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離婚?需要哪些手首,離婚具體都需要什麼?

時間 2025-05-23 21:25:10

1樓:匿名使用者

千萬不要離婚,果報很慘的,建議去戒色論壇看看,也許能解決您的問題。

2樓:等待也是一種幸福

雙方拿結婚證身份證一起到登記處辦理。

離婚具體都需要什麼?

3樓:華電闖天涯

如果你們倆是協議離婚,需要先去辦理結婚證,然後再進行離婚,不同的離婚方式需要的資料不盡相同,下面我將做簡要分析。

第。一、協議離婚:男女雙方需要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結婚證。

第。二、訴訟離婚:需要攜帶以下資料:

1、離婚起訴狀。

2、夫妻婚姻關係的證明,即結婚證原件或者民政局出示的婚姻關係證明。

3、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證影印件或者被告的公安戶籍證明,或者戶口本的原件及影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的影印件。這主要是針對有撫養權之爭的,沒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包括不動產和動產以及股權等的名稱、規格、件數、價值等方面的內容。離婚需要的證件:

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各二張。

離婚證辦理程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擴充套件資料: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上述的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在協議離婚中,離婚協議書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因為,對協議離婚來說,「雙方自願」是基本條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必要條件。

而離婚協議書中它不僅應明確是表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同時還應明確雙方離婚後比較重要的問題,如孩子如何撫養,財產如何分割等。離婚協議書寫得好,將為雙方日後的平靜生活創造良好基礎。反之,可能會雖然離婚,但是還有許多遺留問題給雙方帶來麻煩。

4樓:匿名使用者

或許是因為對婦女權益一向比較關注的緣故,我對於《婚姻法》的修改和實施向來抱有極大的興趣。最近在某個**看到一篇新聞,說是在乙份民意調查中,多數民眾提議離婚的條件應該更趨嚴格。(具體百分比是不太記得了,總之是很高的。

對此實在有些不同的意見。

我們現行〈婚姻法〉對離婚的條件規定地是比較隨意的,以夫妻感情破裂為唯一認定條件,但感情本身是非常難以把握的,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和感受。由於法官具有太大的自由裁量權,因而,很難說我們現行的〈婚姻法〉的離婚條件是寬鬆的,很多時候,明明是形同陌路的夫妻卻無法解除已經死亡的婚姻,當事人雙方均處於極端痛苦之中。現在雖然對於離婚已經基本上採取一種自由自願的原則,但是上述情況仍然是存在的,而且在一些相對偏遠和落後的地區還比較突出。

離婚的條件確實是需要予以修改了,但是我認為,修改的標準不應該是是否更嚴或更松,而是更加具體和富有操作性。嚴格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權的運用,代之以比較客觀和實際的標準。比如,規定夫妻分居多少年就可以離婚,有虐待和遺棄情節就可以離婚等等。

但從總體上來說,我不贊成將離婚條件規定過嚴。原因有三:

一,離婚畢竟是個人私事。嚴格限制離婚條件顯然有悖於現代社會私法自治的大原則。

害償憤鍛蒞蹬縫拳俯譁 二,現代社會應該實行越來越多的民主和自由,結婚和離婚的自由是基本的自由,應該在儘可能小的範圍內予以限制,以保障人權,尊重個人的尊嚴。

三,提出嚴格離婚條件的人多數認為,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組成分子,家庭的動盪很有可能造成社會本身的不穩定。我個人認為種擔心毫無根據。沒有幸福的婚姻隱藏的不安定因素只會更多,更具有破壞力。

成年人理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承擔各種後果。結婚如是,離婚亦如是。國家畢竟不是管家婆,該放手的時候還是要放手的。

離婚需要拿什麼

5樓:賈寶驊

1、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結婚證等重要證件、本人免冠**,以及灶旁敏雙方簽訂的自願離婚的離婚協議書等書面材料;到當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2、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當事人雙方填寫乙份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簽名;

3、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乙份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相關工作人員稽核無誤後,予以離婚,並登記備案,當事人完成相關手續後,等待離婚證發放。

離婚判決的程式:

1、起訴;2、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隱枝案條件的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

3、庭審前進行調解;

4、**審理,包括宣佈法庭紀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

5、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啟棗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訴訟離婚需要需要哪些條件,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條件具備

訴訟離婚需要的條件 1 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在離婚案件中,原告一般為夫妻關係中的一方,即妻子或丈夫。2 有明確的被告。在離婚案件中,被告一般為夫妻關係中的一方,即丈夫或妻子。無論哪一方起訴離婚,需在離婚起訴書上寫明被告的姓名 年齡等基本資訊。3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 理由。離婚案...

離婚具體應該怎麼辦理,辦理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手續

離婚程式 一 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二 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 雙方戶口證明 2 雙方居民身份證 3 所在單位 村 居 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 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

雙方自願離婚需要多久,雙方自願離婚要什麼手續 多長時間能離婚呢?

雙雙自願離婚可以馬上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有一方想離婚要經過勸解溝通,這樣需要很長時間。雙方自願離婚需要多久,當天就可以離婚,我想你們為了孩子不能離婚想想孩子不要離婚 雙方自願協議離婚可以隨時隨地的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但是星期六星期天是不可以的因為雙休民政局沒人上班 即便雙方是自願離婚,那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