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廠裡打架被開除了,按勞動合同來看可以要求廠家賠雙倍工資麼

時間 2022-02-24 03:35:15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的以下情形,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廠裡能夠證明你打架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情況下,廠裡是不會支付你經濟補償的。

2樓:長治劉義峰律師

主要要看,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也不是任何打架都可以開除的;如果性質嚴重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就不可以要求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打架一般屬於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不可能要求廠方賠償的。

4樓:職場說說看

你先看看公司的規章制度裡面有沒有明確規定打架屬於什麼行為,受到什麼懲罰,沒有再說賠付的事情,但是一般會解釋為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我就是人事部門的,說實話,你就別希望賠付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工廠制度比較完善,那麼打架被定性為嚴重違紀,那麼就沒有提前辭退的代通知金及經濟補償金。

6樓:匿名使用者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單位可根據規章制度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縱橫法律網-北京市嘉安律師事務所-牛增科律師

我們在廠裡幹了十年都沒簽勞動合同,請問可以申請賠付最後一年的雙倍工資嗎?

7樓:韓飛律師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入職第2個月到第12個月的,不可以申請最後1年的雙倍工資。

工作滿10年的,勞動者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8樓:

一般來說公司要在員工入職開始算起,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簽勞動合同可以拿著工資單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注意的是工資單,很重要,否則無憑無據人家不承認的。會說從來沒有用過你。

你想找人作證基本不可能。

9樓:匿名使用者

在廠裡幹了十年都沒簽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申請賠付最後一年的雙倍工資。但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單位應該與你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可以要求單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不過,你要證明自己在該單位已經工作滿10年。

10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廠子 是正規的嗎

公司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將我解雇,除了雙倍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我還能要求支付別的什麼賠償金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綜上所述,你可以要求賠償2倍工資(含按規定交納社保).證據可以有人證(證明你的勞動事實),物證(比如上下班記錄等).不管如何,你都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申請勞動仲裁和諮詢(勞動者發現勞動爭議60天內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補充說明一下: 勞動者是提出賠償主張的,用人單位來舉證證明你的主張是否合理.但考慮到對自己更有利,所以自己可以事先準備一些證據來反擊用人單位可能的"偽證"等.

12樓:愛因斯坦的眼睛

你以用人單位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社保為由,向單位所在區勞動局監察科反應一下。記得帶好證據,比如工資條、上班打卡記錄、單位發給你的證書等,越全越好,最好再和單位搞個錄音,以防其抵賴。如果勞動局受理,你可以得到從3月份到11月份的工資雙倍賠償。

13樓:玉蜻蜓

好像是沒有了,到勞動仲裁部門投訴;工作多長時間了?再說的清楚點

14樓:龍dx龍

同事的證明、公司人事檔案、財務的發放工資明細。

除了養老、醫保外你還可以要求補交公積金,(實際工資的8%)企業和個人都按8%交。

15樓:匿名使用者

同意寫字最多的那個哥們。

我今天被公司開除了,可是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我可以問公司要賠償嘛

平安山雀 可以的。首先,向公司索要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森紫雲 首先是什麼原因開除你,還有為什麼沒有籤勞動合同。 在步行街記筆記的甘藍 公司開除你的原因是什麼?總要有個理由吧,如果是你違紀在先,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公司做開除你處理,你是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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