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下來多久可以去看犯人?去看守所可以帶什麼給犯人,去看犯人要帶那些證件

時間 2021-06-18 13:59:00

1樓:day忘不掉的痛

到不同的地方探監,要求是各不相同的。

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

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2樓:正氣長春

如果法院已經判決,超過法定的上訴期限,經法院送達看守所判決書後,就可以去看犯人。

去看守所看犯人,一般只允許帶衣服之類的日用品。

持身份證即可。

3樓:牛魔王

只要法院宣判並執行,送到監獄後就可以去探望了,在沒宣判之前關在看守所是不能見面的,只能給東西,必須要**之日或宣判後才可見到本人。

去看守所一般帶點沒有釦子和繩子的衣服鞋子之類,給犯人看守所的那個帳上記點錢,也可以帶一些規定內的食物。

不需要證件。

4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判決生效了,就可以要求會見。

2、可以送錢,不能帶物品。

3、要帶身份證。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判刑多久後可以探監,探監需要什麼手續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般探監時,需要攜帶個人的身份證件。

1、會見人需出具與被會見人關係證明和本人身份證。

2、首次到監獄會見親屬、被監護人的,需帶地方公安機關出具的會見人與被會見人關係證明和本人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到監獄獄政部門辦理會見證。

3、會見人系港、澳、臺籍的,需經省監獄管理局批准後,方可到監獄辦理會見證。會見人系外國籍的,按照《外國籍罪犯會見通訊規定》(司法部76號令)執行。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依法判處刑罰後,應當在一個月內送交服刑地執行。

根據《監獄法》規定罪犯服刑期間可按規定會見親屬,但並沒有明確具體日期,各地監獄規定又不完全一致,可按具體服刑監獄規定執行。

6樓:未來法律

判刑多久後可以探監

一般來說,判決書生效後一個月內移送到監獄執行,罪犯到監獄後,在規定的時間可以探監。

其法律依據是《監獄法》第15條:

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什麼時候可以探監

一般相關規定是只有在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判決生效後,家屬就可以申請會見了。

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

注意:在監獄探監並不只限於親屬,朋友或其他人經過申請得到批准後也是可以見的。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誰可以探監

根據我國《監獄法》第48條的相關規定,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親屬範圍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及其配偶等,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但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需要會見的罪犯,在每月發信時提出會見的要求,中隊幹警隨信寄發《會見通知書》,會見物件按照規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罪犯會見的物件原則上指罪犯的近親屬和監護人。

探監要帶什麼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

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

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具體可以諮詢實際的監獄單位。

探監需要什麼手續

1、會見人需出具與被會見人關係證明和本人身份證。

2、首次到監獄會見親屬、被監護人的,需帶地方公安機關出具的會見人與被會見人關係證明和本人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到監獄獄政部門辦理會見證。

3、會見人系港、澳、臺籍的,需經省監獄管理局批准後,方可到監獄辦理會見證。會見人系外國籍的,按照《外國籍罪犯會見通訊規定》(司法部76號令)執行。

4、罪犯會見時可接受下列物品:

(1)內衣、**、線衣、棉被和鞋子(皮鞋除外);

(2)內容健康的書、報及學習用品;

(3)適宜監獄內開展的文化體育活動用品;

(4)經監獄醫院或衛生所簽單同意的外購藥品。

要注意,從外面送東西或送錢給犯人是不可以的。

以上內容由朱明瑛律師提供,若您

望採納!

判刑後的犯人,可以直接去看守所看他麼?要不要先辦什麼手續?

7樓:哈哈親愛的

依據看守所不成文的規定,罪犯在送監獄前,是會通知家屬見面的,判刑後就可以去看了。在判決生效後,拿相關證件,辦過看守所發的《家屬會見通知書》,就可以去監獄看親人。

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主體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二、證件條件。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1.

