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到底意味著一些什麼道理

時間 2021-10-15 00:30:03

1樓:匿名使用者

大腦進入深度睡眠,小腦卻在運轉,這意味著你的睡眠狀況不是很好。

2樓:劉建輝哦哦

夢其實沒什麼實際意思,很多夢都是你過去見過或經歷過的碎片組合在一起的。不用去在意的,感興趣的話可以看看百家講壇之夢的釋義。聽聽你就會了解了。下面的文字可以參考看一下。

夢是人在睡眠過程中的一種正常生理現象。每個人都會做夢只是有多、有少;有的醒後記憶猶新,有的模糊不清或覺察不出。那些斷言自己從未做過夢的人,只不過是忘記了而已。

因此,對於做夢不必大驚小怪。當然,如果做夢過多,影響正常的睡眠,醒後頭腦昏沉,精神恍惚,全身疲憊無力,夢境仍久久纏結腦中不散,這就屬於病態,有損於身體的健康。

新生嬰兒最初幾天可能不會做夢,原因是他缺乏外界印象沒有夢的客觀源泉,或者因為他的大腦皮層細胞的發育尚未達到保留外界印象的程度。可以看到,六個星期以後的嬰兒在睡眠中已經會笑、發聲和吮吸,這可能就是做夢的表現。

對於夢是怎樣形成的,說法不一。巴甫洛夫高階神經活動學說認為做夢是睡眠的異相階段的產物。在反常的睡眠狀態時,由於輸向大腦皮層的血流量加大,氧消耗量增強,因而使得腦神經細胞仍然進行十分活躍的代謝活動,抑制狀態不深,還在處於所謂的“工作”(興奮)狀態。

在接受來自體內外各種刺激的情況下,相應的記憶痕跡便"復活"起來,於是便會產生各式各樣的夢境。

睡眠時如果聞到香水或花香,可能會夢見置身於百花爭豔、芳香撲鼻的花園裡;冷冰放在額頭上,會夢見嚴寒的冬天;聽到水聲,會夢見下雨;臉上被敷蒙毛巾等物時,會做被窒息、停止呼吸的夢等等。也有人時常夢見狗咬腿,醒來時仍隱約作疼,後經診斷,腿部患有疾病。這都是體內外刺激發出神經衝動,傳到大腦皮層相應的神經中樞部位,從而引起神經細胞的興奮活動所造成的。

如果是白日的思念,例如,接到遠方親人的來信或在準備考試,也會夜裡做夢和親人相聚或正在緊張應考等等。這是因為大腦皮層的相應部位的神經細胞興奮強度過強,在睡眠時得不到充分的抑制,繼續處於興奮活動狀態的緣故。一股說來,白天多焦慮、恐懼和願望時,處於疲勞、空腹、高燒狀態時,受到聲音與物理性刺激時,氣壓與氣溫顯著變化時,都容易做夢。

調查結果證明:屬於視覺的夢最多,其餘逐次是:聽覺、運動覺、觸覺,最少的是味覺。

當然,有些夢是重疊的,如視覺與聽覺並存的夢。視覺夢中也有彩色的夢,如紅花、藍天等等,約佔視覺夢中的十分之一。

夢的內容因年齡不同而不同,和知識、經驗的豐富程度也有關聯。日有所思的願望不同,夢境也會不同:小女孩夢洋娃娃,發明家夢發明物的完成;母親夢中見到遠方的女兒等等。

同一刺激因子可以引起不同的夢。夢境和過去的經驗有關。兩、三天以內的新經驗的夢約佔75%;遙遠的童年時代經驗的夢約佔15%;而和過去經驗完全無關的夢只約佔10%。

夢的種類廣泛而又多樣。中國古書《周禮·春官·占夢》中講夢有六類:“一曰正夢,二曰噩夢,三曰思夢,四曰寤夢,五曰喜夢,六曰懼夢。

”其實夢的內容不僅限於這六類。每個人都會做各式各樣的夢:延續日間創作的夢、回憶的夢、幻想的夢、甜蜜的夢、耽憂的夢,等等。

有時候夢是那樣美麗、歡樂,簡直不能用言詞表達,恨不得畫下來;有時候夢曲折有趣,就像戲劇一樣;有時候夢陰鬱可怕,醒來後一身冷汗。在有些夢中我們好像旁觀者,像看一場電視劇一樣:在另一些夢中自己又身臨其境,參加了事件的進展,又哭又笑、又驚恐又憤恨。

