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理賠都包括哪些方面,交通事故訴訟常見的問題,交通事故訴訟有哪些

時間 2021-06-04 07:10:00

1樓:華律網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公路、街道或其它道路上執行時引起或所發生的死人、傷人或物件損失的事故。發生交通事故符合立案條件的情況下,申請立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1、民事起訴狀。

2、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簿等的影印件;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影印件,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同時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主要負責人證明書。3、受委託代為起訴的,應提交原告的授權委託書。

4、當事人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死者家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的基本身份資訊。5、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相關關係的證明。6、提供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相互關係的證明。

7、證明雙方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證明訴訟請求的證據:如交通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法醫鑑定材料、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醫療費發票、傷者誤工工資證明、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等。

2樓:命中註定的

(1)起訴和受理

起訴是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合法權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案件的行為.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因此,起訴才可能引起訴訟程式,使訴訟活動開始.

起訴是當事人的一項重要訴訟權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訴權,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啟動訴訟程式.起訴應當具備的條件是:

①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②有明確的被告;

③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④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受理是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訴後,決定接受原告的起訴並開始訴訟程式的行為.人民法院經過審查,認為原告的起訴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必須受理案件;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2)審理前的準備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應當進行審理前的準備.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組成合議庭並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核對訴訟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3)**審理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審判一般應當公開進行.審理過程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徵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見;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判決.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4)判決和裁定

法庭辯論終結後,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判決一律公開宣告.

判決書應當寫明:

①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②判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

③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④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上訴期滿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交通事故訴訟常見的問題,交通事故訴訟有哪些

3樓:土流集團

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公民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註冊登記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如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親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5、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其相互關係的證明;

6、提交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其相互關係的證明。

二、證明當事人民事法律關係成立的證據

1、提交公安交管部門製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認定書》。因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交管部門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責任加以認定而製作的法律文書。它能證實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且關係到當事人承擔責任的輕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因調解終結書是公安交管部門在法定期限內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損害賠償事宜經調解後無法達成協議而製作的法律文書。當事人收到調解終結書後,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證明賠償事項的證據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賠償範圍通常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後續**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營養費、住宿費、法醫鑑定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財產損失等16項。而上述賠償費用必須要有相應的證據來予以證實,否則難以得到人民法院的採信和支援。

1、醫療費。它包括醫藥費、**費和住院費等。證明醫療費的證據主要有:門診病歷、住院病歷、、門診收據、住院費收據、住院費用明細清單、診斷證明書;

2、誤工費。它是當事人因**、傷殘鑑定、處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導致收入的減少。證明誤工費的證據主要有:

出院通知單、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法醫鑑定書、所在單位的誤工證明及出事前三個月工資表。若誤工人員的工資超過了國家規定的納稅的起徵點,還應當提交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憑證。

3、護理費。它是由於受害人無法自理必須護理而支付給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護理費的證據主要有:

醫療機構出具的需要護理的證明(包括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護工從事同等級護理證明的勞務報酬標準或者護理人員收入減少的證明;若是家屬護理的,應當按照家屬的誤工費提供證據。

4、住院伙食補助費。它僅是針對受害人在住院期間而言,其主要證據包括住院費收據、出院小結和住院病歷。

5、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只要具有死亡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登出證明、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三者之一項即可,並提供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關統計資料。

6、殘疾賠償金。它是受害人因勞動能力的喪失致使需給予收入的減少。其證據包括:法醫鑑定結論、法醫鑑定費收據。

7、殘疾用具費。它是受害人因傷致殘需配置殘疾用具所花去的費用。其證據應當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對受害人需要殘疾輔助器具的證明;國產普及型器具的**標準;配置機構出具的更換週期和維護費用的證明。

8、被扶養人生活費。其證據包括扶養人、被扶養人身份證明及家庭情況證明,包括被扶養人有無生活**。

9、後續**費。通常依據法醫鑑定結論並參考病例證明。

10、營養費。主要是醫療機構開出的診斷證明,並應在診斷證明中註明加強營養。

11、住宿費。其證據表現為住宿費收據,據實結算。

12、交通費。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車、船費。通常就是交通票據。

13、法醫鑑定費。它是受害人在法醫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或者傷殘鑑定而用去的費用。有醫院病力、診斷證明書、法醫鑑定書即可相互印證。

14、精神損害撫慰金。精神損害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人格權和身份權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關於具體的賠償數額,法律對此未作出明確的規定,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15、財產損失。它是因交通事故的發生造成財物所收到的損失,通常為財物受損的評估報告(如:**部門的鑑定結論)和修車發票。

知識連結

交通官司中最常見的證據有以下幾種:

1、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是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加以認定的行為。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分為:

全部責任、無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及責任無法認定六種。交通事故認定書在交通事故處理中位置至關重要,它影響到交通事故法律責任的承擔如:民事賠償、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因此交通事故認定書在交通官司中是非常重要的證據。

2、傷殘鑑定書。傷殘鑑定是指符合評定人條件,承擔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人員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根據檢驗結果按照傷殘評定標準,運用專門知識進行分析所得出的綜合性判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23年釋出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把傷殘劃分為十個等級,從十級傷殘到一級傷殘依次加重,一級傷殘最為嚴重。

傷殘鑑定是民事賠償的重要依據之一,尤其是在要求對方支付殘疾賠償金時,更是必不可少的證據。否則,將由於沒有相應證據的支援而無法獲得應有的賠償。

3、當事人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各種費用的票證和單據。這些費用的單證是要求賠償義務人賠償必不可少的證據,也是法院支援自己賠償請求的依據,否則當事人如果沒有相關證據支援而漫天要價,結果只會白白多交一部分訴訟費、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

4、除了以上幾種重要的證據外,訴訟中常見的證據還有車損物損證明,誤工證明,受害人死亡的還要有死亡證明以及受害人被扶養人情況證明等一系列訴訟證據,只有把各種證據都蒐集起來才能夠最大限度地證明自己的主張,從而獲得最大限度的賠償。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訴訟

4樓:在高椅古村拍電影的冬瓜

總的來說,現在法律規定保險公司應該在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範圍內直接賠償,你的車又購買了不計免賠,所以,對於這個交通事故造成的絕大部分甚至是全部損失(若在保額內)都應該由保險公司賠償的,所以,你的損失應該不會有多大;

你自己墊付的款項,按你的陳述,有些是不合理的,比如,你沒有義務支付傷者生活費2000元,法律你有賠付誤工費的義務。若你支付傷者生活費2000元是支付誤工費則可以理賠。

建議:現在你要對方直接起訴我方和保險公司,然後在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全部賠償;

對於你自己已經墊付的錢,可找保險公司理賠,若保險公司免賠太多,可不同意進行理賠,直接起訴保險公司,那樣,你已經墊付的錢,只要是屬於法律上該賠償的,保險公司基本上都該理賠給你的。

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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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交通事故,我應該如何理賠,這個交通事故,我應該如何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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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保險理賠問題,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對人傷是怎麼賠償的?

你好,我在保險公司做過一段時間,首先碰到這樣的問題不能私了,只能報警處理,讓 認定責任主次。其次是通知保險公司,再次保險公司會找到交警,認定責任問題。開車的都買了第三者險 也是強制買的 關於賠償的費用,保險公司會根據,交警出示的責任比例分攤,例如 你的責任比例是6,對方是4,需支付的醫療費用為3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