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出錢買了套房寫了媳婦的名字現在能要回嗎

時間 2021-08-30 10:21:22

1樓:廉崖欣

您好!父母出資買房自用,但是登記在兒媳婦名下,其本質為「借名買房」。

1、如果沒有「借名買房」的證據,僅有父母的出資證明的情況下,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旦離婚,兒媳將分走一半的產權。

2、如果有充分證據證明「借名買房」和「男方父母」出資的情況下,一旦離婚,男方父母是可以拿到房屋的全部產權的。

所以判決的關鍵在於證據的情況。下面將就每個情況分別討論。

第一,如果僅有出資證明,那麼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2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所以父母在沒有其他說明的情況下,房產視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所以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房本上登記的是兒媳婦乙個人的名字,所以在沒有明確兩個人各自份額的情況下,按照夫妻各方各佔一半處理計算。一旦面臨離婚,兒媳可以分走屬於她的一半產權。

第二,如果有父母的出資證明和借名買房證明,一旦面臨離婚,男方父母是可以要回全部產房份額。

通常借名買房需要完整的書面協議和全部證據鏈,但是在裁判實務中,對於親屬之間約定的借名買房協議,可通過購房票據、實際使用或控制房屋等客觀情況來認定。證據具體要求如下:

1、購房票據:包括購房合同、契稅發票、轉賬記錄(附有備註內容,包括轉賬用途)

2、實際使用和控制情況:是否實際居住;水電費、物業繳納情況等。

如果能具備以上兩類證據,基本可以認定男方父母實際借兒媳的名字、購買自己的財產;書面合同並不作為強制要求。

但是,如果男方父母是因為限購政策或購房資格等原因,借兒媳名字買房的,如果要求歸還房屋,法院一般不予支援。

第三,其他提醒

所以「借名買房」本身屬於風險比較高的行為,最後容易導致財產外流。如果不是必須,盡可能避免這種行為;如果已經發生了,建議盡早過戶到實際購買人名下。

2樓:擱淺忘憂

1. 從法律角度講:

①外公外婆將房產證寫了你舅舅母的名字,就表明他們已經將房子贈予了你舅舅舅母。他們已經失去了對房屋的所有權和處置權。

②但是,如果事先約定:一旦你舅舅舅母不孝順,外公外婆有權收回房子。並且有雙方寫下的憑據可查。目前,外公外婆可以憑此約定收回房子。

2. 從親情角度看:

①舅舅舅母是外公外婆的親兒子和兒媳婦。他們四人之間根本沒有深仇大恨,僅僅是子女和父母之間在處置房子的問題上意見不一致產生矛盾而已。應該沒有必要發展到對簿公堂的地步!

②二老生下了你舅舅。你舅舅應該做通你舅母思想工作:他們作為晚輩應該從尊敬長輩孝敬父母的角度借拆遷的機會把二老的住房妥善安置好才對!

③否則,最後無地自容的將會是他們!因為,不孝順父母的人將會在社會上被他人戳脊梁骨。與此同時也為自己的子女樹立了乙個壞榜樣!說不定他們的子女長大以後也會對他們不孝!

但願你舅舅舅母能夠想通這個問題。不再迴避協商,主動回到父母身邊妥善解決問題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3樓:秋邑

如果是婚前婆婆出錢買的房,寫了媳婦的名字是不能要回來的,因為房產證是寫了媳婦的名字,是媳婦的財產,不能要回來的。如果是婚後婆婆出錢買的房,是你兒子和媳婦的共同財,,只能要回來一半的錢。

4樓:郯亮

婆婆出錢給媳婦買房子的時候有附加條件沒有,要沒有就要不回來,要有附加條件,比如她要做不到什麼就可收回來,那是能要回來的。

5樓:來自獅子林坦然的董卓

寫了媳婦的名字是不能要回來的,因為房產證是寫了媳婦的名字,是媳婦的財產,不能要回來的。

6樓:土豆1斤

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必須有相應的證據能夠證明才能夠把房子要回來,而且要回來的話需要反覆的打官司。

