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體和民事法律關係主體有什麼區別

時間 2021-09-09 04:38:39

1樓:其鹿

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也稱為民事主體,是指參加民事法律關係,享受民事權利並承擔民事義務的人。

民法中的主體,是 得到法律的承認(要件一),能夠以其自己的名義參與民事法律關係的 客觀存在(要件二)。民事主體是就具體的民事法律關係而言的,即存在於某一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具體的、特定的主體才是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

敲重點:因此,民法主體只是有成為民事主體的可能性,只有當他參與到具體的民事法律關係中才能成為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

2樓:射蕉英雄

不是同乙個概念。是從不同的角度而言的,權利主體有時候不一定是乙個民事主體。理論的東西自己查書,我通俗點說吧。

民事主體:只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兩種。理論上說就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主體」。

權利主體:可以是自然人與法人,同時可能會是某些非法人組織。比如說帶字型大小的工商個體戶、合夥企業、法人分支……它們在某些情況下是某項權利的主體。

如果您還是不清楚權利主體的話,用訴訟法舉個更簡單的例子吧——必要共同訴訟。必要共同訴訟一方由幾個民事主體組成,但卻聯合成為乙個權利主體。

行政法律關係與民事法律關係有什麼聯絡和區別?

3樓:

1、二者的概念不同。

民事法律關係是由民法規範調整的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係,包括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

行政法律關係是指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之間的法律關係,主體之間是不平等的,法律程式要求比較嚴格。

2、主體不同。

民事法律關係中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參與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合夥組織、其他組織。國家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成為民事主體。

行政法律關係主體就是行政法律關係的參加者,即在行政法律關係中享有權利或權力,承擔義務的人或組織,簡稱為行政法主體。

3、客體不同。

民事法律關係主體享有的民事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物件,包括各種物質利益和非物質利益。具體包括物、行為、智力成果或知識產品、人格利益,在法律有規定的情況下,還包括權利本身。

聯絡主體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媒介,通常表現為一定的標的和利益載體,包括水、土地、房屋等物。

擴充套件資料:

一、民事法律關係的特徵

1、民事法律關係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一般是自願設立的;

2、民事法律關係是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與人身關係所形成的社會關係。但主要是財產關係;

3、民事法律關係是基於民事法律事實而形成的社會關係;

4、民事法律關係是以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基本內容的社會關係;

5、民事法律關係的保障措施具有補償性和財產性。

二、行政法律關係的特徵

1、主體的恆定性與不可轉化性。

2、主體資格的受限制性。在我國,只有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才能成為行政主體。

3、主體地位「平等下的不平等性」。

人民網-在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翻開行政法學新篇章

4樓:導傳呼煙

二者的相同點在於都是雙方、多方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二者的不同點在於,主體方面——民事法律關係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行政法律關係是指行政機關與相對人之間的法律關係,行政法律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必須為行政機關;內容方面——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是民事權利義務關係,行政法律關係的內容是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5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區別是主體不同,行政法律關係是約束不平等主體間關係,而民事法律關係是約束平等主體之間法律關係。聯絡是訴訟程式基本相同

民事法律關係和民事法律事實有什麼區別和聯絡

6樓:匿名使用者

1、民事

法律關係是基於民事法律事實,由民法規範調整而形成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民事法律關係由三個因素構成,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

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是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和負有的民事義務。

(1)民事權利是法律賦予民事主體的權益,它在特定的民事法律關係中有權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並要求它方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

民事權利按利益性質可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按作用可分為: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抗辯權;按效力範圍分為絕對 權和相對權;按依存關係分為主權利和從權利。

(2) 民事義務指民事主體在特定的民事法律關係中必須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以滿足權利人的利益和要求。

民事義務可分為法定義務與約定義務,積極義務與消極義務。

2、民事法律事實是指依法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象。

民事法律事實可以分為事件和行為兩大類。

法律事實出現時,產生的後果有:

第一,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

第二,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的變更。

第三,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的消滅,使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不再存在。

3、民事法律規範(法律規則)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則.

