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書不簽字會怎麼樣,交警大隊責任認定書不簽字有什麼後果

時間 2021-06-05 22:16:03

1樓:譚鈺清成化

如果是車主的原因,則認定書的責任主體應該是車主,而不是你,所以,你要慎重考慮

2樓:淮北日月升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不簽字並不影響其效力。

2、當事人對責任認定書有異議的,如果有確切證據證明足以推翻,可以在三個工作日內向上級交警提出複議。複議以一次為限。

3、司法實踐中,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通過複議推翻的並不多,所以提出複議要慎重。

3樓:天津市劉律師

1、事故認定書是一種證據,不是事故雙方的協議,是由交警根據事故情況做出的, 無論簽收與否,均要生效。

2、簽收會產生一個複核的期間,因為根據規定,如果收到後不服認定書,可向上級公安申請複核。

4樓:誠心為您諮詢

如果交警部門送達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不簽字,交警部門的案件承辦警官可以在送達證上簽字,說明當事人拒絕簽字的情況,就可以視為已經送達。

所以,即使當事人不籤,也算已經簽收了。

交警大隊責任認定書不簽字有什麼後果

5樓:海洋之心

1、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不需要當事人雙方簽字認可的,如果需要簽字,應該是送達簽收。對方不簽字和事故責任認定結果沒有關係。對方如果不同意責任認定的結果,只能採取向上級申訴的方式。

換句話說,如果對方指正不是司機開的,是你爸爸開的,要推翻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必須要向做出事故責任裁決的交警部門的上級進行申訴才能改變,不簽字沒有任何意義。

2、對方當事人認為實際駕車人與責任認定書上的駕車人不符的,當然口說無憑,要出示證據的,除非他們有錄影資料,或者有2名以上,與其無相關利益者的證明,一般無法推翻既定的裁決的。應關注的地方是,不要讓對方搞假人證得逞。

3、事故責任認定書出具以後,特別是被判無責或輕責的一方的車輛,交警是沒有理由再扣留的,應該立即返還。法律規定交警扣車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檢查鑑定車輛是否存在影響安全駕駛,導致事故發生的故障。既然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已經出了,至少說明安全鑑定已經完成,不能有其他的任何理由扣車不放,這點要和交警交涉。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七條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第四十八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了,我不籤會怎樣?

6樓:呼呼豬

不籤沒有關係!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行政行為,不會因為你的不承認而不生效。

你可以有異議,也可以不簽字,但是對於法律文書的生效沒有干擾作用。

你可以通過法定渠道進行同級申訴,也可以到責任認定單位的上一級進行復議,或者直接到責任認定單位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7樓:法之道

不籤不影響責任書的效力,不籤你可以申請複核。採納謝謝

8樓:摯愛翡冷翠

交通事故認定書不簽字,不影響責任認定的法律效力,送達即可。如果對責任認定有異議,可在三天內提出複核申請。三天內未提出複核申請的,視為放棄,事故認定書仍有效。

9樓:御暢然

你不遷就會造成不好的影響啊,本身交通事故認定書,你就應該去籤的,不籤的話可能就會走法律程式了。

10樓:一念老師

你好,如果你不籤的話,誰需要負法律責任的?但是你可以提起訴訟,由自己的權利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籤的話,就面臨起訴

交通事故責任書不服不簽字可以嗎?

12樓:

事故認定書不簽字可以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不簽字,這個車能拿得出來嗎?交警大隊的,能不能放車啊?

14樓:匿名使用者

事故責任認定書bai有兩種。du

一個是簡

易程式的zhi,這個是事故比較小dao的,事故現場責任版明權

確的,雙方也同意按照建議程式走,那麼這個事故責任認定書,必須是雙方都簽字的,有一方不簽字那就不能成立,也就不能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

還有一個是正式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個不需要雙方簽字,交警叫你去簽字時,也是隻在送達的通知書上簽字,證明你拿到了事故責任認定書。你就是不簽字,這個認定書也是生效的。

你不服認定的結果,可以在拿到認定書的3個工作日內,提出複議,一般是一週給與答覆,對複議結果還是不服,還可以起訴到法院,最後是以法院判決為準的。

事故責任認定書下達的3個工作日後,交警就可以放車了,放車不需要傷者的同意,如果傷者在這3天內向法院提出保全肇事車輛,法院也批准了,那就不能放車了,但肇事方還是可以交押金吧車開走。如果3天內傷者沒提出保全,那3天后就自動放車了。

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了,我不籤會怎樣

15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相當法盲,給你普及一下常識:

第一,事故認定書不是跟你籤合同,你端什麼架子

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3天內向上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否則視為同意,無論你籤不簽字

第二,《事故認定書》並不是處罰決定(比如:罰款500元另有《行政處罰決定書》),也不是賠償裁決。

其法律地位相當於一份證據,是交警對事故事實,及當事人過錯的認定和證明。證據不存在“生效”不生效,只有採納不採納。

你作為當事人對證據舉證或質證,採納不採納是法院的事。

第三,交通事故賠償是民事問題。

交警無權作民事裁決,只能調解(在雙方一致請求調解的前提下)

唯一有權作民事裁決的只有法院(在一方提起民事訴訟的前提下)

當然能夠自行協商的話,那就不用交警調解,也不用民事訴訟了

最後,《實施條例》第70條自己去看看,是不是自己不對?

順便再告訴你,汽車都買保險,處理巧妙完全都是保險公司賠錢。

問題是你不懂道理,只會亂吵,那誰願意費那勁幫你。

16樓: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三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不能上訴

我國《交通事故處理程式》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後,將事故責任書交付當事人:(一)當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證據,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交通警察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二)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三)當事人拒絕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四)當事人不同意交通警察調解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一或者調解未達成協議及調解生效後當事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此可知,對於當事人拒絕在事故責任書上簽名的,交警部門是不適用調解,但是,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來維護各自的合法權益。

所以就算你不籤,對方還是可以起訴你找你要錢,這時候就不一定是這點兒錢了

17樓:巧米樂

1、事故認定書生效不已當事人籤不簽字為準,而以交警送達為準。交警只要認定交給你了,認定書就生效了。

2、籤不簽字,根本不是事故辦案裡拿來威脅的理由,你可以要求**在法定期限內辦結案件,出具責任認定。超過期限辦案是違法的,你可以舉報。

3、事故結案有兩個含意:一是事故責任劃分清楚,視為結案(交警部門);二是相關賠償到位,視為結案(調解或法院部門)。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籤是不生效的,你可以在下達通知書的十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複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方不肯簽字,怎麼辦?

19樓:匿名使用者

事故書上的簽字代表送達,籤不籤都生效。

20樓:匿名使用者

有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交警會走正式的事故責任認定,並下達正式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正式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不需要雙方簽字也生效的,拿到認定書的3個工作日後就可以找交警要求放車,並返還證件,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後,交警的工作就結束了,接下來賠償問題就是法院的事情了。

剛才說的拿到認定書的3個工作日,就是留給傷者的,如果在這3天內,傷者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請,法院也批准了,那麼你的車還是不能放行,要繼續扣押,如果傷者沒提出保全的話,你就可以把車提走修車了,修車的話,直接找保險公司,認定書沒有對方簽字也好用的,直接按照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修車就可以了。但對方是次要責任,你的保險公司只能賠償你70%的車輛維修費,剩下的30%要對方賠償,等到和對方和解的時候一併扣回你的維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