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但原因不是兩人感情破裂,我想離婚,原因是兩人性格不合,需要賠償對方錢財麼?

時間 2021-10-14 21:47:13

1樓:qin愛

哎,作為外人實在幫不上忙,

只能說,理解你的遭遇,祝福你能夠早日見晴天。

2樓:貓眼

生活的矛盾既然如此化解不開,建議你們分開一段時間想想這個婚姻到底值不值得付出一點,犧牲一點。先分居吧,自己出去住一陣子再說,你有工作又還每小孩子,所以沒什麼大顧慮,記得把東西收拾好再根他說,不然爭吵時候容易衝動什麼都不拿就走了。

3樓:火魚兒奎特

恩,其實換個角度想想他的父母,30後得子,在加上中國自古的重男輕女,還有他家條件可能比你好,所以他父母本來就慣他,對你自然有些挑刺,這也是需要理解的。

理解完還是要過日子的,如果我是你我會有兩種選擇,自然和他父母談使他們轉**度是不可能的,但你的丈夫是愛你的,和他談談,說說你的心裡話,但一定要注意先從他父母疼愛他的角度說,別上來就訴苦,因為每個人都不喜歡別人指責自己的親人,讓他覺得你通情達理後再提出最好兩個人一起過,喜歡兩個人的世界,如果它能同意就ian最好了,這樣逢年過節去老人家禮儀性的看看也不會有太大矛盾,平常只要儘量不和老人接觸就好。第二種選擇就是,為自己想想吧,別活得那麼累,也許你的丈夫很好,要真那樣,他會愛護你不讓你受氣,但要不是的話就給自己一個自由的空間吧,人活著本來就很累,家應該是個溫馨的港灣,是讓白天的疲倦消減的地方,而不是寧願在外面多加班一小時而畏懼回家的地方。互相遷就誰也過得不快樂,畢竟你們才結婚一年,總不能遷就一輩子吧!

最後衷心的祝福你能順利和老公解決好問題,成為美滿幸福的家庭!

4樓:▓煙埖祭

我認為現在你的感情壓力很大

如果你選擇了離婚也許你會解脫

但是你有想過嗎這樣值得嗎

感情把握在你自己的手裡

雖說感情這東西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但是

我們外人也只能給你提一個意見

決定是否還是得靠你自己拿捏

從上面的描述中我看出了是父母的原因

我認為只要你是愛她的儘管他的父母反對

你一定可以用你的真情打動他

人世間的許多感情都是不可以放在一起相提並論的她對他的父母好

也是子女進孝道

你不應該為此生氣

甚至想要離婚

你應該站在他的立場想想

考綠一下他的感受

5樓:豬琳

值得!他根本就不愛你…繼續下去也只會傷害你自己!懂嗎?

我想離婚,原因是兩人性格不合,需要賠償對方錢財麼?

6樓:小林笑笑生

你想離婚因為性格不合,理由不充分,除非是感情破裂或者他又過錯比如外遇等。自願離婚的話,就沒有理由要求他賠償精神損失。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7樓:愛言愛慧愛宣

給與錢財那是你自願的行為,沒人強迫你。所以要求賠償是不妥當的,法院也不會受理。

8樓:侯龍套

你們夫妻如果是自由戀愛自願結婚的,現在要離婚不存在什麼精神損失費,如果一方有證據指另一方有出軌行為,那麼,有過錯的一方要承擔大部分責任。

相關的法律問題,還是去向律師去諮詢,他們有一手資料和資訊,更接近於當前的狀況。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但是要分割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有點問題吧,結婚三年有個8歲的小孩?

