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高手幫幫忙 10,求助勞動爭議

時間 2023-05-17 03:54:06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方沒有任何營業執照,那麼如果你到勞動局提起勞動爭議是不予受理的,因為對方不具有勞動爭議的主體資格。

如果你確定對方在工商局沒有任何註冊登記,你可以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僱傭關係的訴訟。

證據的話,根據你現在這個情況,建議你再做乙份清晰的錄音,然後書面固定下來,把書面文字和錄音一同提交到法院作為證據。

當然,有些地區勞動局萬一有「好官」或許會幫你介入調查,不過很遺憾,我從業生涯還沒遇上這麼好的勞動局執法者,做好證據直接上法院吧。

2樓:匿名使用者

先來了解一下概念: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未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1,你應該在試用期還沒訂立勞動合同,你可以催促企業訂立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分析;1,根據你的情況分析,你應該還在試用期,還沒訂立勞動合同。

2,可能你不適合,所以單位要辭退你,但一定要付你這段時間的工資。

3,你就直接找人事部的協商,叫他支付你這個月的工資就行了,說其他的都沒用,人家有沒有營業執照你也沒證據,在說了你跟公司搞也沒必要,你之前怎麼不跟人家說好了呢,人家就想白利用你這段時間不給錢。

求助勞動爭議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對補償有爭議的,可以持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當然你要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上的內容、你是否已經簽名確認,如果該證明闡明了相關事實,並註明與你協商解除且你已簽名同意,可能會認定協商解除。你的申訴結果可能會不利於你。

如果僅在證明上說明已解除勞動合同,未註明相關理由,你可以以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提請仲裁,並請求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8條,87條處理。即支付經濟補償餘二倍的賠償金。

在陳述事實與理由時,只需陳述有利於自己的言論,不必陳述「」因什麼什麼原因而解除「」的。只需陳述:於10月29日被訴人書面告知解除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

個人認為侵權特提請仲裁,要求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等等。包括庭審時都不要陳述什麼什麼原因〔只要沒有書面證據證明你已知道或單位已經書面告知了具體原因。只要你未簽名就是不知道。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2023年公布的新勞動合同法,公司按你的工作年限,給予五個半月外加乙個月的代通知金的補償是合法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所以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程式和做法沒有違法的地方。

勞動法的高手幫忙

6樓:山野柴胡

【未簽訂 勞動合同 二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未繳納 社會保險 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第三十八條第三項)。

扣押 身份證 財物 檔案】《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予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當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勞動者 主動解除 經濟補償】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7樓:上海勞博網律師

你好: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你可以要求7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10500元;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你可以主張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單位支付給你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1500元;

三、你可以要求單位退回工資押金500元;

四、你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辦理退工手續。

8樓:嘰嘰喳喳圓舞曲

可以得到的補償大致有三項:

1、未簽書面勞動合同的一倍工資差額。從2023年4月至離職。工資以實際獲得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勞動合同法中規定自建立勞動關係起乙個月內應簽訂勞動合同,所以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是可以的,但轉正時就必須要籤,而用人單位未簽所以你可以向其主張。)

2、關於社保的問題。各地在這一問題的處理上有別,雖然法律規定這一項屬於仲裁請求事項,但有的地區,如北京地區,勞動仲裁及法院均不將此項納入仲裁、審理範圍。通行的辦法是在仲裁或判決中明確勞資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如果存在並加以確認。

勞動者可以持生效的法律文書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查科辦理社保的問題。

3、用人單位應補償你乙個月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三項:因其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第46條第三項。第47條此為補償的計算標準)。

4、如果公司收取你押金,你有證據的話,你可以主張。如果你手中沒有證據,我認為是仲裁或法院是不會輕易支援你的訴求的,除非用人單位自認。但是用人單位會這樣做嗎?

