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先打人,然後對方受傷了,對方報警!說我們打傷的怎麼辦

時間 2021-06-12 12:44:42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進行取證,證明是你們私有還是他們侵佔還是公有財產。之後他們法院鑑定你可以問他們傷勢是不是人為打傷?如果不是人為打傷,你說要他們提供傷勢是你們打的詳細據證(人證物證)。

問他們摔傷可能是對方自己摔傷,並不是屬於我方過錯。(還要看身體之間有沒有肢體碰撞)如果不是就不成立傷人賠償,屬於雙方有過錯,看情況各方都要承擔責任,具體看情況。還要看誰屬於過錯方

錄口供的時候一定要說對方自己摔倒滾到坡裡的 ,如果包含你推倒對方或者你打對方那麼責任就大了,錄口供就說沒打對方是對方打你 自己滑倒的, 一旦承認你和對方有打鬥情節 ,你就得承擔賠償責任,.更甚重傷害會坐牢 所以不要承認動手,實在不行就說對方打人自己防衛對方自己滑倒. 最好能花點錢私了送點禮.

要是對方咬定了公安局和法院也偏向對方該花的錢還得花否則會比較嚴重.最嚴重就是坐牢 因為涉及骨折.重點是你有沒有沒動手推或者打對方造成對方摔倒.

公安機關如果認定是否你有動手造成對方摔倒 如果是因為你動手造成對方摔倒 ,那麼你要負完全責任,如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不負責任和負不完全責任)但是正當防衛一般適用於 搶劫 殺人 **等惡性事件,打架鬥毆是雙方責任,所以一定要強調對方責任 和強調和自己關係不大 把損失降到最低

祝您一生平安,財源滾滾

2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們當時也要報警啊,此時再說何用?現在只能是找律師好好應對了.

3樓:籃網的羽

有理不在誰先報的警,把事情說清楚了,警察也要講理**,關於賠錢的事,可以去醫院調取病理,看看是不是因摔傷花的錢。

媽的,這年頭人都是瘋子,還有一種方法,就是晚上沒人去他家打一頓

4樓:別古看法

1、派出所說人家法院鑑定說是被打傷的,要我們負刑事責任——案件沒有到法院審理的環節,法院是不會對案外人做鑑定的。“要我們負刑事責任”?如果是法院要你們負刑事責任,法院怎麼不來找你們。

2、骨折了——是摔傷還是打傷,是要憑證據證明和可以通過法醫鑑定確定的。

3、我該怎麼辦——先把事情的經過想清楚,寫下來,和派出所據理力爭。不行就通過法律程式解決。

5樓:雲遊彌勒佛

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認倒黴吧。

6樓:匿名使用者

錄口供的時候一定要說對方自己摔倒滾到坡裡的 ,如果包含你推倒對方或者你打對方那麼責任就大了,錄口供就說沒打對方是對方打你 自己滑倒的, 一旦承認你和對方有打鬥情節 ,你就得承擔賠償責任,.更甚重傷害會坐牢 所以不要承認動手,實在不行就說對方打人自己防衛對方自己滑倒. 最好能花點錢私了送點禮.

要是對方咬定了公安局和法院也偏向對方該花的錢還得花否則會比較嚴重.最嚴重就是坐牢 因為涉及骨折.重點是你有沒有沒動手推或者打對方造成對方摔倒.

公安機關如果認定是否你有動手造成對方摔倒 如果是因為你動手造成對方摔倒 ,那麼你要負完全責任,如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不負責任和負不完全責任)但是正當防衛一般適用於 搶劫 殺人 **等惡性事件,打架鬥毆是雙方責任,所以一定要強調對方責任 和強調和自己關係不大 把損失降到最低

爭吵中,對方先動手打人了,然後還手著打傷對方。還手著應負什麼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打架過城中我鏈子打不在了

8樓:手機使用者

屬民事責任,可能要賠償一定的醫藥費。

對方先動手打人,導致雙方輕微傷,已報警了,對方住院了,當天叫我付醫療費,我沒付,我跟警察說等醫院清

9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報警,行政處罰由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節確定。至於對方訛人,讓對方向法院起訴,法院是講證據的,根據過錯責任和後果賠償,且賠償必須有依據,不是對方想讓賠,想要多少就多少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這件事我應該怎麼辦呢!

11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先動手打人,

你屬於自衛,

你同派出所說明清楚,

該怎麼就怎麼辦,不要急。

對方先動手打人,自己還手,這樣造成兩人都傷了,傷情差不多,報警後,警察怎麼處理?是對方先動手。

1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傷情不嚴重,應該是按一般的治安案件處理,罰款、拘留。是誰的責任,不能簡版單看是誰先動手,要權看具體的傷情、地點、動因、事由等。

1、《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對故意傷害他人致輕傷,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傷情達不到輕傷的,應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參見刑第13條,刑訴第15條)

2、第三十條規定,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情節較輕尚不夠刑事處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公安機關可以依法調解處理:

(一)親友、鄰里或者同事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雙方均有過錯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

(三)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四)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13樓:亅

警察說哪人裡無賴倒過來陪六百錢給他

14樓:_藍色下午茶

對方應該不會無緣無故打你吧?如果是你先招惹別人,那就怪不得人家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