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民工中暑導致死亡是否在建築工程意外險的賠償範圍內

時間 2021-06-06 23:05:42

1樓:京picc保險專家

不在。建築工程意外險,僅承擔意外責任,中暑死亡,一般鑑定為猝死,而在意外險裡面,猝死是屬於責任免除的,如果想保,得加突發急性病死亡才行(如果想加,還得保險公司批准才行)。

意外傷害的的定義: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猝死的定義:指外表看似健康的人因潛在疾病、機能障礙或其他原因在出現症狀後24小時內發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如有司法機關的法律檔案、醫療機構的診斷書等對猝死進行認定的,則以上述法律檔案、診斷書等為準。

意外險責任免除(如果想保,就要加特別約定):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中特別約定的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的事項;

(2)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3)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故意自傷;

(4)被保險人鬥毆、酗酒、猝死、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6)被保險人妊娠(包括異位妊娠)、流產、分娩、節育;

(7)被保險人因精神疾病而導致的意外傷害;

(8)被保險人因整容手術或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醫療事故;

(9)被保險人因受國家管制藥物的影響或未遵醫囑服用、塗用、注射藥物而導致的意外傷害;

(10)被保險人從事潛水、空中運動、攀巖、探險、摔跤、武術、特技表演、賽馬、賽車及其他高危險活動或高危險運動;

(11)戰爭、軍事衝突、**或武裝叛亂;

(12)核**、核輻射或核汙染。

2樓:手機使用者

最少賠個30萬

我爸的一個公人在去工地的途中,騎著摩托車因病摔倒在地,搶救無效,最後私了花了好幾萬。

以前我聽說,只要死在工地上保險公司、老闆、承包者等各方面都要賠一點,一般都是三四十萬

如何界定意外傷害保險的意外傷害

3樓:鑽誠投資擔保****

意外傷害保險中所稱意外傷害是指在被保險人沒有預見到或違背被保險人意願的情況下,突然發生的外來致害物對被保險人的身體明顯、劇烈地侵害的客觀事實,只有同時具備“外來”、“突發”、“非意願”、“偶然”等條件,才能構成該合同的保險事故

4樓:張爍醫生

意外傷害保險責任判斷方法如下:

1.被保險人遭受了意外傷害

(1)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必須是客觀發生的事實,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測的。

(2)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的客觀事實必須發生在保險期限之內。

2.被保險人死亡或殘廢

(1)被保險人死亡或殘廢

死亡即機體生命活動和新陳代謝的終止。在法律上發生效力的死亡包括兩種情況,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證實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式推定的死亡。

殘廢包括兩種情況,一是人體組織的永處性殘缺(或稱缺損) ;二是人體器官正常機能的永久喪失。

(2)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廢發生在責任期限之內

責任期限是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特有的概念,指自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90天、180天、一年等)。宣告死亡的情況下,可以在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訂有失蹤條款或在保險單上籤注關於失蹤的特別約定,規定被保險人確因意外傷害事故下落不明超過一定期限(如三個月、六個月等)時,視同被保險人死亡,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但如果被保險人以後生還,受領保險金的人應把保險金返還給保險人。責任期限對於意外傷害造成的殘廢實際上是確定殘廢程度的期限。

3.意外傷害是死亡或殘廢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1)意外傷害是死亡、殘廢的直接原因。

(2)意外傷害是死亡或殘廢的近因。

(3)意外傷害是死亡或殘廢的誘因。

當意外傷害是被保險人死亡、殘廢的誘因時,保險人不是按照保險金額和被保險人的最終後果給付保險金,而是比照身體健康遭受這種意外傷害會造成何種後果給付保險金。(這是意外傷害保險責任判斷的一個重點)

工傷保險和意外險有什麼區別

5樓:萬里雪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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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版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

權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遭受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體蒙受傷害而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