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是戀人,但分手後,感覺前女友見面為什麼老是要躲避著對方

時間 2021-06-18 00:22:57

1樓:

一樣的感覺,曾經愛他愛得死心塌地,但是,分手了之後,我就儘量去避開他,所有他會出現的地方,我會讓自己儘量不出現,真正見面的話,心裡確實會很尷尬,我明白,我還很愛他,我怕見面的時候,我的眼神,我的表情,我的行為很有可能會出賣我,也怕自己把以前在一起時的感覺都給回想起來,心裡會痛,很想逃,真的很不想看到他,怕看到他沒有自己在身邊的日子過得比自己好,雖然說愛情裡沒有誰輸誰贏,但事實上,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想法,真的,見面的時候也怕讓他看見自己還是一個人,怕讓他看到自己過得不快樂,心生憐憫,所以會覺得尷尬,不過,沒事啦,如果真的想放開,慢慢就會習慣的,一起加油哦!!

2樓:厸夕

心裡還有對方 ,就是 放不下。否則,一定大大方方的站在對方面前。

3樓:這孩子_缺愛

有很多戀人分手後都會出現這種情況的,

所以沒什麼大不了得,

又有多少對情侶分手後可以再做朋友呢?

所以一切都順其自然吧!

或許時間是最後的藥、

就讓時間沖淡一切,

希望以後還可以做朋友吧、

4樓:匿名使用者

就像樓下那個人說的,

有很多戀人分手後都會出現這種情況的,

很正常的,

所以沒什麼大不了得。

因為曾經愛過,

曾經那樣親密過,

所以如今怎麼還能若無其事的面對?

除非你沒有真正的付出過。

有多少人分手後可以再做朋友呢?

一切都順其自然吧!

時間是最好的解藥,

就讓時間沖淡一切,

讓距離隔開彼此,

彼此都默默地祝福對方吧。

為什麼談戀愛分手後見到前物件就不由自主的躲避

5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覺得尷尬呀。分手基本都是因為不愉快的事了。而且戀愛關係有比較熟,所以再次見面肯定怕尷尬,所以不由自主就回避躲閃。

6樓:問題曾多

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在交往一段時間後,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由於種種的原因,最後不歡而散,在分手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那句最真實的謊言——希望我們還能是朋友。如果是我,並且覺得自己非常的受傷,彼此愛過,恨過,就不可以做朋友,我想也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做朋友談何容易?.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我選擇做陌生人的理由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曖昧的關係,那樣只會讓自己傷心,難受,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徹底的退出,快樂的生活,開心是現在唯一的追求。

我只能對他說句對不起,不管是什麼原因,分手了就分手了,既然我們不能再相互愛下去,就讓我們做陌生人吧。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你曾經深深的愛過這個人,他曾經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麼怎麼去轉換角色,才能若無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一個朋友?

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說分手後,還會保持聯絡,這隻能說明有一方還沒真正放下對方,他還不願從對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所以會找各種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對方。

可是,捫心自問,如果你們是真正的愛過一場的話,如果他真的對不起你,真的能做成朋友?no,因為現實是殘酷的,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多姿多彩。分手後不能做朋友。

假設雙方分手之後都另結新歡,你卻仍以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麼想。誰不認為你與舊愛是藕斷絲連呢?新歡必然心中不滿,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一個對角關係來。

雖然也有一些相安無事的例子,但這些故事總不免另人聽出一絲尷尬來。當你看到舊情人,你又怎能忘記曾與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除非未曾刻骨銘心。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心裡真的就那麼平衡嗎?人都是有尊嚴的,何必自找苦吃呢?

還是早點脫離苦海,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它,重新過自己的生活這才是明智之舉!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了,不做朋友是為了不再給對方希望,不給任何機會,這個人沒愛過你或者已經不再愛你,再抱著希望簡直是一種酷刑,放手,反而是大家解脫的最好辦法,而做為任何一方,既然沒有了愛,也就沒有必要苦戀不捨了。

所以,既然沒有緣分一路同行的走下去,那就徹底分開吧,默默的祝福你,但是我的生活中,已經沒有你。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

何苦呢?歌裡就這樣唱到:“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淡忘了原初的傷疤,只是一回想起來,還是有一絲隱隱的酸楚在腦海裡殘留著,久久不能散去。

曾經摯愛的人轉眼間已成陌路,那份愛也已經隨風而逝,說是可以忘記,可生活就象表演,不經意間的相遇,看著她遠去的背影往昔一樣在腦海間漂動,那種傷是難以語表的。慢慢發現,激情與浪漫已漸漸遠去,難以再愛。 ”是啊,有時候感情就像一場遊戲,但也並不是誰都願意這麼做。

人這一輩子記得最多的應該是最快樂的那段日子,即使有傷害和痛苦,也不會為此後悔過,人不能後悔,後悔就代表否定自己,否定自己那就不可能快樂。也許你的收穫僅僅是一些支離破碎的記憶,並不如你想象的那麼美好,有一個美滿快樂的結局,但起碼自己曾經那麼的珍惜和努力過,足矣! 分手後:

不可以做朋友 因為彼此傷害過 不可以做敵人 因為彼此深愛過 所以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對前任怎樣才是最好的態度?

