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物的合同是否有效

時間 2021-08-11 18:16:26

1樓:李建成律師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物,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的合同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2,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物,如果辦理了登記的抵押物,抵押權人可以行使抵押權,如果沒有登記的,抵押權人可以主張抵押人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十七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受讓人清償債務後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如果抵押物未經登記的,抵押權不得對抗受讓人,因此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賠償責任。行使抵押權。

2樓:

無效的,除非買受人願意替債務人償還債務,滌除抵押權。

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物,轉讓合同是否有效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15規定「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並負責保管,在抵押期間,非經債權人同意,抵押人將同一抵押物轉讓他人,或者就抵押物價值已設定抵押部分再作抵押的,其行為無效。

債務人以抵押物清償債務時,如果一項抵押物有數個抵押權人的,應當按照設定抵押權的先後順序受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七條規定「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受讓人清償債務後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如果抵押物未經登記的,抵押權不得對抗受讓人,因此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是否有效

4樓:北京儒德律師事務所

根據《物權法》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除法律規定無效的合同外,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說,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物轉讓給他所簽訂的合同,自抵押人和受讓人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和受讓人是否一定能取得抵押物又是兩個關係:

1. 受讓人不知道也不應該知道財產已抵押,其取得財產的行為有效;

2. 如果受讓人明知道是抵押物得,如果該行為損害了抵押權人的利益,則抵押權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轉讓行為。

不過,上述分析的僅限於沒有登記的抵押,有登記的抵押,受讓人在受讓的時候就知道有抵押權的存在,他們的合同是可以撤銷的。

5樓:鑽誠投資擔保****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物,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的合同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2,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物,如果辦理了登記的抵押物,抵押權人可以行使抵押權,如果沒有登記的,抵押權人可以主張抵押人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十七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受讓人清償債務後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如果抵押物未經登記的,抵押權不得對抗受讓人,因此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賠償責任。行使抵押權。

抵押物轉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合同是否有效

嗨呀你爹臨死前 如果是用於抵債的,那合同是有效的,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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