不及防的懷孕後,我成了她們家的上門女婿,和丈母娘三個人一起生活。出乎意料是丈母娘居然是我曾經的初戀...

弓,,,,鐘,,,,浩,,,: 朵 閱

上門女婿還有贍養自己父母得義務嗎?

26樓:點點滴滴一號

朋友,肯定有,凡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和責任。

27樓:

有。血緣關係是不能改變的

28樓:

你真把自己當個女的了

29樓:上海葉律師

女婿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嗎

30樓:匿名使用者

有啊!為什麼沒有。暈

入贅女婿有沒有贍養生父母的義務?

31樓:熱浪人間

當然有。

子女贍養父母是一種法定關係。作為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是不會因為做了別人家的上門女婿而喪失的,就像女兒出嫁,同樣對父母具有贍養義務是一樣的。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其中並沒有規定子女因婚姻關係而滅失贍養父母的義務。

32樓:範海賓

當然有的!入贅到別人家不是不贍養親生父母的理由,父母從小把你含辛茹苦的養大,到他們老了你也有義務贍養老人。你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難道你覺得不應該嗎?

33樓:

當然有啦,這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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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果果的犀利子 你好!這就是一個觀念問題,老觀念認為養兒防老,做上門女婿就是別人家的人了!在當前社會,這個觀念是站不住腳的!1 當前交通發達,做上門女婿和在自己家裡生活沒什麼兩樣,或許和自己父母同一屋簷下生活,久了還會有矛盾呢!2 對於孩子姓氏問題,無論是跟父姓還是母姓,都是你自己的後代,本質上是沒...

女生嫁到男方和男方做上門女婿有什麼區別!!我是家裡獨苗!女朋友的媽媽讓我做上門女婿!怎麼辦

問題是 分別很大,有的上門女婿只是掛個名頭,孩子有個隨媽媽姓就好,隨便你們去哪生活,還有一種你住女方家,姓也要改為她們的姓,沒啥人權,肯定各種受氣。 首先是孩子的姓,女方嫁過去孩子是姓男方的,做上門女婿孩子是姓女方的。彩禮的話做上門女婿男方不不需要出的,而是女方家出的。你是獨苗,你父母應該不會同意的...

女友叫我去她家做上門女婿,我女朋友讓我去她家當上門女婿,我要是當了我這輩子會廢了嗎?

所以說,愛情是無條件的,但婚姻是有條件的,有時還會讓人焦頭爛額 你說的這個不是取決於哪方的經濟條件,而是你們倆人誰更再乎對方感受,誰更愛誰. 只要是雙方真的相愛是可以的,至於孩子的姓,是雙方協議的,不是絕對要隨女方的姓。 你也太累了,不如自己在城裡買住房,有時間雙方都可以來常住,如果沒錢就叫雙方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