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拿我的身份證辦理了捷信分期付款,可朋友不還錢了,捷信找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6-07 18:06:00

1樓:環遊東方

你辦的業務 找你就對了,你還款啊。

如果你不還款,捷信可以追究你的責任,還可以將欠款依法上報徵信系統。

2樓:國色天香

這個沒有辦法,誰讓你沒腦子。

憑什麼讓別人拿你身份證

去辦理什麼分期付款啊?他怎麼不用

自己的身份證去辦理呢?你應該想到的

現在只能你去找他討債了

3樓:小小魚與水

當你選擇相信你朋友的時候,你就應該心裡要有個數,如果你朋友不還錢,你該怎麼辦?現在再來想這個問題是沒有辦法的,除非你自己先給還了,不然你朋友那邊不還對他影響不大,但是你就慘了

4樓:

肯定會找你的,捷信那邊留存的分期資訊就是你的身份證辦的,不找你找誰。都什麼時代了,還有拿自己的身份證給別人辦理貸款的!你去找你朋友,偷偷的留個證據錄音什麼的,告訴他讓他本人去還款。

只要錄音裡有他本人承認的是他用你的身份證辦理的就可以分擔大部分的欠款。

5樓:我了個

去法院起訴你朋友未經當事人允許非法盜用你的身份證,還有去起訴捷信分期付款的,這種事情不能怎麼辦 怎麼辦 一定要嚴肅對待 作為中華人名共和國 合法納稅人 我們一定要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最好先報警把。不然催債的很恐怖的,簡訊轟炸 **轟炸都是輕的,半路拿刀駕你脖子 就來不及了。

6樓:匿名使用者

那沒辦法,只能你找到你朋友,畢竟拿的是你身份證

7樓:璩芮瀾

把捷信公司砸了 手機店砸了 他們合夥詐騙你

別人拿我身份證辦的分期付款買手機,現在他不還錢了,我能怎麼辦,是不是隻能我自己還了

8樓:獨一不二丶

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有相關手續可以證明不是本人貸的款,就可以向法院起訴他人,如果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貸款手續是他人辦理的,就沒有理由向法院進行起訴了。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9樓:just享受

如果有證據表明是

他人辦的分期付款,那麼他不

還錢了,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不能證明是他人辦的分期付款,那就只能自己還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3、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4、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擴充套件資料

欠錢不還,向法院的起訴流程如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10樓:太

這個問題,一開始就是錯誤了,分以下幾種情況。

別人拿你身份證辦分期,這本身就是不合規的,這是手機店的錯,你不僅不用負責,還可以起訴手機店。

你的朋友已擔保人的方式做的分期,而你就是擔保人,拿你的身份證,就是做擔保人的,這種情況下,你應該負責,而且逾期的話,會對你有直接影響。但是此情況又可分兩種:

(1)你知情:朋友告訴過你,你是他的擔保人;或者你們籤的有擔保合同,簡訊記錄等;或者手機店打**向你核實過。這種情況下,你是肯定要負責的,

(2)你不知情,朋友沒有告訴你,也沒有合同,簡訊,錄音等證明;你可以起訴你朋友和手機店。

你做為聯絡人。這種情況下,你沒有太多責任。手機店會打**詢問你朋友的下落,你只要椐實交代就行了,沒有還款責任。

最終:1.要看用你的身份證做分期時,你承擔的什麼角色,是借款人還是擔保人,還是聯絡人。

2.要看合同約定,是身份證所有人還款,還是辦理分期人還款。(通常身份證所有和辦理人是同一人,而你的情況,就有可能是兩個人)。

3.根據前述,看看是手機店違規,還是你朋友欺騙你,再行定論。

11樓:活寶蝗蟲

對只有你先還了在找你朋友給你錢!沒辦法用的是你身份證辦,你想下如果擔保借錢這些!要是借款人沒還錢,擔保人都有連帶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