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公有房產能競選業委會成員嗎

時間 2025-05-30 11:05:26

1樓:賈寶驊

可以競選,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物業公司應該是由全體業主(業主委員會)挑選確定的。

什麼是業主委員會?

所謂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陸巖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物業服務公司管理運作的民間性組織。業主委員會的權利基礎是全體業主對物業的所有權,它代表該物業的全體業主,對該物業有關的一切重大事項進行管理和監督。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管理建築物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並接受業主的監督業主對建築物享有以上權利,但業主權利是分散的,因此必須存在乙個組織機構來代表全體的業主執行和保護其享有的合法權益,此即構成了業主委員會產生的理論條件。

產生的業主委員會為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相應的法定職責。

業主委員會能代表業主起訴嗎?

業主委員會的職責決定了其在涉及物業管理領域的訴訟中它是適格的主體。《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該依法履行職責,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決定,不得從事與物業無關的活動沒宴。因此,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的社團組織,其職責是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代表和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由於物業管理活動糾紛而形成的訴訟中,業主委員會是適格的主體。當然,業主委員會在行使此項權利時,必須是基於業主大會的授權。

擴充套件資料:業主委員會的訴訟主體資格有其侷限,並不是在所有訴訟中業主委員會均是適格的主體。在物業管理法律關係中,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大會行使權利。

在物業管理糾紛中,業主委員會可以枯悉銀成為訴訟關係主體,就管理過程中的一些糾紛行使訴權。但在侵權訴訟或者物權的處分上,業主委員會不能成為訴訟主體。

2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從法規上說,物業公司應該是由全體業主(業主委員會)挑選確定的,但一般的做法是由開發商選擇與其有業務關係的公司或者就是開發商自己成立的公司進行前期的物業管理,如果小區入住後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也可投票改祥液選物業公司。 《物業管理條例謹族物》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家提倡建設穗搭單位按照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相分離的原則,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

所以,你說的情形並不違反法律。

不是產權人可以當選業委會嗎

3樓:曾莉刑事

非產權擾液空所有者不能參加業主委員會選舉。首先「業主」是指物業的緩瞎所有權人即埋鬧物業(產權)所有者,既然非產權所有者那麼就不能稱為業主。業主委員會委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2.能夠遵守物業管理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和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等。

業委會成員必須是業主(房產證上所有人)嗎,業主配偶是否可以參與選舉?

4樓:楚勒武威

===業委會成員由業主代表組成,所以首先是業主身份。

=業主登記,屬於一種形式上的審查登記,主要依據是房屋產權證。房證上有配偶的名字,夫妻二人同時登記為業主。如果房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那麼其配偶一般不按照業主來掌握。

雖然說房屋是夫妻共有的,但進行業主登記的時候,不會、也很難開展實質性的物權審查,業主登記部門沒有這種審查權,也沒有精力這麼去做。

=關於業主大會、業委會等會議的召開,相關規定很泛泛,不夠精細。只要能證明與業主是夫妻關係,一般也允許配偶參與選舉。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這都是一家人安裝夫妻共同財產算也是業主沒毛病啊。

6樓:

摘要。您好親,可以競選,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物業公司應該是由全體業主(業主委員會)挑選確定的。

您好親,可以競選,根段困據《物業管兄漏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物業公司應該是由全體業主(業主委員會)挑選確定的。握塵念。

法律分析:任職條件: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陣列成。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並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三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五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六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業主委員會委員必須符合下列條孝御件1.

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2.能夠遵守物業管理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和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3.有一定組織能力和必要工作時間,能仿慎帆夠較好履行業主委員會成員職責4.

品行端正無劣備雹跡5.熱心公益事業。

不是產權人的業主能參加業主委員會選舉嗎?

7樓:浙江創業俱樂部

不是產權人的業主應該能參加業主委員會選舉,比如父母是產權人,散羨謹派寬年齡已大,兒女應該能衝基參加業主委員會選舉。

不是產權人的業主能參加業主委員會選舉嗎

8樓:

非產權所有者不能參加業主委員會陵如選舉;首先「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即物業(產權)所有者,既然非產權所有者那麼就不能稱為業主。業主委員會委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讓攔:1.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非業主不得參加)2.能夠遵守物業管理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和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3.有一定組織能力和必要坦汪胡工作時間,能夠較好履行業主委員會成員職責;4.品行端正無劣跡;5.熱心公益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