也會做"夢中夢",《莊子》中說:“方其夢也,不知其夢也,夢中又夢其夢焉,覺而後知其夢也。”夢又經常是沒有邏輯的。

在夢中,慣常是最荒誕、最矛盾的各個行為與事件以極其難以置信的形式交織著。所有這些,足以說明做夢是屬於低階的大腦活動,是一種低階思維的表現。人在做夢的時候,相應的大腦皮層活動處於低水平的粗糙活動狀態,大腦皮層反應的整合作用不完備,對於事物的分析往往是錯誤的、離奇的、幻覺的,把過去的事情以混亂形式呈現出來。

所以說,做夢的內容和原因並非神祕,是可以分析說明的。

人在做夢時,眼睛雖然閉起來,但眼球仍在不停地迅速轉動著。測量這種“迅速眼動”時的眼動情形,就可以準確地查出做夢的時間來。用這種方法現已查出,人類做夢的週期大約是九十分鐘。

有些生理學家,認為一定數量的夢是必需的,因為它可以使人的高階神經活動得到鬆弛,從而可使精神上起到緩衝、調劑與鎮靜的作用。他們經過實驗證實,縮短做夢的時間會使人產生急躁與焦慮的情緒。一些生理心理學家論斷:

正常的做夢有利於人的智力的恢復,因為一定程度的神經興奮有助於神經聯絡的建立與鞏固。

人為什麼會做夢?夢到底代表著什麼?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的意識遇到冷酷的現實而被壓抑到了潛意識,並最終形成我們的夢境,就如同熱氣遇冷而結晶成為冰花一樣,具有相同的原理。而更加令我們驚奇的是,夢境與冰花的形成規律竟然如此相似——我們有些夢雜亂無章,只有一些片段和情節,就如同雜亂無章的冰花一樣;而另外一些夢,卻猶如一臺跌宕起伏、扣人心絃的舞臺劇,其構思的精巧,情節的連貫,結局的出人意料簡直令人歎為觀止,這也猶如某一天早上醒來在窗戶上看到的精美絕倫的冰花一樣。

那麼,是不是所有的夢都有意義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對夢境的意義進行定義和界定。我的定義是,所有與心靈有關的夢境即是有意義的,反之則是無意義的。

這樣,夢境就可以分為兩種——有意義的夢和無意義的夢。

我們先來看無意義的夢。無意義的夢有幾種,一種是神經系統的興奮延遲所造成的夢境,比如你某一天看了一個刺激的電影或電視劇,或者你玩了刺激的遊戲等等,於是晚上做了情節詭異或者雜亂無章的夢。這樣的夢就是沒有意義的夢,因為無關心靈,只與神經系統的不自主興奮有關,是在睡眠時神經系統仍然處於興奮狀態造成的。

另一種是生理原因造成的夢,比如說你臨睡前飲水過多,你就有可能會做想上廁所的夢;或者睡覺時手搭在胸口或者側睡時一邊手臂被壓迫得麻痺了,你就有可能會做噩夢或者手臂斷裂受傷的夢;如果有小蟲子在你的身上爬,你就有可能做全身發癢的夢等等。這樣的夢也是無意義的夢,同樣因為無關心靈。

有意義的夢也分為兩種,一種稱之為病理意義,也就是說,可能由於你身體某個方面或者某個器官的病變,通過夢境反映出來。這類夢,因為傳遞了身體疾病的資訊,因此是有意義的,對我們而言,具有健康的意義。

