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私自偷拿公司東西開除後不發工資違反勞動法嗎

時間 2021-06-05 09:06:42

1樓:凱文

員工私自偷拿公司東西開除後不發工資違反勞動法,單位必須為勞動者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員工私自偷拿公司東西,查證屬實的,則屬於違法違規行為;致使公司受損的,公司可以向員工主張賠償。可以根據公司規章制度,解除其勞動合同,但是解除合同之前的工資應予以發放。

具體法律條款如下: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匿名使用者

違反勞動法

1、無論員工以什麼方式離職,只要沒有直接給單位帶來經濟損失,那麼單位是不得剋扣員工工資的。

2、被單位開除,如果是員工嚴重違紀,那麼單位可以扣除員工獎勵性待遇,但是不得扣工資。

3、員工為公司提供勞動後,公司應當向其支付勞動報酬。員工私自偷拿公司東西,查證屬實的,則屬於違法違規行為;致使公司受損的,公司可以向員工主張賠償。但是,這兩者之間沒有必然聯絡。

為此,即使員工因偷拿東西被開除,應當支付給他的工資仍然應當支付;至於造成公司的損失,如果勞動合同有合法約定賠償辦法或雙方可以協商一致,那麼可以從工資中扣除相應部分,若無,則只能採取法律途徑去解決了。

4、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勞動法》第25條規定: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企業必須支付其工作期間的工資。如果不支付可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樓:全面禁菸小能手

個人的早戀或者戀愛問題,請不要在公司和大庭廣眾下說好嗎?你因為戀愛,而犯了偷盜罪,也是該兩個人一起接受處罰的。另外一個,請不要逃避罪責。

4樓:法根譚

您好!員工為公司提供勞動後,公司應當向其支付勞動報酬。員工私自偷拿公司東西,查證屬實的,則屬於違法違規行為;致使公司受損的,公司可以向員工主張賠償。

但是,這兩者之間沒有必然聯絡。為此,即使員工因偷拿東西被開除,應當支付給他的工資仍然應當支付;至於造成公司的損失,如果勞動合同有合法約定賠償辦法或雙方可以協商一致,那麼可以從工資中扣除相應部分,若無,則只能採取法律途徑去解決了。希望回答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