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調整增加額和納稅調整減少額請大家幫忙解釋一下謝

時間 2021-08-30 11:14:14

1樓:愛洋洋洋

納稅調整增加額和納稅調整減少額的意思如下所示:

納稅調整增加額主要由兩個方面組成:一是會計處理與稅收的差異需要調整的,如稅收罰款,會計上是在營業外支出,但稅收上是不允許稅前扣除,所以需要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二是實際列支超過稅收准予稅前列標準部分的調整,如稅收上規定稅前工資列支標準為月人均1600元,如企業實際超過1600元部分就需要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

這方面內容很多,如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招待費、工資、福利費等等。

納稅調整減少額主要是稅收上規定當年可以稅前列支或提取而企業尚未稅前列支或提取的調整,如企業當年折舊未提足而補提的調整。但要注意是當年度(匯算清繳期限之前——次年4月底以前)可以這樣操作,跨年度後是不能操作了,因為稅收認定是納稅人放棄權利。

2樓:非常參加

納稅調整增加額主要由兩個方面組成:一是會計處理與稅收的差異需要調整的,如稅收罰款,會計上是在營業外支出,但稅收上是不允許稅前扣除,所以需要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二是實際列支超過稅收准予稅前列標準部分的調整,如稅收上規定稅前工資列支標準為月人均1600元,如企業實際超過1600元部分就需要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

這方面內容很多,如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招待費、工資、福利費等等,無法一一枚舉了,你可以參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

納稅調整減少額主要是稅收上規定當年可以稅前列支或提取而企業尚未稅前列支或提取的調整,如企業當年折舊未提足而補提的調整。但要注意是當年度(匯算清繳期限之前——次年4月底以前)可以這樣操作,跨年度後是不能操作了,因為稅收認定是納稅人放棄權利。

3樓:匿名使用者

納稅調整增加額主要包括稅法規定允許扣除專案中,企業已計入當期費用但超過稅法規定扣除標準的金額(如超過稅法規定標準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公益性捐贈支出、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以及企業已計入當期損失但稅法規定不允許扣除專案的金額(如稅收滯納金、罰款、罰金)納稅調整減少額主要包括稅法規定允許彌補的虧損和准予免稅的專案,如前五年內未彌補虧損和國債利息收入等。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

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會計法規計算確定的會計利潤與按照稅收法規計算確定的應稅利潤對同乙個企業的同乙個會計時期來說,起計算的結果往往不一致,在計算口徑和確認時間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即計稅差異,我們一般將這個差異稱為納稅調整專案。所得稅前利潤中予以調整的專案包括納稅調整增加專案和納稅調整減少專案。 增加專案   指納稅人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增加的專案,主要包括稅法規定不允許扣除專案,企業已計入當期費用但超過稅法規定扣除標準的金額等,如超過稅法規定標準的工資支出、業務招待費支出、稅收罰款滯納金,非公益性捐贈支出等。

減少專案   指納稅人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減少的專案,主要包括按稅法規定允許彌補的虧損、稅收優惠專案和准予免稅的專案,如5年內為彌補完的虧損,國債的利息收入等。

應納稅額和應納稅所得額有何區別,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的區別?

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為企業每一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稅收入 免稅收入 各項扣除,以及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應納稅額是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得到的結果,用公式表示如下 應納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 適用稅率 減免稅額 抵免稅額。應納稅額是指企業按照稅...

所得稅納稅調整的問題?及會計分錄

1 因為會計沒有確認收入,而稅法確認收入,所以算應交所得稅需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500 2 2500現在已經交了稅,等以後會計上確認收入時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從會計利潤中減去,不用再交稅了 3 這是來計算計稅基礎的,算出後與賬面價值作比較,看是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還是遞延所得稅負債,從此題可得計稅基...

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

1 應納稅所得額 350 50 180 1000 15 8 8 60 25 20 8 50 萬。2 應納所得稅額 萬。1 工資調增200 000元 1 200 000 1 000 000 2 個人出資興建學校 調增 500 000元。3 廣告費調增300 000元 1 800 000 10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