另一種則是我們主要要**的有意義的夢,即心靈意義的夢。這樣的夢,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所造成的夢。這樣的夢是觸及心靈的,所以是有意義的。

說到夢的意義,到底意義何在呢?其實,夢的意義是指向做夢者的,與他人無關。夢的意義,是一種個體體驗的意義。

這種體驗,帶來對自我的認識,人格的昇華以及對人生的感悟。也就是說,夢用一種獨特的智慧引導我們面對支離破碎的人生。

夢的這種主體體驗意義,說明了夢的主觀性,也表明了它只對做夢者本身有意義,對別人沒有意義。因此,一個夢如果不能被做夢者所領悟,探夢就失去了意義。

還有一種夢,叫做白日夢,就是我們白天發呆時做的夢。白日夢與我們入睡時所做的夢其實是由本質的區別的。白日夢是一種意識的狹窄狀態,是一種類似於催眠的狀態,但是,起主要作用的仍然是意識,只不過這種意識變得狹窄了,由於其聚焦在某一個興奮點上,所以關注的廣度沒有那麼大了,從而深陷在某一個興奮點上自由馳騁,形成某種類似於幻覺式的情境。

而夢呢,卻是潛意識的舞臺,起主要作用的是潛意識,是潛意識改頭換面之後的顯現,與白日夢有著本質的區別。白日夢倒是傾向於一種類似於佛洛依德所說的“願望的達成”,更多的傾向於慾望;而夢境呢,更多的傾向於情緒,似乎更傾向於一種“衝突的解決”或者說“被壓抑潛意識的釋放”。

探夢如同偵探一樣,是需要順藤摸瓜、抽絲剝繭,層層深入的一個過程的。一般而言,探夢可以分三個層次來。

第一個層次是要尋找導致夢境的生活應激事件,這是大部分夢境的誘因。這樣的生活事件一般而言都是比較近的,大部分是一兩天內的事情。通過夢境中的情緒表達可以啟發做夢者的思維,從而幫助他找到做夢的誘因。

當然,也有一些事件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是可能是心靈觸動十分強烈的,也可以說是心靈受挫非常嚴重的,在壓抑了很久之後才在夢境中顯現出來。因此,如果在最近一兩天的生活事件中找不到誘因的話,可以追溯更遠久以前的事情,來挖掘做夢者心靈的創傷。

如果在生活應激事件中找不到線索,那就要深入到第二個層次來尋找夢境的誘因了。這第二個層次的夢境誘因,不是如第一個層次那樣是一種個體和個體之間以及個體與事件之間的衝突,而是一種與生存生活環境的衝突,也就是與社會環境的衝突。包括如工作環境,生活環境,情感環境以及人際關係環境等等。

這是一種看不見摸不著但是能隱隱約約感覺到的環境應激壓力,在這個快節奏和浮躁的社會中,往往不會被我們所重視或者容易被忽略,但是卻在天天吞噬著我們的生命和心靈。這種環境應激,不像生活應激事件那樣是一種點式壓強應激,不是那種作用力很大但是作用時間很短的刺激。而是一種彌散式的包裹式的壓力,如同水的壓力一樣,我們似乎感覺不到,但是卻真實存在。

這是一種我們感覺作用力並不大,但是卻每天都會作用於我們心靈的應激環境,長久的這種應激容易造成心靈的疲憊。

要探尋這樣的誘因,一般而言要從象徵意義以及隱喻等方面去尋找突破口,從涉及到社會、文化、道德、民俗、傳統、禁忌等有關的社會壓力中去尋找突破口。這樣的夢境,更加接近於卡爾·榮格的原型和集體無意識理論。其中的神話原型,陰影,人格面具,阿尼瑪和阿尼姆斯,聖童,智慧老人,大母神等等,都有文化和民俗意義上的象徵意義,表達了做夢者內心的原始恐懼。

