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因病離職如何要離職補償金

時間 2021-09-08 06:09:27

1樓:徐筱灃

勞動法有規定,在醫療期內單位是不能開你的,而且要發放你的醫療期內工資,最低不得低於你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醫療期是指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也即是說,醫療期即是對患病的勞動者進行一定時期的解僱保護的期間,其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勞動者不因傷病接受**導致失去工作。

醫療期內企業不能進行非過錯性解除和經濟性裁員,並沒有規定企業不可以進行過錯性解除(第39條)和協商解除(第36條)。

所以,對於醫療期內的員工,企業可以其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存在嚴重違紀、存在嚴重過錯的理由解除其勞動合同,也可以與進行溝通,在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的前提下協商解除其勞動合同。 所以說,如果單位因患病無法繼出續從事原工作,又不給安排其他崗位的工作,並以此為由強迫離職,是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提起訴訟,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提出投訴。

如果自己願意離職,單位可以和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建議不要自己離職,不然到時候去訴訟又麻煩。先拖到醫療期滿結束再看吧。

2樓:鄭晉律師

你好,現在都是聘用制的事業幹部,這種情況沒法拿補償金。

公家單位是沒法適用勞動法的,法律雖有規定,但是沒有任何辦法救濟。我也剛走,供你參考。

3樓:匿名使用者

1、自動離職很難得到補償,應該協商解決;

2、如果實在不行,就三天上班,兩天病假,拖著再說。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辭職有經濟補償嗎?

4樓:科學普及交流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辭職,

沒有經濟補償的。

請問,事業單位轉企業,職工該有什麼補償,怎麼補償法

5樓:yoga眠眠

事業單位轉企業, 是單位的性質的變化,職工只是改變了一個身份,脫離了事業編制,如果新企業完全保留原有事業單位的福利和薪資水平等,是沒有補償的。

如果福利薪資不達到之前水平,勞動者可以要求企業補償經濟補償金。

對提前退休的人員,轉企改制前的單位應按事業單位標準,一次性繳納自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期間應支付的養老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辦理提前退休的,單位和個人不再繳納住房公積金,已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憑退休證提取,同時登出個人賬戶。未達到提前退休條件的人員,參加轉企改制的,單位應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不參加轉企改制的,可由主管部門安排到所屬相同經費渠道事業單位,保留原事業性質人員基本工資待遇;也可以辭聘另謀職業。

參加轉企改制人員,在原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撤銷、優化整合單位的在編人員,由主管部門負責安置。

擴充套件資料:

事業單位改制對於員工的補償流程。

1、 改制企業應當在一段規定的時間內為職工集中辦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事宜。

2、 改制企業在與職工辦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相關手續的同時,將一次性向職工付清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及其它各項應當清償的債務,職工拖欠改制企業的債務將相應扣除。

3、 凡在規定時間之前與改制企業辦理完畢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手續的職工,改制企業可每人另行給予一定的獎勵。

4、 凡在規定時間內不辦理手續的職工,在規定的時間結束後改制企業將停止一切待遇,同時,改制企業將單方面解除與職工的勞動合同,停繳各種社會保險及公積金,並將職工的檔案等資料交職工本人戶籍所在區、縣勞動行政部門。日後對本人發生的一切費用,待本人願意辦理手續時,改制企業自應計補償中扣除。

以下幾類人員會有補償金:

1、原事業單位被轉為企業:繼續留任或拿補償金

如果原來事業單位被轉為企業,那麼按照制度會繼續被聘用,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的過渡銜接工作也會由單位安排好。只是事業單位變為企業,合同也要重新簽訂,工作年限可累加;如果覺得沒有事業單位編制想要離職的,也可以協商之後,單位簽訂解聘協議並且支付一定的補償金(具體數額根據地區有差異)。

其中不得不提的是,如果在這個過程中,如果是距離法定退休年齡只有5年的事業編員工,可享受“提前離崗、但5年期間工資照拿、社保由單位照繳”的福利!

2、原事業單位被撤銷:解除勞動合同的人

補償標準:按照“工作滿一年,可以獲得1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獲得賠償金,滿6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算。這類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屬於事業單位編外的“臨時工”,平時工資就不高,就算補償錢也不會很多。

3、原事業單位被撤銷:解除聘用合同的人

按照“工作滿一年,可以獲得1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獲得賠償金,滿6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算。此類人員屬於事業單位正式工,是聘用制的,與事業編制待遇差距不大。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事業單位轉企業,職工的補償如下:

工作10年可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事業單位改為國有企業後,職工由改企後的國有企業接收。自改企之日起,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簽訂勞動合同時,工作年限滿10年以上的或距國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人員,本人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應與其簽訂。

改企單位要安置好富餘人員,不得將職工推向社會。

職工進入國有企業後,在原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該企業的工作年限,今後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按規定一併計發經濟補償金。職工本人不願意進入國有企業的,按事業單位辭職有關規定辭去公職,領取一次性辭職補助金。

各類保險全部銜接:

改制後,實行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中駐濟省直事業單位改企的,養老保險工作由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非駐濟省直事業單位改企的,養老保險工作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自改為國有企業基準日起,納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建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工齡連續計算,退休時按企業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改企前未啟動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職工按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改制時,給予編制數額內的在職職工一次性補貼,由其所在單位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補貼標準為:改企前本人按國家規定計發的月基本工資×機關事業單位(軍隊)工作年限×0.5%×120個月。

改制後,按規定參加企業的工傷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享受有關待遇。其中,事業單位在改制前應繳清失業保險費,改制前後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

改企基準日前按規定認定為工傷的職工,享受原工傷保險待遇,由改企後的單位負責管理和支付;到達退休年齡時,按企業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停發工傷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原工傷待遇的,由改企單位補足差額。

7樓:匿名使用者

事轉企 是單位的性質的變化,身份的改變,你的一切待遇不會變的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互轉應該是個人問題吧。這個貌似什麼補償都沒把

9樓:原來可以這麼小

你還享受事業單位福利待遇,薪資可以改變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辭職問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辭職要注意什麼啊?

大醍醐網專家團 1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 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也就是提前30天 試用期3天 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不合法 不用...

參公在職人員是否可以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嗎

中公教育 現役軍人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 單位 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 單位 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辭職,有補償嗎,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辭職有經濟補償嗎?

鞁犾澑 如果是本人主動辭職的話,是沒有補償的。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 依據 勞動合同法 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