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可以提出重新分配財產嗎,已經離婚了,還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財產嗎?

時間 2021-06-07 19:08:16

1樓:命中註定的

首先,根據法律的規定,領取了離婚證,雙方的婚姻關係也已經結束,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也產生了效力。

如果一方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法律不予支援。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況的,可以去法院起訴重新分割財產:

1.協議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2.協議離婚後,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3.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4.登記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因此,如果不存在上面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您去法院起訴重新分割財產,勝訴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不過,您可以試著與對方溝通協商。

2樓:律問問

以下情況可以,訴訟時效為2年,從當事人發現次日算起。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相關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常說的離婚分割財產,指得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由個人所有,不參與分配。離婚財產的分配,先由夫妻共同協商,則不受範圍限制。協商不成,根據法律規定,區分夫妻共同財產。

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以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性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哪些財產是不計入共同財產,歸夫妻一方個人所有?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後,如果一方出軌等有過錯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提出訴訟請求,要求法院少分或者不分財產,這種說法是錯誤的,這是常見誤區。根據《婚姻法》47條的規定,不分或者少分財產的情形只包括: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

婚姻法對於一方有過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情形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婚內出軌並不包括在內。在下列情況下,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已經離婚了,還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財產嗎?

3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如果對方分割財產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況,在離婚一年內是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財產的,具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4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離婚後能否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屬於離婚後財產糾紛,主要存在以下情況:

1、當事人雙方離婚時,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對於財產的分配問題產生的糾紛。

包括協議離婚時,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也包括訴訟離婚時,法院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處理,由當事人另行處理的情況。

前一種情況,比如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時,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房產由雙方約定離婚時暫不進行分割,待達到一定條件後才進行分割。條件成就後,依據離婚協議約定進行分割,此時雙方已經離婚,因此屬於離婚後財產糾紛。

後一種情況,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一條(參見下文【法律依據】)之規定,訴訟離婚時夫妻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在判決夫妻雙方離婚的情況下,一般只判決爭議房屋由夫妻一方使用,對所有權爭議不做處理。待完全取得所有權後,雙方再到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訴訟解決爭議,此時雙方已經離婚,因此屬於離婚後財產糾紛。

2、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後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這種糾紛相對比較多,比如夫妻雙方在離婚時達成了離婚協議,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拿到離婚證後,雙方就已經離婚。但由於離婚協議中約定了夫妻的共同財產中的一套房產歸一方,但房產證名字還是另一方的名字,另一方在離婚後須配合一方更換房產證上的名字,將所有權變更到一方名下,但另一方在離婚後反悔,拒不履行配合過戶義務。

在這種情況下,一方只能依據離婚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自己對房產擁有所有權,並要求另一方履行配合過戶的義務。法院判決生效後,一方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依據法院生效判決和生效證明過戶。

3、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一方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般是一方在訂立協議離婚時,被另一方欺詐或者脅迫,事後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或者撤銷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條款。這種情況有一個除斥期間,即必須在離婚後1年內提出,1年的時間不存在中斷、中止的情況。同時還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另一方存在欺詐或者脅迫的情形。

在司法實踐中,要證明對方存在欺詐或脅迫情形,比如脅迫需要提供及時向**報案的記錄、**備檔的案件筆錄等,從其內容反映出受到對方脅迫,不得已簽訂協議,並非一方真實意思表示。

4、婚姻關係結束後,一方發現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的在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財產而引發的糾紛。

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非常普遍,主要指夫妻中一方向另一方隱瞞收入,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隱藏、贈與、變賣、毀壞或偽造債務侵佔夫妻共同財產等,另一方並不知情,但在婚姻關係結束後,另一方發現一方存在上述行為及涉及財產,在規定的時間內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這些尚未分割的財產進行再次分割或者賠償一主損失。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從另一方發現之日起,兩年內都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再次分割,一方有過錯的,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分析結論:案件簡介中提到的情況,不符合上述四種情形之一,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即使受理,在查明情況後,也會駁回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1、《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婚姻法》司法解釋一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3、《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九條:男女雙方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5樓:許乃義律師

南京專業離婚律師許乃義為您解答:

首先,根據法律的規定,領取了離婚證,雙方的婚姻關係也已經結束,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也產生了效力。

如果一方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法律不予支援。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況的,可以去法院起訴重新分割財產:

1.協議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2.協議離婚後,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3.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4.登記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因此,如果不存在上面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您去法院起訴重新分割財產,勝訴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不過,您可以試著與對方溝通協商。

6樓:安娜

離婚了,他要我說別跟家人說,財產他說多少就是多少,因為我沒文化所以不懂,我感覺二套房是他的,錢他比我多,我還可以起訴從分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離婚。在辦理離婚時,已經對雙方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原則上是不可以再次分割,如果發現一方有藏匿,轉移的,可以在一年內提出再次分割,

8樓:甲珈藍澍

你好,我們已經離婚了,離婚協議書上沒下,口頭上答應賠償我錢,現在一直拖著說沒有,分明不給 我請求起訴男方重新分配財產

9樓:我愛

一年內可以起訴,要求重新分割,但前提是有證據證明當初是受脅迫或者欺詐簽下協議,否則不可變更。

10樓:張偉傑律師

當然可以,

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11樓:深圳張勇律師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若無證明有欺詐或脅迫,法院會駁回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訴訟請求。

你可以發現對方有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沒有分割。在發現該財產2年內向法院起訴要重新分割財產,且因男方有隱瞞財產的行為,到時會少分或不分財產。

離婚時財產分配不公是否可以申請重新分配

婚姻法 第47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 轉移 變賣 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 轉移 變賣 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婚姻法 ...

關於離婚後財產分配問題,關於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如何分配夫妻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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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離婚後,可以重新起訴分割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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