實踐中,扣押工資的情況很多,勞動者手中大多都沒有證據,而仲裁或法院明知可能確實存在扣押工資的情況但由於勞動者不能舉證,所以都不會支援這一訴求的。

9樓:單片仁

天工資要結算 1800元除以天乘以7天=元2、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試用期約定無效,如果試用期工資比正式工資低,可以要求差額。

3、沒有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單位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

4、要求單位繳納你在該單位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個人繳交部分個人需承擔5、退還押金500元(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6、因需保胎而辭職,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向單位要求經濟補償勞動爭議的時效是離職後一年 ,雙倍工資差額是從你工作後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10樓:匿名使用者

實習期間也是應當有工資的。而且公司應當在跟您簽訂勞動合同繳納保險。也不應當收取您的押金。

而且您在懷孕期間公司是不能辭退您的,如果您覺得身體不適可以到醫院就診,如果醫生覺得您短期內不適合上班,是會給您開具病假條的。同時,公司也應當支付您的病假工資。

勞動爭議請求法律援助,求高人指點!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產品經銷合同書》不太規範,不能反映你和單位的勞動權力義務關係,倒是有點像**合同關係。

二、在《產品經銷合同書》中未明確約定佣金(即工資)是如何計算的,是否由基本工資、津貼、交通費、住房補貼等部分組成。合同中也沒有關於社保及醫療保險的約定。所以以上部分必須由你自己提供證人證明。

否則法院很可能認定本案並非勞動關係。

三、《產品經銷合同書》沒有勞動時間的約定,雙方有無固定勞動時間的約定,及如何計算勞動時間,也是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關鍵,否則法院可能認定為非勞動關係。你可以舉示考勤記錄來證明。

補充一點,如果用人單位每月支付工資時你的工資卡上會顯示「代薪」之類的標誌,那麼可以認為某個公司每月支付給你工資。但什麼公司支付給你,就無法證明了,所以工資卡一般在實踐中很難起到證明作用。

12樓:老老老龍井茶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滿一年以上視為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是這樣,不錯。大學生也要學些保護自己方面的法律啊!

看來,你誤會了(或許是上當吧)!從合同來看,你們的關係是一種**關係,不屬於雇工或勞動關係。 看來這份合同也是乙方用心良苦的傑作!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問題費點勁,需要收集證據,證明你和用工單位之間真實的法律關係。

如果是**關係,那麼**有**的特徵和合作方式,需要從你和單位之間的很多事實中認定你和單位的真實法律關係。

用工者這樣做確實有一定的作用,勞動者維權更難了。

14樓:客博博

我知道一點,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工資卡,工作服,考勤記錄,同事的證言可以作為你是該單位職工的證據,至於那個經銷合同,我想是不能作為證明你是單位職工的證據的。至於是不是這樣,建議你諮詢資深律師啊。

懂勞動仲裁的幫幫忙

15樓:律師

不要輕易辭職。

先仔細看看勞動合同。

如果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就是文員,老闆不能隨便就讓你去做迎賓,必須經過你的同意。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協商一致,你就繼續做文員。如果老闆不同意,你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單位給補償金。依據是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高分求助 勞動爭議的問題

1 在2003年2月 今收到股金x萬元整的收條 表明已經退股,就沒有權利分紅利了,怎麼還問 多會給分股本紅利 的問題?2 2002年12月寫的 解除勞動合同申請 雖然表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但是單位安排你繼續原工作受單位管理,包括回家待崗。表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並直到現在。這一點 事實勞動關係 可以...

求助英語翻譯高手幫幫忙

中國正在引領亞洲 亞洲是許多古代文明的故鄉,包括黃河流域的東亞文明,印度和流域的南亞文明,以及尤發拉底河和抵隔利斯河 兩河文明 流域的西亞文化。在這塊大陸上有引以為豪的發展程度最高的農業,以及社會和經濟的發脹,這些為世界歷史中的農業,醫學與文學做出了巨大的貢獻,讓亞洲因而在世界歷史中扮演著乙個重要角...

彙編高手幫幫忙,彙編高手幫幫忙

如果是學組合語言專門的就是 ibm pc組合語言程式設計 清華 沈美明的那本 至於16為還是32位這個好象都是要學的,不過現在一般都是16位的吧。至於那個tasm5.0,我只聽說過masm5.0 不好意思,不過現在彙編應該用的比較多的是masm5.0下面有使用方法 1.開始 執行 輸入 cmd 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