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別人的東西,還要別人給錢他才歸還構成犯罪嗎

時間 2021-10-23 01:48:54

1樓:醜春柏

我下了車之後手機掉了我去,現在那個人要他說要給600塊錢才給。

2樓:強少

如果真的只是中間人,不構成犯罪。 如果名為“中間人”,實際就是其佔有失物,拒不歸還,並且數額較大,則有可能構成侵佔罪;如果以此要求財物,則也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3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當支付少量的費用,如保管費! 如果太高,建議你收集證據,以不當得利為由起訴要求歸還! ——供參考。滿意請採納!

4樓:程程

構成的,不過在我個人觀點,這是道德上的問題,現實社會中,這種人很多,我們無不為現在的社會感到可悲,不過,那也沒有辦法,人為了生存,都會採取些不光明的手段,如果你真想要到手機,不要給他錢,報警

5樓:戚廣利

撿別人的東西,還要別人給錢才歸還是否構成犯罪還要看具體情況。

侵佔罪超過5000元以上才能構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6樓:匿名使用者

不構成犯罪 這裡我教你一個竅門試試 好用的話你謝謝本人就可以 法律上講究民事行為雙方意思表示真是 所以你可以找一個別人的手機以另一個人的名義允諾對方提出的條件 在見面以後 你以自己的名義索取手機 而不用給付承諾行為 因為當初的允諾並不是你的“真實意思表示”明白嗎 就是說答應對方條件的人是你用手機的使用者 並不是你 你可以以“不知情”為由提出抗辯 那麼 法律在法律上你就有了不計付的條件 可以不用給付 至於允諾的人 你讓他找機主吧 機主當然... 明白了吧 掌握一些法律竅門對你還是很有用了 如果滿意請選擇最佳 謝謝

如果別人撿到你錢包,要你給錢後才還你,他犯法嗎?

7樓:三觀不正戴刁纏

除非你承諾了別人歸還你的錢包你會給予酬謝,否則他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構成侵佔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者交出的行為。《刑法》條文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本罪告訴的才處理。

司法實踐中,對侵佔罪"數額較大"的掌握,有的比照盜竊罪"數額較大"的標準,以500-2000元為起點,有的比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侵佔罪(即刑法中的職務侵佔罪)數額較大標準,以5000元-20000元為起點。

8樓:麥天堂的火柴

其行為屬於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樓主這種情況最好是報警處理!

9樓:有法必答

拾得遺失物,所有權人有權要求返還;

對方主張是善意取得的,必須提供有效證明。

如果他再不給你,報警吧。訴訟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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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匿名使用者

不當得利

沒有法律依據和合同約定把不屬於自己的財產、利益據為己有。

法律和道德都規定,不當得利應當歸還,如果拒不歸還,在訴訟中按照侵權處理,即賠償,如果數額較大,則有可能構成犯罪(侵佔罪)。

可以以侵佔罪告他

撿到錢不還犯罪嗎?

11樓:愛青鳥

違法,若數額較大,有構成侵佔罪之嫌。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但撿錢這種情況比較特殊。錢的性質很特別,不同於一般的物。其特別之處在於佔有與所有為一體,即佔有錢的人就是該筆錢的所有人,而一般的物往往佔有與所有分離,比如一個人撿到了一塊表,這時他只是表的佔有人,而不能成為該表的所有人。

所以,撿到錢的人花掉錢的行為並不能說明其有拒不歸還的意思,只有其以明確的意思表示拒不歸還時才可以以侵佔罪來評價。若數額比較小,那就不會構成犯罪,只能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注意:

遺失的錢物屬侵佔罪行為物件中的遺忘物。

12樓:小妹看社會

撿錢不還違法。

如果拒不歸還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拓展資料: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但撿錢這種情況比較特殊。錢的性質很特別,不同於一般的物。其特別之處在於佔有與所有為一體,即佔有錢的人就是該筆錢的所有人,而一般的物往往佔有與所有分離,比如一個人撿到了一塊表,這時他只是表的佔有人,而不能成為該表的所有人。

