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用人單位不安排勞動者加班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排除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同意,且每天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並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法律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保櫻螞猛護勞動者休息權,從多方面限制加班,對用人單位不安排勞動者加班,是法律支援和提倡的行為,脊橋符合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物槐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
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
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
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
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即當地勞動保障局。
很多地方的勞動部門專門成立了祥辯譽接受投訴的勞動監謹段察大隊,你灶塌可以先向勞動局打聽一下,他們會告訴你的。
公司所有人都有班加,就我乙個人不準加班,這種做法合法嗎?
3樓:
摘要。公司針對個人不讓加班是合法的,公司不可以強制要求員工加班,除了在《勞動法》規定的時間內工作,其他時間算加班。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71條規定,協商是企業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式(《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和《勞動部貫徹〈***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除外),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時,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協商後,企業可以在《勞動法》限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公司所有人都有班加,就我乙個人不準加班,這種做法合法嗎?
公司針對個人不讓加班是合法的,公司不可以強制要求員工加班,除了在《勞動法》規定的時間內工作,其他時間算加班。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71條規定,協商是企業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式(《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和《勞動慎橘部貫徹〈***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除外),寬坦團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時,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
協商後,企信散業可以在《勞動法》限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我今段段天寫請假條哪橘,交給班長了,就回來了,結果過了一會兒,班長跟我說,我沒有等李燃團他批假,只能給我算曠工,這樣違法嗎。
這樣肯定是不合法的。
公司讓加班可以不加嗎
4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單位叫職工加班,職工如果不加班是可以的,因為職工具有選擇加班或不加班的利。但是如果職工不能夠很好的配合領導的工作安排,對職工在工作上的生存環境也是不利的,除非這個加班超過了勞動法規定的限制,所以在可人的情況下,職工還是配合好公司的工作安排,這樣才是雙贏的。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首先必須是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其次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也就是說勞動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權拒絕。除此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長度也不是隨意的,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個月不得超過36小時。但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是由於下列情況,勞動者不得拒絕:
一是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或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是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懷孕7個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滿1週歲的嬰兒期間的女職工任何情況下都可以拒絕加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衍生問題:公司讓加班不給加班費違法嗎?公司只讓加班但是不給加班費當然是違法的,法律規定加班是要給員工加班費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而加班費的標準,至少應當是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計算。允許公司高於國家規定標準支付加班費,但是卻不能低於這個標準支付,或者不支付加班費。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影、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我部門為配合其他部門加班一小時,加了一小時班我走了,其他部門的領導不願意怎麼辦?
5樓:司曜曜情緒療愈師
首先,需要明確自己的態度和立場,在保證自身權益的同時,也要尊帶圓重其他部門的需求和領導的決定。
可以使用以下方法來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
1. 溝通交流:與其他部門的領導進行溝通,分享自己的工作情況和已經加班的時間,瞭解對鄭行神方的情況和需求,嘗試達成一致的解決方案。
2. **牽扯的問題:討論加班的必要性和原因,是否存在其他的解決方法或是可以分批處理的方案。
3. 提出建議: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議,例如將工作分配給團隊中其他成員,或是將工作安排到第二天完成。
4. 尋求上級的支援: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可以向自己的上級領導請求支援,由上級領導協調解決,並在解決方案得到確認後與其他部門進行溝通。
在以上的過程中,需要保持耐心和妥協的態度,努力尋找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避免產生衝突。
希望我的解答能喊虧對你有所幫助!
公司所有人都有班加,就我乙個人不準加班,這種做法合法嗎
6樓:
摘要。親親,加班國家本就不提倡的,所以合不合法和法律無關,只是企業的行為,如果你的工作8小時裡面都完成了,領導肯定不要你加班,加班要付加班費或調休的。
公司所有人都有班加,就我乙個人不準加班,這種做法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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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親,加班國家本就不提倡滲團差的,所以合不合法和法律無關,只是企業的或廳行為,如果你的工作8小時裡面都完成了,領導肯定叢皮不要你加班,加班要付加班費或調休的。
你想加班可以跟分管的領導提,不讓加班完全是合法合理的。
讓所有人加班,唯獨不派手讓你加班,握羨圓確實很另類,讓人感覺彆扭,但並不違法。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想段塌方設法與公司溝通,爭取跟大家一樣。
希望我的可以幫助到您訥。
工廠正常加班鉛帶,我們部門主管看我做完事太閒了不讓我乙個人加氏激銀班,像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詳細是,我是新員工剛入職20天,試用期兩個月。上一位同事加工出來的貨,經過我這裡打磨,我做得比較快,做完了有點閒沒事做,然後主管安排我去學新的,新的我剛開始不怎麼會,做得慢,然殲宴後說我再做得這麼慢以後就不讓我加班了,我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像這樣找勞動局有用嗎?
親親像您這麼說的話給的第一感覺就是他在針對你。因為哪慧鎮您之前做的太李粗好了然後他對你的期許很大結果您去學新的工作做得很慢,覺得你可碧轎能在消極怠工。
你是一位新員工您應該和別的同事工作齊平不要太突出也不要太落後。
勞動局是不會管工廠正常內部調崗的。
你應該和部門主管溝通看看它到底是怎麼想的然後您態度好一點然後這樣事情就過去了。
好的,謝謝您。
也祝你以後工作愉快哦不要多想今晚早點睡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哦。
<>也希望你能給我乙個五星<>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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