7樓:

婆婆出的錢買套房子寫了媳婦的名字,這婆婆真的是世間少見,很難得呀!房子是婆婆對媳婦的心意,你知道就好了,就算她要回也是應當的。但是房產上寫的是媳婦的名字,沒有她名字的話,她要回也是難的。

8樓:

如果媳婦願意,沒半點問題,反之法律是不支援的。因為房產所有人是你媳婦的。

9樓:如珍似華歲越

一般能要回來,只要保留當初的付款憑證,付款憑證是誰付的,比如婆婆付款的,從婆婆的戶頭出賬,而且這個錢不是一下子打進去的,是婆婆的存款,那麼就能要的回來。即使是媳婦名下,這可以算一種有償贈與,是可以收回的。

10樓:

婆婆出錢買了房,寫了兒媳婦的名字,現在能要回來嗎?他兩口子離婚了嗎?或者男方出現意外了嗎?

如果這兩種情況沒有出現,當婆婆的怎能要回房呢?婆婆要房有什麼用?要回來不是還得給兒子留著嗎?

什麼事情都想開一些,如果真是有什麼意外的情況下,你可以把買房的票據,上法律公證處公證一下,房產證寫的名字,也不一定全有效,什麼事情就看你怎麼辦理了?好的,位置吧!

11樓:馳戀風

既然房產本上寫的是兒媳婦的名字,就不太好辦,是婚前還是婚後?

12樓:代幻

這種情況不太好辦,除非你保留當時購買房子的,出款證明,就算這樣,你也得通過法律打官司,即使能要回來,還得說你兒媳婦兒通人情講道理,否則很難

13樓:昂思菱

在你對女人說「不」的時候,再加上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這樣處理會更加的柔和一些。有助於兩人之間的相互磨合、相互協調,對戀愛不僅有利無弊,而且會越來越好。男的問男的吃飽未,就是說男的和男的就是關心,就是感情比較好吧,就是兩個人相處的比較融洽,能夠關心問候一下對方的具體的情況,那就放心了,就是比較安慰,那麼情緒的控制和調節:

1.一些情緒比較低落的人,建議多出去走一走,與大自然多親近親近,也可以去找自己的好朋友聊聊天,訴說一下心中的苦悶,這樣情緒就會得到改善;2.可以做一些有益的運動,這樣對於情緒的調整也是很有幫助的,對於疾病的**也是非常有益的。

不被事控制,不被不可控的事情來掌控自己的情緒。不過度自責。人無完人,我們都是人不是神,要明白不一定所有的事都會朝著我們理想的方向發展。

保持樂觀。堅信凡事都會朝著好的方向發展,不要悲觀灰心,要保持樂觀的情緒。凡事掌握乙個度,對感受、行為不要過份擔心,不要想不通。

要理智對待。用良好的心態面對工作、生活和社會中的種種不公。在不可更改的事情來臨之時,坦然面對,勇敢接受可能出現的結果,更要堅信一切都會好起來。

多做運動、多聽**,自我調節。可以在情緒不好的時候去跑跑步、出去散散心,分散注意力。 , 不必太在乎別人的看法,外界的一些評判其實沒有我們想的那麼嚴重,總會過去的。

沒有人有那麼多的時間和精力一直去關注你的好與壞,做為我們自己更不必太在意,更不要去擴大這種壞情緒。所以說心態真的很重要。

父母出錢買的房子,名字寫了兒子兒媳,現在不孝順能收回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1. 從法律角度講:

①外公外婆將房產證寫了你舅舅舅母的名字,就表明他們已經將房子贈予了你舅舅舅母。他們已經失去了對房屋的所有權和處置權。

②但是,如果事先約定:一旦你舅舅舅母不孝順,外公外婆有權收回房子。並且有雙方寫下的憑據可查。目前,外公外婆可以憑此約定收回房子。

2. 從親情角度看:

①舅舅舅母是外公外婆的親兒子和兒媳婦。他們四人之間根本沒有深仇大恨,僅僅是子女和父母之間在處置房子的問題上意見不一致產生矛盾而已。應該沒有必要發展到對簿公堂的地步!

