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 別人在小偷那買的東西,賣了有罪嗎?我們都不知道偷的

時間 2021-10-14 22:55:55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刑事責任,但是東西要退回去

贓物不適用善意取得

你的財產損失應當由銷贓者賠償

2樓:匿名使用者

買了小偷所偷的東西屬於收髒罪,你在賣了從小偷手裡購買贓物屬於銷贓罪。

第三百一十二條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況下,是有如下規定。如果不是明知,就沒有問題。但如果盜竊的說,已經告知你,你再說不知道,也是不行的。那樣的話,直接承認還有可能得到個好態度。

3樓:無名者

俗話說,不知者不怪罪。你在別人那裡買了小偷偷來的東西,如果當時你不知道,你是無罪的,即使你把它賣掉了也是無罪的,當然這個前提是,你確實 不知道的,直到你賣出的時候,還是不知道,法律上應該不會追究你的責任。不過,你也會有麻煩,當**追蹤的時候,會找上你,你要老實的如實的配合**調查,這個偷來的物品一定會被追回,到時候,你和你的買主,還有賣給你的人,可能要發生經濟問題。

只要積極配合**調查,就沒有問題,如果你知道那是贓物,那就是有罪了,最起碼是銷贓。

小偷偷到我3000元,但是當場抓獲請問這樣是不是判有罪

4樓:匿名使用者

一樣的 是有罪 刑事拘留

不過 不會判罪入獄

5樓:爺大二你

只要抓到他行竊的行為和證據就可以定性了 但是3000塊數額不大 依照司法程式不會被起訴 只會被拘留、管制

無所謂抓到就有罪還是花完了抓到才有罪 花完了是可以勒令其退還的 除非他的行竊行為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惡劣的影響等等。

6樓:

盜竊罪 一般認為所有人喪失了對所有物的控制便成立盜竊既遂,按照你的陳述,明顯小偷構成犯罪。

加之,我國普遍地區對盜竊的處罰點是500元,3000元當然是要立案受審的。

7樓:李在珂

抓到他直接報警,讓公安機關處理,只要錢被偷走,不論是否已花,均構成盜竊罪,應當承擔盜竊罪的刑事責任。

買一輛小偷偷的電動車,被查到,或者小偷被抓供出,也就是買髒物有罪嗎?不知情的情況下有罪嗎?

8樓:一橋明月

我不知道是不是說你自己的事情,假設是你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3396338啊,為描述方便而已,諒解哈。推定你是否有事,要看你購買**。如果你是按照市場正常**購買,就是算你不知情。

如果你低於市場正常**較多,或者購買後有更改外觀或者關鍵識別部位的行為,即使你不承認,或者小偷不供出你,也是按照買贓處理,判斷依據是——你應當知道,比如3000的車子你600買,或者買來後重新噴漆,就是你真不知道,也按照知道算。警察才不按照你說的去定呢。我弟弟是刑警,以前說過這樣的案例。

由於電動車案值不大,所以對你的處罰以罰款或者加刑拘為主,應該不至於定罪。要是汽車且價值較高的就慘了。網上搜了乙個新聞供您參考。

【案情簡介】

貴溪市一男子圖便宜,以明顯低於市場的**購買了一輛贓車,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於2023年5月15日被貴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近日,貴溪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倪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3年初,倪某以2000元**在「甲某」處購買了失主鄭某被盜的電單車。2023年5月13日16時許,涉案車輛被民警查獲。經查證,失主鄭某於2023年1月24日將其所有的銀白色電單車停放在貴溪四冶社群醫院斜對面時被盜,經貴溪市**認證中心鑑定,涉案電單車價值為人民幣4746元。

案發後,贓車已發還失主鄭某。2023年5月13日,倪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官點評】

倪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仍予以收購,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法官提醒大家:千萬不要貪圖便宜購買贓車。

【相關法規】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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