是一種個體和社會的衝突。

通過這樣的探尋,如果仍然無法在夢境中發現意義,則我們不得不把觸角延伸到個體人格的最深處——自我。我們說了,第一個層次是個體與個體之間的衝突;第二個層次是個體與社會或種類之間的衝突;第三個層次,則是個體自我內部的衝突,是一種追求人格完善所導致的自我衝突。這種衝突,是一種人格昇華的需要,是一種自我內省的反映。

我們人格先天的缺陷,如同阿德勒所指出的那樣,是一種“骨子裡的自卑感”。但歸根究底,是一種內心追求趨向完美和諧的本能要求。這種心理本能,就是弗裡茨·佩爾斯所創立的格式塔心理學(也稱完型心理學)的核心。

這個理論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有自我否定的那一部分人格,即所謂的情緒洞穴。我們的本能就是要去填補它們,從而完善自我,使自己成為一個統一的生命體。達成統一和諧和一種形而上的完美是我們的心理本能。

因此,我們會在夢境中展現我們的情緒洞穴,展現我們自我否定的部分,從而通過夢境來修復我們的人格,使之得到完善。

因此,在人格這個層次上,我們只能依靠個體經驗和感受。這時候,我們就將整個夢境交給做夢者,讓做夢者對夢境中每一個細節以及所出現的每一個事物,包括人,動物,物品、物件,甚至風景、花朵、天氣等去感同身受,去換位思考,去角色扮演,去描述感受。通過做夢者的描述方式,我們幫助他去發現自我中被否定的那一部分,即所謂的情緒洞穴,從而讓他得到領悟,將殘缺**的人格統合。

這個層次的探夢技術,更加強調做夢者主觀的感受和體驗,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已經超越瞭解夢本身。在這裡,探夢已經不是目的,而是變成了一個工具,一個反映做夢者內心世界的一個媒介物,如同墨跡測試中的墨跡一樣。在這個層次上,夢已經不具備實體的意義了,而是一種純粹心靈投射的映象了。

然而,這樣的夢境探尋,仍然可以讓做夢者獲得個體人格昇華的意義。

如果經過這樣三個層次的探尋,仍然無法找出夢境的意義。那麼,我們只能聳聳肩膀,遺憾地說:“這是一個無意義的夢”——如同那美麗的冰花一樣,雖然美麗,但是,我們卻並不懂它。

當然,還有一種夢,雖然與心靈有關,也是有意義的夢,但是由於思緒太多而複雜,因此,在一個夢境中表達了太多的內容和情緒,從而不能形成一條鮮明的主線,難以提煉夢境的核心訴求。這樣的夢,是失眠者常做的夢,因為失眠者往往都是臨睡前就思緒萬千的,而且思緒具有非常大的跳躍性,這種思緒的跳躍性反映在夢境中,使夢境變得支離破碎。如果用冰花來比喻,這種夢就如同雜亂無章的冰花。

所以,這樣的夢,有時候我們也把它歸入無意義的夢境之中。

要真正理解夢境,就必須深刻理解人類潛意識的工作原理。因為夢境就是潛意識的工作。而夢境之所以像冰花那樣隨意和雜亂,是因為我們潛意識的防禦機制的複雜多樣性所產生的。

面對同樣的外部應激,出於不同的防禦需求,就會產生不同的潛意識心裡變化,從而在夢境中顯現出來不同表象的夢境。正是因為這樣,夢境才令我們如此難以捉摸;也正因為這樣,我們才不能用一個固定的概念、模式和象徵意義來解釋夢境中所出現的人物、事物和情節。

而那種構思精巧、結構完整並具有強烈戲劇衝突的夢境,那是潛意識的隨機完美組合,就如同精巧對稱的迷人冰花一樣,是可遇不可求的神來之筆,是上帝帶給人類的珍貴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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