7樓:南山霧騰騰

法律事實與法律關係的產生、變

更、消滅

(一)法律關係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條件

◎法律關係處在不斷地生成、變更和消滅的運動過程。它的形成、變更和消滅,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其中最主要的條件有二:

1、法律規範

(1)法律規範是法律關係形成、變更和消滅的法律依據,沒有一定的法律規範就不會有相應的法律關係。

(2)法律規範的規定只是主體權利和義務關係的一般模式,不是現實的法律關係本身。

2、法律事實

(1)就是法律規範所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情況或現象。

法律事實首先是一種客觀存在的外在現象,而不是人們的一種心理現象或心理活動。純粹的心理現象不能看做是法律事實。

其次,法律事實是由法律規定的、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能夠引起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或消滅。在此意義上,與人類生活無直接關係的純粹的客觀現象(如宇宙天體的執行)就不是法律事實。

(2)法律關係的形成、變更和消滅必須具備直接的前提條件,這就是法律事實。法律事實是法律規範與法律關係聯絡的中介。

民事法律事實和民事法律關係 有什麼區別和聯絡?

8樓:七台河李陽平

一、兩者的法律定位:

民事法律事實是由法律規範將其和法律後果(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或消滅聯絡起來的具體存在的本質。法律事實是反映現實生活情況的存在,具有使法律規範發生作用的槓桿的意義,是把法律規範和具體主體的權利義務聯絡起來的環節。因此,法律事實伴隨法律關係的整個生命過程產生、變更、消滅。

民事法律關係是指根據民事法律規範確立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係,是由民事法律規範調整而形成的社會關係。

二、兩者相互依存在法律過程中,既是相聯絡的,也各自存在不同的內涵:

1、民事法律關係是基於民事法律事實,由民法規範調整而形成的法律權利與責任義務關係。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由三個因素構成,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

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是民一法律關係的主體所享有的民事權權和負有的民事義務。

2、民事法律事實是指依法能夠引起民事民事關係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象。民事法律事實可以分為事件和行為兩大類。

法律事實出現時,產生的後果有:第一,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第二,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的變更。第三,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的消滅,使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不再存在。

法律事實與法律關係由民事法律規範來調整。

3、民事法律規範(法律規則)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則.

9樓:匿名使用者

區別:事實是沒有發生權利義務的變動,主客觀不一致

法律關係是指發生了權利義務的變動,主客觀一致

聯絡;都是行為導致的一種現實狀態。

10樓:匿名使用者

1、民事法律關係是基於民事法律事實,由民法規範調整而形成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民事法律關係由三個因素構成,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

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是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和負有的民事義務。

(1)民事權利是法律賦予民事主體的權益,它在特定的民事法律關係中有權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並要求它方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

民事權利按利益性質可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按作用可分為: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抗辯權;按效力範圍分為絕對 權和相對權;按依存關係分為主權利和從權利。

(2) 民事義務指民事主體在特定的民事法律關係中必須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以滿足權利人的利益和要求。

民事義務可分為法定義務與約定義務,積極義務與消極義務。

2、民事法律事實是指依法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象。

民事法律事實可以分為事件和行為兩大類。

法律事實出現時,產生的後果有:

第一,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

第二,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的變更。

第三,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的消滅,使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不再存在。

3、民事法律規範(法律規則)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則.

民事法律關係是指什麼?民事法律關係有哪些

民事法律關係是 具有平等關係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各種關於人身 財產的關係的總稱。民事法律關係,是由民法所調整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社會關係。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必然發生各種社會關係,如買賣 租賃 借貸 委託 承攬等等。第。一 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這是根據民事法律關係的調整物件...

民事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是什麼,民事法律關係的要素是什麼

吳田田 參考這裡 民事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的含義 1 民事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是指構成民事法律關係所必不可少的條件。2 包括三大要素,即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 內容和客體。 逸海闌珊 包括主體 客體 內容 民事法律關係的要素是什麼? heart琅小 民事法律關係要素包括主體 內容和客體。缺少其中的任何乙個都...

民事法律關係 民事法律事實 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活動的關聯

寧鶴夢譙涆 事實即客觀事實,不受人的意識的支配,行為是指在人的意志支配下的動靜,法律事實,是指能夠引起法律關係的設立 變更 或終止的客觀事實 法律行為,是指受法律規範調整的行為!這些概念可在刑事 民事 行政中換用!自己可替換靈活運用,比如,民事法律事實,即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設立 變更或終止的客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