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夥做生意,他合夥人耍無賴他拿刀把人捅傷了,不是很嚴重

時間 2021-06-28 14:07:28

1樓:草民學法

1、矛盾糾紛所導致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需要看受害人的傷情鑑定結論,如果傷情鑑定結論達到輕傷二級或以上的,則會被追究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2、如果受害人傷情未達到輕傷二級或以上,則屬於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政處罰範疇。依法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

如果被**認定為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a、結夥毆打他人。b、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週歲的人或六十週歲以上的人。

c、多次傷害一人或一次傷害多人的。

3、受害人因醫療傷情所導致的,合理的、必要的、與損害結果存在關聯性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宿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費用,侵犯其人身權利的人作為賠償義務人,應依法給付。

受害人因傷致殘,其因生活上需要所增加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傷致殘所減少的勞動收入,包括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的生活費,以及因**護理、後續**所實際發生的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給付。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受害人如果傷情較為嚴重,可以申請傷殘等級鑑定,並根據相應的傷殘等級同時主張合理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5、受害人對於損害發生也負有過錯的,侵害人可以依法要求減輕賠償責任。

6、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34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43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7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1條、8條、9條、10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31條

2樓:匿名使用者

涉嫌故意傷害罪,建議抓緊委託律師。判刑是必然的,但要根據受害人的傷情來斷定刑期。根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為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應當予以立案,不需要達到輕傷以上標準。

要分夥但合夥人耍無賴不給我應得的那部分怎麼辦呀 15

3樓:周律師

以“退夥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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