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集體福利的進項稅不得抵扣, 集體福利 有明確的規定和範圍嗎

時間 2021-06-17 01:30:53

1樓:稀硝酸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集體福利”主要有:

1、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裝置、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裝置、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2、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卹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以上是對福利費列支範圍的規定。至於空調等固定資產能否抵扣進項稅,主要看它用在哪,辦公經營場所,可以扣;食堂、衛生所等福利部門則不能。

2樓:

一《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裝置、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裝置、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

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卹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以上是對福利費列支範圍的規定。

至於空調等固定資產能否抵扣進項稅,主要看它用在哪,辦公經營場所,可以扣;食堂、衛生所等福利部門則不能。

3樓:匿名使用者

空調和廚房裝置都是不得抵扣的。分析如下:

一、用於集體福利的進項稅不得抵扣,"集體福利"明確的規定和範圍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其中三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1、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裝置、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裝置、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1、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下列專案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5)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4號……一、企業福利性補貼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3、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4、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檔案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5、《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三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裝置、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裝置、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卹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4樓: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下列專案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未按照規定取得並儲存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未按照規定註明增值稅額及其他有關事項的,其發生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

(3)用於非應稅專案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非應稅專案是指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等。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建築物,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屬於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

(4)用於免稅專案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

(5)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

(6)非正常損失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

(7)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

(8)小規模納稅人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納稅人發生(1)、(2)、(8)這三種情況的,應將不能抵扣的進項稅列入貨物或固定資產的成本。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發生上述(3)、(4)、(5)、(6)、(7)所列情況的,應將該項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發生的進項稅額中抵減。

無法準確確定該項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所以你單位購進的廚房裝置進項稅不得抵扣,空調之類,凡列入固定資產的也不能抵扣;如果是一些電子產品,價值較低,列入費用中的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