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商品用於職工福利會計分錄

時間 2021-06-10 04:51:37

1樓:布樂正

1、購進時:

借:庫存商品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使用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期末計提職工薪酬:

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外購的貨物假如做視同銷售處理,那計稅基礎可以參照購價,抵掉相關的進項稅後,實際增值稅負仍然是零,為簡化處理,故直接做進項稅轉出即可;

如果是自產的和委託加工的貨物,因為中間已經有人工,輔料等成本的加入,故需要統一做銷售處理,以均衡稅負。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專案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免徵增值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於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用於職工獎勵或福利。

根據上述規定:外購商品用於職工福利,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年底納稅申報時進行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納稅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下列專案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免徵增值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因此,將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不作為銷售,將自制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要作為銷售處理。

2樓:墨汁諾

1、購買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或應付賬款

2、發放時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擴充套件資料:新會計準則取消了應付福利費科目,福利費不用提取了。

1、如果執行新會計準則,會計分錄:

(1)發生福利費支出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現金等

(2)月末,分配時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3)結轉損益時

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福利費

2、如果執行原企業會計制度,福利費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

(1)如果提取,按以前會計分錄做。

(2)如果不提取,發生的福利費支出,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3樓:綠水青山

購進貨物用於集體福利的賬務處理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專案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免徵增值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購進貨物用於集體福利的會計分錄為:

(1)購進時:

借:庫存商品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使用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3)期末計提職工薪酬

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4樓:廚房與愛

外購時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借:生產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應酬——非貨幣性福利

發放時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5樓:幸福千羽夢

外購商品用於職工福利,小規模納稅人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福利費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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