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女朋友同居四年,有了三歲的兒子,因為雙方父母的原因至今沒有領結婚證因為這個事情經常吵架

時間 2021-10-14 21:50:10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你的條件太差,最好是放棄吧,以免害人害己!

2樓:***理解

你和你的女朋友在家人不同意的情況下沒有結婚,卻在一起同居了四年,足以說明你們的感情基礎很好,有都相互很愛對方,現在你們的兒子都已經三歲了,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你們一直沒結婚,但孩子都這麼大了就好好過日子吧,結婚是每個女人一生最幸福美好的事,她當初能頂著壓力和你在一起,你就該好好善待她,你們應該好好商量下補辦和婚禮和結婚證,讓孩子能有學籍取去上學,也完成她心裡遺憾

3樓:匿名使用者

事情到了現在的狀態責任完全在你們家,不能責怪女方。既然你的父母不同意你們結婚,你卻又同居又生孩子,其後果都是你造成的,不能怨天尤人。如果你想分開,必須先給孩子辦好戶口,否則會給孩子未來的成長和生活造成很多麻煩。

4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都和你生了你現在說這話?我個人感覺你這人不厚道。你家為啥不答應兩家辦酒席啊?

人家這麼大個閨女給你家了怎麼了,就個酒席你家裡覺得虧了嗎?你媽看孩子不應該嗎?你還得給你媽錢,說明你媽不咋樣啊。

你在這裡說的看似有理其實全是無賴話,是不是覺得有孩子了就可以輕視人家女孩子了?你想分就早點,別耽誤人家姑娘。你還惦記人家姑娘工資,沒結婚沒名分任憑什麼?

好好找找自己原因吧,別以後連個媳婦都沒有都不知道咋回事啊。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女孩子是瞎眼了了嗎?這樣的家庭,這樣的男人還給他生孩子?趁早帶孩子走人吧活該他打光棍。孩子帶走,這樣的人家把孩子也耽誤了。這男人還振振有詞的指責別人,什麼玩意兒。

6樓:月牙泉

既然已經有了孩子了,為什麼 不去領結婚證呢?結婚證就是你們婚姻事實的。保證。

而且有了孩子了,將來要面對。唸書還有其他的事情。你們應該好好做做父母的工作,畢竟量。

個人在一起。是兩個人過當然,也不能拋開父母是兩個家。結合。

7樓:匿名使用者

這麼說來這種日子確實是過不下去了,建議你們還是和平分手吧,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和撫養費問題要解決好,如果對方不同意,那麼只能起訴到法院了。

8樓:月玖天

既然同居四年都有孩子了,就要為孩子為對方負責,不要拿父母做擋箭牌,趕緊爭取說服雙方父母,把證領了吧。

我跟我女朋友在一起四年了,有個三歲的女兒,可是我們沒有結婚證,她現在現在嫌我窮要離開我們,我想請問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如果他要離開你們~就要給生活費~不給的話~可以上法院起訴他……

10樓:_________謝衣

沒權力。

怎麼會這樣呢?既然嫌你窮,為何當時要生孩子?

11樓:匿名使用者

恩恩,親生閨女都不要了還是人沒

12樓:姍貝貝

把孩子扔給她!這女人絕了

13樓:青春吧立馬

你可以去當地的法院起訴,法院會按照你們當地的收入來算出她每月所應付給孩子的撫養費,如不給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4樓:罌粟的蠱惑

有。你很可悲可憐可恨

15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利!你可以跟他去法院解決

16樓:隨風流浪漂

不是合法婚姻法院不會支援

17樓:女人活出你的高姿態

有!這樣的女人不要也罷,為了錢不要孩子

18樓:菲雲菲霧

好像非婚子女享有一般子女的同等權利

19樓:真誠的心

當然可以了,是你倆的孩子,法院都是支援的

20樓:諾似塵隨風而逝

出證據,法院不會把孩子判給這惡女

21樓:珞殤

如果女方金濟比你好的話,你可能要不到

跟我老公以前同居四年還有了孩子,我們沒有領結婚證,孩子都是婆婆帶大的,我們在外面打工的,感情也不.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捨得和現任丈夫離婚嗎?如果不捨得離婚,就自己暗扛吧。 打算離婚就把實情告訴他。一旦告訴了他,他要是大度,不和你離婚,你也會覺著矮一截;他要是小氣,就得和你離婚。

23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法啊,你還能怎麼辦?

就算知道孩子過得不好,你還能領養回來嗎?

你現在的家庭不要了嗎?

自己想清楚吧

跟女朋友同居四年,有了兒子三歲了,我跟她還沒領結婚證,她回家,就跟我提出了分手

應該可以吧,她畢竟是孩子的母親,對孩子還有乙份責任的 抽菸屁的哥哥 你的這種情況是可以起訴,讓對方給予孩子的撫養費。按照婚姻法第25條規定,非婚生子享有與婚生子同等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孩子的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應當承擔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雖然法律規定是這樣說,但是就你的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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