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三.時間條件。這一條件規定只有的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8樓:卡汐摩多

不能直接去看守所會見。必須憑看守所發的《家屬會見通知書》才能會見,而且要在規定時間內,原則上限3人(直系親屬或配偶),記得帶好有效身份證件以便核對。

去監獄看望犯人需要什麼手續麼?可以帶什麼東西?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般探監時,需要攜帶個人的身份證件。

1、會見人需出具與被會見人關係證明和本人身份證。

2、首次到監獄會見親屬、被監護人的,需帶地方公安機關出具的會見人與被會見人關係證明和本人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到監獄獄政部門辦理會見證。

3、會見人系港、澳、臺籍的,需經省監獄管理局批准後,方可到監獄辦理會見證。會見人系外國籍的,按照《外國籍罪犯會見通訊規定》(司法部76號令)執行。

10樓:匿名使用者

要帶會見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應該注意的是,會見服刑人員的只能是其直系親屬,其他親屬和朋友會見要經過監獄領導特批,以對服刑人員改造有利為最起碼的條件。現在一般的監獄都不允許帶東西了,確實要表達心意的話,可以帶適量現金,一般不超過500元。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帶上戶口本 身份證 判決書 另外 可以帶必要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費

12樓:匿名使用者

帶上您自己的身份證,帶現金,帶上幾包高檔煙,簡單的禦寒衣舞。一般監獄的會見室旁都有監獄辦的小賣部,通常,監獄幹警都會以監管安全為由,要求您在小賣部給所探望的犯人買些日用品等監獄允許購買的物品。另外給您看的犯人的零花帳上交錢就ok了。

煙準備有些意外情況出現時,比如,您和您的親屬想多聊一會兒,或者,管會見的幹警臨時不在等等,這時就需要掏出煙了,配合您的笑容,一包一包的發吧,唉,一人坐牢好多人跟著受罪。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每個地區監獄都會有所不同,大致如此吧。沿海發展較快的地區比內地就會正規些,廣東比湖南就正規許多。

判刑後多久可以探視?

13樓:華律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但會見人犯,每月不許超過一次,每次不得超過半小時,每次會見的近親屬不得超過三人。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如果屬於涉嫌犯罪還正在審理期間,避免串供影響對案件的偵辦,不允許人犯與外界通訊和會見,只有委託的律師可以會面。

如果已經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會在五日內發出家屬通知書,通知內容中包括看守所的地址、會見日期和有關準備手續等內容 。如果沒有接收到通知,可以查詢公佈的**詢問。

14樓:movielover丶

《監獄法》規定,第二十條:罪犯收監後,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15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書生效一個月後

1、根據《監獄法》第40條的規定。

2、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3、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

4、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

5、判決書生效後一個月內就移送到監獄執行,到監獄後,在規定的時間就可以探監。

擴充套件資料

在看守所叫做看望,去監獄的時候叫做探監。

一般情況下,只要移送審查起訴以後家屬就可以申請去看望了;判決後,家屬也可以申請看望。判決書生效後一個月內就移送到監獄執行,到監獄後,在規定的時間就可以探監。

一般法院做出判決後7日以內會送交執行機關執行,也就是說7日內犯人會送到監獄服刑,到監獄後就可以依照監獄的探視規定申請探視。

一般監獄的探視時間是固定的,詳細時間安排需要諮詢服刑監獄。

參考資料

16樓:匿名使用者

前後要一一個月之後就可以探視一個地區一個規定具體的情況。

1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依法判處刑罰後,應當在一個月內送交服刑地執行。根據《監獄法》規定罪犯服刑期間可按規定會見親屬,但並沒有明確具體日期,各地監獄規定又不完全一致,可按具體服刑監獄規定執行。

18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法院做出判決後7日以內會送交執行機關執行,也就是說7日內犯人會送到監獄服刑,到監獄後就可以依照監獄的探視規定申請探視,一般監獄的探視時間是固定的,詳細時間安排需要諮詢服刑監獄。

19樓:蔣德順

在看守所叫做看望,去監獄的時候叫做探監,一般情況下,只要移送審查起訴以後家屬就可以申請去看望了;判決後,家屬也可以申請看望。判決書生效後一個月內就移送到監獄執行,到監獄後,在規定的時間就可以探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怎麼去看守所看人,去看守所看人的過程是什麼樣的?

細水長流 1.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如果委託律師的話,要和律師簽訂委託合同,簽署授權委託書,律師憑律師證,授權委託書,介紹信或律師公函就可去看守所會見。2.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去探望,攜帶當地街道辦事處 居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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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法,關在看守所,一般多久才會判下來

這個跨度很大的,一般的刑事犯罪,比如事實清楚 證據確鑿的交通肇事案件 故意傷害案件 次數少的盜竊 搶奪案件等,自逮捕之日算,三個月左右就能判 但是如果是大的刑事案件或者複雜的刑事案件又或者是次數較多的刑事案件,需要的時間就較長了,大概一年左右能判 所有具體要看你是什麼犯罪以及當地公檢法辦案效率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