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店鋪玻璃門晚上被小偷砸了,東西被偷,請問物業有沒有責任嗎

時間 2021-06-05 01:36:50

1樓:眯眼小寶寶

您好,這種情況小區物業管理人員當然是有責任的,畢竟小區店鋪老闆也是交了管理費的,所以物業當然有一定的責任,現在可以先報警,並且讓物業調查監控配合調查!

2樓:

小區店鋪玻璃門晚上被小偷砸了東西被偷,物業肯定是有監管的責任的,你可以跟物業協商一下。

3樓:有你就快了

這個不好鑑定,就你的店來說你有沒有單一交給物業管理費如果有他們應該有責任。

4樓:小棠說

物業是有一部分責任的。但是,如果物業能夠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可以除外。

5樓:來自九天洞身輕如燕的小蘆鈴

從理論上來講是有關係的,但是物業公司肯定要推卸責任,你就看自己是否和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裡面有沒有安全責任這個選項吧。最後的結果也多半是法院起訴這個途徑。

玻璃窗破了 因由自己付錢? 還是物業 有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的

6樓:匿名使用者

玻璃窗破了,應由自己付錢,還是物業,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主要依據是我國的《合同法》和《物權法》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

第二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三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

第三十二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第三十五條 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第三十六條 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七條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你是租賃戶,物業只是管理和服務,不是產權人,房屋損失你應該找租給你房屋的產權單位。

第二,物業維修一般都是由業主購買配件,物業提供輔料,維修後收取相應的維修費用。物業只是對公共設施的維修是必須和無條件的。

關於違建問題,你在物業投訴無果可投訴到業委會,再不行聯絡產權人起訴違建人家至法院。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租的是誰的房,就應該誰來修。物業只負責公共區域的維修。至於你說的違章建築,物業只有勸阻和舉報的權利,沒有強拆的權利。

9樓:歸雲堂主

即使是租的,玻璃錢也應該你出。

因為租住者有義務保持房屋的完好無損。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有交物業費 所以如果打官司你的錯

違章建築是物業的錯

看電視上說的

玻璃窗破了 因由自己付錢? 還是物業 有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的

11樓:

1 既然你是租賃房,是沒有權利讓物業來承擔損失的,可以聯絡房屋的產權人來和物業進行協商,如果有報修,物業方面是會有維修服務單的記錄,不知道你有沒有儲存一份(大部分情況物業是不會給你的),如果有的話,可以通過這個來找物業理論,因為畢竟拖了很長時間,沒有的話,物業方面會有記錄,但是不知道是否能夠找到。

2 至於房屋違章建築,既然樓下已經做好防護網,物業也是沒有權利要求或者前行去拆除,房屋裝修時候會有裝飾裝修協議,涉及到護欄這個問題,具體你們那裡的協議是怎麼籤的,就不太清楚了,但是一般小區是不允許裝的,因為影響同意外觀,但是大部分小區始終是杜絕不了的,這是事實,如果確實小區不允許裝,而樓下裝了,並且願意繳納違反規定的錢,物業也沒有太好的辦法。

其實你可以通過物業,和樓下協商,安裝那種和牆面平行的護欄,這樣就能達到兩全其美的效果。

1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個問題:產權是物業嗎?租賃合同中如何約定?所以你的其一說不過去

第二個問題:租賃合同是否約定關於室內維修是否收費?

不是我教條是跟物業打交道本身就是扯皮的事,要麼就起訴、投訴(注意證據收集)要麼就好好相處,哪怕跟個普通工人處好了都能把玻璃鬆動的問題解決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租賃房,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負責維修,但不繳納房租不對,可以交房租,或 委託人維修,費用由物業支付

物業管理條例第幾條規定公共玻璃損壞,不屬於物業修復?

小區物管處不讓用玻璃窗封陽臺,問:有法規規定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1】小區物業不讓用玻璃窗封陽臺,沒有法律規定。

【2】陽臺,是業主房產的一部分,業主有權利自己封閉陽臺。

【3】物業不讓封閉陽臺,可以帶著證據向建設局物業辦公室投訴。

【4】也可以打市長公開**,反映這個問題。

15樓:於蘭娣

一個小區的整潔,大氣,漂亮,就是看小區的管理,如是你家封個陽臺,喜歡的顏色裝上去,那家的陽臺也封上去了,他們用的是白色的,還有用綠色的,灰色的,還有黑色的,有封的也有不封的,從外表來看,亂七八糟的,你說呢,小區像個什麼樣的。而且好像小區也有規定的,是不允許封的,有損美觀的。小區有規則的。

16樓:微笑丶詮釋心情

他倆說的都沒有錯!