②二老生下了你舅舅。你舅舅應該做通你舅母思想工作:他們作為晚輩應該從尊敬長輩孝敬父母的角度借拆遷的機會把二老的住房妥善安置好才對!

③否則,最後無地自容的將會是他們!因為,不孝順父母的人將會在社會上被他人戳脊梁骨。與此同時也為自己的子女樹立了乙個壞榜樣!說不定他們的子女長大以後也會對他們不孝!

但願你舅舅舅母能夠想通這個問題。不再迴避協商,主動回到父母身邊妥善解決問題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房產是兒子和兒媳婦兩個人的名字,由父母出錢買的,如果他們離婚了,父母有沒有權力要回?

15樓:布冬舊聞

儘管是由夫妻雙方目前的住房是由一方的父母出錢購買,但由於「房產是兒子和兒媳婦兩個人的名字」,還得認定這是一方的父母對兒子和兒媳的贈與,視作該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除了父母在購買房產時有房產贈與給誰的特別的書面約定。

根據不動產的登記制度,房產證登記在雙方名下的,不管何人首付或何人全額出資購得,不管實際出資者是何人,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雙方有明確的書面約定。當事人夫妻離婚時,原則上一人一半,父母沒有權力「要回」。當然,如果在該房產贈與前已經有書面約定的除外。

至於你向網友諮詢所提到的當時父母購房產時有「流水轉賬證據」,那沒用,因為那只能證明該房產是由一方的父母購買,但不能證明該父母在購買該房產後的贈與行為。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16樓:edison大哥

肯定沒權力收回。

寫了兒子兒媳婦的名字,

就算贈與,贈與了不能撤銷了。

———————————————————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與限制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 贈與的登記等手續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7樓:扎龍蟈蟈

我作為乙個不懂法律的人,也可以回答你的問題,既然房子是女方和男方的,那麼跟父母沒有一毛錢關係。房產證寫的名字沒有父母的名字

18樓:催天下

1、只要父母還有當時的買房轉賬記錄等是有權利要回的;

2、畢竟這個錢是父母出的,即使房子屬於共**產,但是對於父母出資的錢兩人必須要償還;

3、所以說還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再去法院。

19樓:天津六月雪

父母出資購房,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離婚平均分割。

20樓:愛喝粥

既然產證上是你和你老婆的名字所以說從法律的角度講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說你老婆也有乙份

21樓:

一人一半

如果有是你兒媳在婚姻中的

一些過錯造成離婚,且有證據

你兒子可索取一些賠償

我用岳父名字買了套房,現在和媳婦離婚了,房子該怎麼分

1 只要有結婚時間,房子在是夫妻的時候買的,房權又沒有約定的,就至少可以分一半 2 如果房子是全款,當時是通過銀行直接轉帳給開發商的,那肯定能調出轉帳記錄,來說明是你家付的 3 如果是現金交易,找相關能證明的人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4 好好的過吧,夫妻還是原配好,不離的話包括房子 女人 女人生的娃 將來...

結婚後大人們出錢買了房子,是大人的名字,離婚後大人們還在,女方有沒有分房的繼承財產分法,另外還有哪

房子是產權是父母的,離婚後,女方沒有分房的資格。新婚姻法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 三 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此時,即使房子是婚後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

房產是兒子和兒媳婦兩個人的名字,由父母出錢買的,如果他們離婚了,父母有沒有權力要回

布冬舊聞 儘管是由夫妻雙方目前的住房是由一方的父母出錢購買,但由於 房產是兒子和兒媳婦兩個人的名字 還得認定這是一方的父母對兒子和兒媳的贈與,視作該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除了父母在購買房產時有房產贈與給誰的特別的書面約定。根據不動產的登記制度,房產證登記在雙方名下的,不管何人首付或何人全額出資購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