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諮詢 我的小叔(無子女,父母)去世,有兄弟姐妹,我爸(去世)排行老大,請問遺產怎麼分

時間 2021-06-07 19:08:16

1樓:房產律師劉巨集輝

此種情況,可根據我國《繼承法》相關規定進行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同意 risebaby7788的觀點:由你小叔現有的繼承人——一個哥哥兩個姐姐三人平分,如果有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他們也應該平分。

你本人不能代位繼承你小叔的遺產,

因為我國對代位繼承人規定的範圍較窄,我國法律規定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其他繼承人如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不發生代位繼承。

相關法條:

《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3樓:匿名使用者

遺產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你小叔沒有子女,沒有父母。如果有配偶那就是配偶繼承遺產。

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沒有,那就找第二順序,你小叔的大哥去世,但是還有一個哥哥兩個姐姐,那就由他們平分,如果有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他們也應該平分。

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要攪清楚,你小叔去世在前,還是他的父母去世在前。如果是你小叔去世在前,他又沒有子女,而他父母去世在後,則他的父母是他的合法遺產繼承人。如果是他的父母去世在前,他去世在後,則他的4個兄弟姐妹平分他的遺產,各得1/4。

但還有一點,如果你父親是先於他去世的話,則他過世後的遺產,由他還在世的3個直系親屬繼承(即除你父親的3個兄弟姐妹),而你父親的子女無權繼承。

5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去世,你可以繼承你父親所應繼承的份額,這叫做:代位繼承。不知道他有沒有妻子,如果沒有,你得財產總值的1/4。如果有妻子,那財產和你沒半毛錢關係。

6樓:

按照繼承順序,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7樓:我買妳

嗯可能你能分到一些的。似乎每個人都能分到四分之一。 但是 你小叔的爸爸媽媽在麼? 只要在 所有的人 一分錢都得不到。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夫親的子女代位繼承你父親的份額、你二叔、你的兩個姑姑共同平分這兩套房產。

無子女的叔叔去世了,其遺產應該如何分配?

9樓:貓貓俠

首先要看,叔叔生前有沒有留

遺囑,如果有,就以遺囑為準。如果沒有的話,那就在叔叔的配偶和叔叔的父母都是叔叔遺產的法定第一序位繼承人。

在規定上,在同一序位繼承人之間,應該均分遺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章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無子女的叔叔去世了,要看叔叔生前有沒有留遺囑,如果有,就以遺囑為準,如果沒有,那就在叔叔的配偶(不管是幾婚,只要有婚姻登記證就是,也不管登記了幾天。)和叔叔的父母(包括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養父母)都是叔叔遺產的法定第一序位繼承人。原則上,在同一序位繼承人之間,應該均分遺產。

二,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及順序: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11樓:勤勞的老克

您好!按《繼承法》規定,有遺囑的遵循遺囑,沒有遺囑的,其財產有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父母早亡,無妻子兒女的弟弟去世,如沒有遺囑,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

侄兒侄女和外甥女無繼承權,也不能代位繼承。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天啊,你們直接告訴他沒遺囑的情況下妹妹繼承不就行了,只知道複製貼上,題都不看一眼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