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裝修工人接一點活,沒有合同,工人摔傷了怎麼辦

時間 2021-06-12 13:03:53

1樓:土流集團

僱主應給予賠償。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侵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工人受傷屬於工傷嗎

1、只要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且受傷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

四、十五條之規定的,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都應按工傷待遇獲得賠償!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3、如果單位不承認和工傷職工存在勞動關係,首先確認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相關證據,如工資卡、工資單、考勤卡、暫住證以及其他一切能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這些證據材料可以是書面證據,也可能是證人證言、錄音證據、實物證據、電子證據等。**於:

廈門律師

4、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5、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3樓:七臺河李陽平

沒有書面合同按事實合同關係處理。但室內裝修工程一般是按承攬合同關係處理,承攬人在完成承攬事務中自傷或造成第三人傷害的,由承攬人自行承擔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注:關於承攬合同的相應事項,在《合同法》第251條至286條有法律規定。

4樓:三十五年陳

賠錢,如果傷者有責任,適當分責

我從包工頭手上接了點活,我沒和工頭籤合同,工人出了工傷誰負責.

5樓:合肥律師楊浩

從包工頭手上接活,沒有籤合同,工人出工傷由有用工主體資格的建設單位負責。

法律依據:(勞社部發12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四條規定,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對於建築工地工人,處理工傷應按如下步驟進行:

第一步,要求承建單位墊付醫療費,進行**。

第二步,收集勞動關係的相關證明,勞動關係證明材料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必備材料,沒有勞動關係證明,將無法啟動下一步的工傷認定程式。

第三步,進行工傷認定。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

第四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

第五步,申請勞動仲裁,索賠工傷待遇。

6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合同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由該建築的承包單位負責。

7樓:手機使用者

在工作中受傷,沒有合同沒關係,包工頭負責,你沒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