我想離婚,感情破裂,以無和好可能,他不同意,我怎麼起訴他

11樓:贏了網

您所描述的問題涉及離婚。關於該問題的法律解釋,您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具體而言,根據我的知識和經驗,您可以去對方所在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起訴書。

兩個人感情破裂,我想離婚,可我捨不得孩子!怎麼辦?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想離婚又捨不得

bai孩子,可以du通過協商或者訴zhi訟的方式爭取孩子dao的撫養權。撫養權內糾紛,協商不容成,到法院起訴離婚時,可以一併起訴解決。

爭取小孩撫養權的有利條件:

1、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如涉及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

2、收入狀況:證明自己經濟收入狀況良好,與對方有差異。

3、工作環境:看誰的工作環境更好,更有利於孩子的教育和成長。

4、居住條件更好: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比如離學校較近,小區配套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那麼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5、 雙方的工作性質:如果一方是擺攤賣早點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頭,顯而易見誰的工作更有利於撫養小孩。

6、性格修養:一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7、文化程度:受過高等教育更利於對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員狀況:比如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13樓:水城

這個要慎重啊,為了孩子先不離看還有沒有補救的措施,等到實在你受不了的時候你自然就去離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倆感情真的破裂了,不能為孩子想想互相讓一讓,讓一步為孩,要是離婚對孩子傷害很大。三思在三思吧。

15樓:沙沙

其實婚姻裡面,每個人都變得更接地氣了。所以有爭論,有厭倦,有很多不如意。想一下,當初為什麼結婚?你的生活由你選擇。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感情破裂的婚姻,孩子不會幸福,孩子長大了也會明白一些事,他會覺得是因為他不離婚,會很不舒服,也不能給他足夠的幸福,不如離婚,到讓他從小學會面對生活

17樓:哥哥哥闖天涯

再好好商量一下畢竟離婚不是一件小事離婚傷害孩子最厲害

18樓:隨風追夢

為了孩子繼續和他過日子,他要是不知道珍惜,那就離婚儘量別讓孩子失去一個母親

19樓:穩穩的幸福

為了孩子,不能離,真離了就後悔了,忍忍會好起來的……

20樓:10086最關心我

破裂的感情難以合為了孩子瞎過吧和我一樣

21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孩子就算演演戲也值得

夫妻二人感情破裂,日子肯定是過不下去了,女方想要離婚,但是男方就是一直不同意怎麼辦? 10

2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和他分居三個月後離婚,也可起訴離婚。建議好好的溝通下。

23樓:女王大人

感情都破裂了不離婚等什麼啊

24樓:你抽筋了麼

其實你可以和他分居3年後,就可以單方提出離婚,前提是3年時間不要互相聯絡和交流!!!

25樓:

真的想分開,又沒有孩子顧慮的話就分吧

26樓:w大精神

什麼叫感情破裂?既然破裂男方為什麼不同意?好好勾通一下,既成夫妻那就是緣分,珍惜吧

王珂向劉濤提過離婚,兩人的感情如何

我覺得這兩個人的話感情很好的,因為中國有一句古話,叫做大難臨頭各自飛,講的是夫妻雙方的,一旦遇到困難就會彼此分離。但是劉濤和王珂他們卻不是這樣子的,他們倆惺惺相惜,有問題就一直去解決,而不是等待著困難將他們壓垮,所以他們都說劉濤是乙個非常好的妻子,因為劉濤為了她的老公做了很多的事情,當她的老公還清了...

是不是分開後會使兩人的感情變淡呢?

你說的很對,時間可以沖淡一切的,只要兩個人分開一年以上,即使你們是經常聯絡的,你們會漸漸地發現,你們的話慢慢少了,而且話題也少了,最後自然而然就分開了。不要以為剛開始的時候信誓旦旦的,其實真的,時間還是會無情證明的,因為我經歷過,所以我不希望你們還要走老路。俗話說 日久見真情。是在一起的時候才能看出...

都是二婚,兩人感情很好,但男方不想領證,還有必要繼續嗎

動物闖荒野 我相信你們是有感情的。對於領不領證,我自己是經歷了想領證轉變為不想領證的過程,就明白了其中的緣由了,也能夠理解想領證和不想領證的人了。以前我交往一個男朋友,他條件比我好,有兩套房子有事業,我只有一套離婚分的小房子,跟孩子一起生活,我們好了4年,他除了不領證,挑不出什麼不好的,那時候我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