所以,撿到錢的人花掉錢的行為並不能說明其有拒不歸還的意思,只有其以明確的意思表示拒不歸還時才可以以侵佔罪來評價。

若數額比較小,那就不會構成犯罪,只能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注意:遺失的錢物屬侵佔罪行為物件中的遺忘物。

13樓:牙牙啊

算犯法。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據,應屬不當得利。此外,我國刑法規定,將他人遺忘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佔罪予以處罰。

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財物,應以侵佔罪提起刑事訴訟。但不存在拒不交出撿拾物的情節,不應作侵佔罪對待,不能認定為犯罪,不能以刑法懲戒,其行為只能由民事法律規範予以調整。

相關法律規定:

《刑法》第270條明文規定,拾遺拒不交出者,應處以徒刑、拘役和罰金。為防止拾得他人錢物而拒不歸還,我國刑法設立了“侵佔罪”,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他人的遺忘物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的行為,就構成侵佔罪,要受到刑事處罰。

犯侵佔罪,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要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14樓:劉世媛

這個在法律上是屬於不當得利。不當得利(unjustified enrichment)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

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

不當得利的取得,不是由於受益人針對受害人而為的違法行為;而是由於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係,受益人為債務人,受害人為債權人。

不當得利的特徵是:

① 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

15樓:蘭兮蘼蕪

如果撿到財物,明知失主是誰,拒不交還。那麼,根據我國民法通則93條和刑法270條規定,構成侵佔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1.撿錢不還是不當得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2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上的根據,有損於他人而自己獲得利益的法律事實。不當得利人應將其所得的不當利益返還給受損失的人。

2.撿到錢,應該交還失主或公安機關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所以,撿到遺失物應當交由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進行公告,讓所有權人來認領;若公告六個月仍無人認領,收歸國有。

拾金不昧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我們應該將其發揚傳承下去。

16樓:科學小智囊

撿到錢不還屬於不當得利構成侵佔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93條和《刑法》270條規定:

撿到錢不還數額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且財物所有人明確提出交還並舉有證據證明屬及所有,撿拾人人仍視而不見,明確表示不予歸還的涉嫌構成侵佔罪,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果最終還是交出或者退還了財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確提出主張交還前處理了財物事後已作了或答應賠償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張後還擅自處分財物但又作了賠償等補救措施的,一般不以犯罪論處。

根據《物權法》第109條規定,拾得人應該將遺失物返還權利人或者送交公安部門。

如果拾得人拾取的錢財較大而又拒不償還,根據《刑法》第270條,其可能涉及侵佔罪,遺失人可以追究拾得人的刑事責任。數額不大可通過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其遺失物。

撿拾遺失物不還屬不當得利,是一種侵權行為,失主可以以侵權或不當得利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追究其法律責任。

拾金不昧本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17樓:匿名使用者

撿到錢不主動歸還不算犯罪,如果數額較大有可能涉嫌侵佔罪。

如果拾得人拾取的錢財較大而又拒不償還,根據《刑法》第270條,其可能涉及侵佔罪,遺失人可以追究拾得人的刑事責任。數額不大可通過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其遺失物。

總之,撿拾遺失物不還屬不當得利,是一種侵權行為,失主可以以侵權或不當得利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追究其法律責任。如果你在路上撿到錢物,別以為自己運氣好,撿到就不還,一定要及時還給失主或送交公安部門。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8樓:

撿錢不還確實是犯罪行為。

《刑法》第270條明文規定,拾遺拒不交出者,應處以徒刑、拘役和罰金。

為防止拾得他人錢物而拒不歸還,我國刑法設立了“侵佔罪”,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他人的遺忘物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的行為,就構成侵佔罪。

犯侵佔罪,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要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你的朋友還是要歸還這個錢包,可以先去派出所,要求民警讓失主到派出所現場歸還,可以避免你說的這些“例如:我的皮包不是這100多元錢啊!還有啊!還有1000多啊”情況出現。

擴充套件資料

《現代漢語詞典》關於“侵佔”的解釋是:非法佔有別人的財產。

我國《憲法》第十二條規定“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國家和集體的財產”。

構成特徵

1、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本罪的犯罪物件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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