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親爺爺去世了,單位不給我三天的喪葬假。請問對嗎

時間 2022-02-20 06:10:10

1樓:馬依昂

你的親爺爺去世了,單位不給你三天的喪假,這個肯定是不對的呀,你的爺爺屬於你的直系親屬的,按照規定應該是有喪假的,如果他們不給你,你會加他們扣你錢,或者說對進行處罰的話,就去勞動保障部門投訴他們就可以了,一班的,他們會管的,還有就是這種公司這麼不近人情,還是早做打算比較好,去找乙個更好的工作,沒有什麼工作是不可替代的,換乙個工作大概率漲工資,福利也會大概率的變得更好一些,千萬不要在乙個這種單位浪費了自己的一生

2樓:廈門天平事務所

您好,員工休喪假的具體操作可參考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之法律規定: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爺爺不屬於直系親屬,不享受喪假。

3樓:牛牛聊法治

您好,合法但不合理,也不近人情。

4樓:生活幫扛把子

首先對失去家人的你表示同情,不過同情歸同情,制度歸制度,按照相關規定,只有直系親屬,就是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時候,單位才可以給你三天的喪葬假,就是說這個商場價並不包括你的爺爺,所以說他會這麼處理也是無可厚非的,不過咱們還是乙個講究人情的社會,畢竟制度執行起來還是需要靈活性的,雖然說單位這種做法沒有什麼錯誤,但是出於人情上考慮的話,也應該給幾天假吧!不過具體事情吧,還要具體對待,比如說像國企之類的大型企業,可能相對來說人員比較富足,你去休假了,別人也可以頂替你的工作,如果說是私企或者合資企業的話,乙個蘿蔔乙個坑,你走了,那你的工作誰來完成呢?所以說有時候也還是要綜合考慮一下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從道德上說是不對的,但是從單位來說,這樣沒辦法,畢竟單位是老大,你也可以將別的假期提前

6樓:匿名使用者

爺爺都不是直系親屬誰是直系親屬?

老人去世國家規定是幾天假期

7樓:華律網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根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休喪假的權利。

因此,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帶薪休喪假。

8樓:辰蘇

根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目前多數單位對

員工批喪假參照的都是這一規定。

9樓:鄰家楠方姑娘

老人去世國家規定是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為一至三天假期,職工在外地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1、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2、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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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規定: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10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法律明確賦予了勞動者帶薪休喪假的權利。

《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規定: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自理。

四、以上規定從本通知下達之月起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二條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十三條 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十五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五十六條 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五十七條 國家建立**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縣級以上各級人民**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對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和勞動者的職業病狀況,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

11樓:林葉雨下

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喪假為1到3天,是針對國營企業的,其他企業可根據自己情況來進行制訂。職工的外祖父未列入直系親屬範圍,其過世後無享受喪假的規定(單位批准的除外)。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後,需要職工料理喪事的,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可給予1—3天的喪假。

除單位領導批准給予喪假外,對於喪事在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

《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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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病假等假期期間,企業應當按規定支付假期工資。

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二)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三)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的70%確定。

12樓:醉意撩人殤

喪假指的是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

如果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企業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的工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擴充套件資料:

喪假:1、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2、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自理。

婚假: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假期天數由各地方計生委制定。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13樓:帥帥帥

老人去世國家規定是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對於老人的去世,是每個家庭最為痛心的事情,當老人在自己面前靜悄悄的去世的時候,那種的無力感,都會很是傷心。老人的去世,留下的只有無盡的思念和永遠無法忘掉的過去。

家裡有老人去世後,根據國家的規定,一般可以去有3天的休息,來安排家裡的事情,這就是喪偶假。

一般在老人去世時,因為身體的體質不同、辭世原因不同(正常、非正常、因病、意外~),徵兆也不同,有些人會迴光返照或者多天不吃飯。

而對於高齡老人去世前的徵兆如下:

1、高齡老人去世前的徵兆

1.1、老人臨終前的徵兆有疼痛

疼痛是臨終病人備受折磨的最嚴重的症狀,尤其是晚期癌症患者。其他終末期病人發生嚴重疼痛情況較少。在生命的最後幾天,超過一半的人會有新的疼痛產生。

控制疼痛應及時、有效,正確使用「三階梯法」。止痛藥應規律、足量應用,而不是必要時才用,等到疼痛發生時再控制比預防疼痛發生更困難。

1.2、老人臨終前的徵兆有呼吸困難

痰液堵塞、呼吸困難是臨終病人的常見症狀。應及時吸出痰液和口腔分泌液。當呼吸表淺、急促、困難或有潮式呼吸時,立即給予吸氧,病情允許時可適當取半臥位或抬高頭與肩。

2、高嶺老人去世前有什麼奇怪現象

2.1、人在死亡的前幾天,自己家中或者重要親戚家中,夜裡出現莫名其妙的聲響,像有東西掉在地上的聲音,有「咣噹」「咚咚」聲音。而且人感覺聲音很大。

更加奇怪的是,一家人中,有的人聽到,有的人完全的聽不到。甚至睡在一起的夫妻倆,乙個人聽到,另乙個聽不到。

2.2、人在死亡的前天晚上,門前、或者門前的樹上有火星掉下來,斷斷續續的,像人吸菸的火星。

2.3、人死亡的前一天晚上,有靈魂出現,常常被門口人發現。人們發現這個要死的人,臉上往往沒有表情,但是,五官看起來清晰。

身體時隱時現,飄忽不定,有時候又變得非常真實,人們試圖招呼他(她)時候,他(她)突然消失。奇怪的是,有時候兩個人一起,有乙個人看見,另乙個人卻看不見。

3、如何對臨死老人進行臨終關懷

正確認識和尊重病人最後生活的價值,提高其生活質量是對臨終病人最有效的服務,盡量滿足臨終老人的要求。

以照料為中心。對臨終病人來講,**希望已變得十分渺茫,而最需要的是身體舒適、控制疼痛、生活護理和心理支援,因此,目標以由**為主轉為對症處理和護理照顧為主。

維護人的尊嚴。患者儘管處於臨終階段,但個人尊嚴不應該因生命活力降低而遞減,個人權利也不可因身體衰竭而被剝奪,只要未進入昏迷階段,仍具有思想和感情,醫護人員應維護和支援其個人權利;如保留個人隱私和自己的生活方式,參與醫療護理方案的制定,選擇死亡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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