7樓:白晶晶的貓

對前任怎樣才是最好的態度?說起前任,人們往往是情緒複雜的,反目成仇的比比皆是,那麼如何處理情緒,這個因人而異,但是最起碼的道德底線要有。

1,不相遇不見面,互不打擾,這種情況給彼此的生活不會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因為牽扯道感情世界,成年人往往也會做出非理性的抉擇,所以說,這樣是比較簡單的辦法,可以維繫生活的平穩。

2,保持一定的聯絡,但是補毀過多幹涉彼此生活。這種比較適合成熟的人,至少是在感情方面,還有就是知道分寸和距離,同時能夠處理好應急情況的一類人。

這兩種分別比較適用於大多數人,凡事有個度,自己拿捏好就行。生活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8樓:迷途羔羊

這年頭,幾乎人人有前任,區別就在於有過前任的你,當下是否有現任,或者說你的前任是不是也有了現任。

總之,跟前任的關係,還是需要方式去面對的。如果分手後還糾纏不休,那會讓自己不好看。

如果對方有了現任還聯絡,就是一種打擾。所以,面對前任最好的態度,至少需要記得以下幾條。

不聯絡:

如果分手後,你跟前任都沒有現任,那麼你們偶爾聯絡一下也沒什麼關係。一旦其中一方有了現任,那就沒必要再聯絡了。

這是一種最基本的原則,不給彼此的現任帶去困擾,不讓他們誤會,也不要讓他們覺得你們還藕斷絲連。

因為換位思考一下,你跟戀人在一起,他和前任總是聯絡,你也一樣不好受,並且有些凶悍的現任,還會直接干涉,甚至找你麻煩。

雖然說麻煩事小,但是被人指責幾句,也不好聽,也顯得自己不自重。所以,不管忘記沒忘記,都不必再聯絡,畢竟曾經是特別親密的關係。

不懷念:

關於這一點,也蠻重要的。既然要分手,必定有需要分開的原因和理由。不管是被迫分開,還是感情破裂分開。

懷念的時間都不要拉得太長,早點走出來,才能開始新生活。特別是當彼此都有了現任,那就更不應該去懷念了。

有些人會說,沒辦法,不由自主忘不了。其實沒有這一說,所有忘不了,只是不想忘罷了。所有懷念,其實也是刻意的。

如果不經意想起,那是常事,但是任由思緒陷入,就是自控能力的問題了,就是自己沒管自己的原因了。

所以說,不懷念也是可以的,只要你懂得想起時,就放下,就轉移,就淡然,就一笑了知。

不詆譭:

還有一些人分手後,很喜歡說前任壞話,跟自己親近的人說就算了,當是說了好受一點。

但是跟不那熟的人,或者說滿世界說前任壞話,就不太好了。不管你說的是真還是假,聽的人都會覺得你人品有點問題。

因為那畢竟是你愛過的人,畢竟是你自己選擇的人,不管你們因為什麼分開,分手後,你將對方說的一文不值,只能顯得你自己沒有眼光,選了個不咋樣的人。

不詆譭前任,也是最基本的素養,體現的是你自己的品。

不悔恨:

一段感情出了問題,不管是誰先出錯,先辜負,先背叛,先提分手,其實兩個人也都有責任,只是責任大小,對錯多少的區別。

所以,不用悔恨曾經愛了那樣一個人。如果你們曾經也有過美好,也有過甜蜜時分,那就感恩擁有過的美好就行。

後來感情出了問題,其實是許多人都會遇到的情況,我們都不圓滿,都不是完人,感情這件事,也是需要技巧和智慧的。

如果最終一段關係壞了,說明自己也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做錯的地方。所以不用覺得愛錯了人,不用悔恨遇見,悔恨那段時光。

那樣等於全盤否定那段戀情,否定那些有過的美好。無非是讓自己更難過罷了,也是讓自己覺得浪費了一段時間罷了。

不如心懷感激,無論對方給你帶來過什麼,如果懂得換角度思考,他帶來的所有,都會讓你從中有收穫,或成長。

總之,前任是你愛過的人,如果對方一直傷害你,那麼你儘早忘記並離他遠遠的才對。

如果對方帶給你很多甜蜜記憶,那就封存記憶,感恩遇見,並且就此放下,重新開始新生活。

那些繼續打擾,不甘心,糾纏,破壞之類的行為,就不要有了,只會給對方增添壞印象而已。

同時,也要放過自己,不要持續陷在前任的陰影裡生活,總得往前看,才能有新的幸福可言。

9樓:時事發生都知道

對前任的最好態度就是不再繼續聯絡,兩個人保持陌生人的關係。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既然從戀人變成了前任,那麼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兩個人真的不適合,相處了一段時間後發現的確實不應該在一起,既然這樣兩個不適合的人就不應該再保持聯絡了,因為聯絡只會讓雙方中一方感到難受,畢竟兩個人曾經擁有過美好的回憶,如果再聯絡的話,可能會勾起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來,既然兩個人已經結束了戀人關係,就沒有必要再聯絡了。

可能有的人在短時間內不會忘記與前任之間的點點滴滴,那麼這個時候就可以選擇不再聯絡了,因為只有不聯絡,互不見面的兩個人,才能隨著時間的流逝,將過去的記憶漸漸忘記,不然一旦聯絡起來,或多或少都會觸景生情,這樣對於忘記這些記憶,忘記這個人沒有任何幫助,所以我認為對待前任最好的態度便是不再聯絡。

只有兩個人不再聯絡了,各自才會有新的開始,對於過去不合適的關係說再見,將不美好的事情放下,朝前走才是我們應該要做的事情,世界這麼美好,我們真的沒有必要一直糾結於一件事情上,該放手時就放手,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遇見更多美好事情,才能遇到更好地的人,與過去告別,其實也是我們的成長,即使很痛,大家也應該要學會。

最後就是可能有的會說,就算兩個人分手變成前任,還是希望以朋友的關係相處下去,那麼我覺得最好不要這樣,這樣只會讓這段關係持續發酵,朝著不好的方向發展,對於二人來說都是一件極度不利的事情,兩個人分開的人該如何以朋友的身份相處呢,實在難以想象,如果不想二者再不斷糾纏,那麼最好的方式就是選擇不聯絡,形同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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