物業是有權利制止業主擅自改裝房子

但這也只是時間上的問題,

時間久了,物管會慢慢鬆懈

總會有人帶頭把陽臺封閉掉

只要出現一家硬扎子制止不了,結果你清楚的!

我經常去給這些業主安裝這些東西,有些小區不管有些管的很嚴

但物業也會遇到身份比較叼 得罪不起的業主所以就控制不了了

想把陽臺做玻璃推拉窗封閉,物業說法律不允許,怎麼辦

17樓:艾悠悠哎

這是物業嚇唬人,法律不允許的事情多了去了。只要有一戶強硬的業主安裝完成後,後期會陸陸續續都岸上。 其實物業公司應該管理的是統一窗型,統一窗子顏色。

外牆玻璃碎裂責任追究,求相關法律解答

18樓:正氣長春

我來你的提問:

一、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你陽臺的玻璃發生碎裂,即使不是你故意扔下去的,如果確實造成了小汽車玻璃的損害,你也應該承擔賠償責任,除非你有證據證明,該小車的損壞不是你陽臺玻璃的碎裂造成的。

因此,你要推掉賠償,須在證明小車玻璃不是你玻璃碎裂造成的這塊下功夫。

二、不是管理處要你賠多少錢,你就賠償多少錢,你可以先和車主協商,必定車主入的是全保,看能不能先讓保險公司賠償,然後你補償一下誤工等其它損失即可。

如果小區發生過多次同樣的外牆玻璃爆裂事件,說明開發商使命的玻璃存在嚴重質量問題,你們業主可以聯合起來和物業協商,對開發商使用的玻璃進行鑑定,如果確實是玻璃質量問題,你們都可以追究開發商的責任,也可以有效地防止今後再發生類似的事件。

最後祝你新春快樂!事情得到圓滿的解決。

19樓:巧米樂

外牆鋼化玻璃有自爆率是正常的,建大樓的時候玻璃廠是有一個保修期的,過了這個保修期後都是由業主自己承擔的。

重灌的玻璃如果還是在建大樓的保修期內損壞的那還是玻璃廠的事,如果超過大樓保修期的都是業主的事。一般鋼化夾膠玻璃沒有外力是很難掉掉落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讓對方 舉證,憑什麼就是你家造成的,不理他,如有錄影,可協商賠償,沒有錄影就不理他,當時為什麼沒找你。

21樓:舞袖諜

首先,已經認定這個外牆玻璃碎了與人為原因無關,以前也有這樣的事情,在法律上來說,一來不是你直接導致,二來不是因為你的疏忽間接導致(比如陽臺上放個花盆掉下去了,就算你的疏忽了,要負責的)。是不可抗的因素,你其實就沒有責任了。

其次,小區管理處的認定其實沒有法律效力,先讓他們把監控錄影調出來看,不管怎麼處理,事實要弄清的。

說來你就沒責任,就算錄影上看清是玻璃下去砸到的,車主也只能走保險,反正全保嘛。

22樓:蘇州凱賓酒店

第一,如果是你的玻璃掉落砸壞車窗玻璃的,你應該負責任。

第二,誰主張,誰舉證,要向你主張賠償,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

第三,他停車的位置是否合法?小區的物業劃得停車位有沒有經業主委員會同意。不是物業畫條線那裡就可以收費停車,車子停在那裡就合法的。

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同意,車位設定不合理的(沒有頂棚措施),物業公司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管理處是沒有權利來判定你的賠款的,要你同意才有效,否可以要求他們起訴,法院判決的才有效力。

預祝春節愉快!

2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建築物等物件損害責任是過錯責任推定,就是說,如果你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那麼就要承擔責任。所以你要調出監控錄影,還有申請鑑定(小區鑑定可作為參考,但一般因為不是專業鑑定機構,不具法律效力)

其次,汽車買了保險,應當先有保險先陪,如果你證明了自己沒有過錯,那麼你就不用負責任了,非人力原因一般在法律上也可以稱為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免責事由之一。

另外,如果物業因為管理疏忽等造成這一結果的話,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