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去世了,女兒沒有操辦老人後事,孫子操辦老人後事,事後女兒要求分割遺產怎麼辦

時間 2021-06-06 06:26:10

1樓:若憶如絲

如果女兒在老人在世期間盡到贍養義務,只是在老人過世後沒有具體操辦老人後事(一般情況下嫁出門的女兒在孃家如果有兄弟家操辦的情況下,是不過問的具體細節的,只是老人去世後陪伴到老人火化),這種情況下,老人女兒是有權分割遺產的。

如果女兒在老人在世期間一直沒有盡到贍養義務,同時在老人離世後也沒有前往,這種情況下在道義上是說不過去的,但是如果老人女兒要求分割遺產,只要有相關人證明人證明她沒有贍養的事實可以走法律程式。

2樓:

女兒沒有盡到義務,少分或者不分老人的遺產,對於女兒的要求,可以不採取支援,拒絕她不合理的想要分割老人的遺產。

3樓:

從道德法庭上來看,女兒沒盡孝,是不能分割遺產的,但是從法律上來講,女兒有權繼承遺產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女兒盡了贍養的義務,那麼女兒就有權利要求分割遺產,反之,如果能夠證明女兒沒有盡到贍養的義務,那麼,女兒是要不到遺產的

5樓:大明湖畔草青青

如果老人沒留書面醫囑,從法律上她是享有一部分老人遺產繼承權的。

6樓:設定使用者名稱個屁

這個。他女兒是有這個權利,分割遺產的。

7樓:咎珍利

道德上說不過去,但法律上女兒是有權繼承老人的遺產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於情於理女兒都有繼承權的,但是兒女都有贍養義務,現在的法律法規肯定會有女兒一份,這裡沒有說女兒放棄贍養權放棄傳送老人,你孫子也不能越鍋臺上炕,一個巴掌還是拍不響的,哪個女兒能不管父母,除非父母偏心把所有家產都給孫子了,這樣女兒生氣不傳送老人是有情可原的,但是家產必須有女兒的

9樓:羽樂小將

你好,這個女兒無權分割遺產的

10樓:許冰

如果有證據證明女兒沒有盡到贍養義務,可以試試讓她少分或不分

11樓:海神

那肯定是沒有她的,知道嗎,因為出事情她不管,所以財產她也沒有份,知道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老人遺產子女都有份。根據具體情況分配。

兒子死在老人前面,孫子給老人辦了後事,孫子有權繼承老人的財產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爺爺去世後,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兒子先於父親死亡的,孫子有權代位繼承爺爺的遺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兒子去世後,孫子可以代位繼承爺爺奶的遺產。這是《繼承法》中明確規定的。

老人去世沒有遺囑如果不提出財產分割(有一套房產),那麼老人女兒可否要求老人兒子給予相應的金錢補助。 5

15樓:王元頁

1,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繼承人之間可以平分遺產,也可以協商遺產份額

2,不進行遺產分割,一般一方繼承人無權要求其他繼承人對自己進行補償

3,如果房產因一方繼承人實際居住,又無能力購買其他繼承人份額而造成房產無法分割的,在實踐中居住一方繼承人應對其他繼承人因無法分割遺產的利得損失進行補償

16樓:呂艾

【1】老人沒有遺囑,從老人去世時,就發生了房產繼承。

【2】繼承人是老人的2個兒子和2個女兒,他們是老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3】老人2個兒子不想賣房。可以和兩個姐妹協商,給老人女兒錢。

【4】不想撕破臉,不去法院,可以的。協議一下,按現**價給兩姐妹錢,一共拿出約500萬元。

【5】如果兩姐妹去世,他們的子女是可以繼承自己母親起的房產的,那就叫代位繼承。

【6】現在房主是老人嗎?

【7】現在必須寫有協議,說清房產繼承怎樣分配。

【8】誰知在兩姐妹活著時候,情況會有什麼變化?

【9】夜長,夢多。還是協商把房產分好吧。兩姐妹拿錢,心緒定。兩個兒子,要來房子,寬寬心。

【10】如果兩姐妹有變化,在兩年內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的,把房產分好,大家都安心。

17樓:匿名使用者

兩女兒去世後兩女兒的子女享有和兩兒子的子女一樣的繼承權(指對其父母應當繼承份額的繼承權)。兩姐妹也可以放棄繼承份額為代價提出金錢補償要求。

18樓:

老人去世,繼承已經開始,如兩女兒去世,她們的子女有權繼承其母親依法繼承老人的財產份額,和兩兒子的繼承權不是一回事。

《繼承法》第八條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請注意法律規定的最長訴訟時效。超過二十年,不能起訴了。

19樓:張趙泳律師

你好,兩女兒的子女也享有一樣的繼承權,可以代為繼承。涉及財產這麼多,建議馬上進行分割。可以不賣,但是可以直接就房產部分進行分割,如約定房子各自繼承的部分等等。

20樓:無花瓷

兩女兒去世後其子女可以代位繼承,繼承權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