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為了利益逼著我和前夫復婚。前夫做人做事太過分,我不想復婚。我哥對我都是大吼大叫,天天罵我

時間 2021-08-11 17:38:41

1樓:go紅月亮

你的生活你做主的

沒人能夠替你做選擇的

你父母不行,你哥更不行!

2樓:**叟正浩防護

那就遠離你哥,過自己要的生活

3樓:水鄉泥人

這正是印了一句話:「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乙個親哥哥為了自己的私利可以拋棄妹妹的幸福於不顧,實在是讓人無語。

可見,你家的家庭教育很成問題。兄妹不團結,人人均可欺。連法官都認定你們無和好可能的婚姻,你如果復婚,那可真是昏了頭了。

建議你堅定自己的立場,對你哥哥進行冷處理,在婚姻上不能重蹈覆轍,否則你的苦難沒有盡頭。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行為。辦事程式有審核申報資料—填表—健康檢查—受理—審批—收費—發證。

復婚程式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係的,說明雙方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係。但是,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繳回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恢復其合法的夫妻關係。離婚當事人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婚姻法》第28條規定: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為了錢和前夫復婚,我現在一點都不愛他,甚至看到他都會煩,這樣復婚能幸福嗎?

4樓:洪荒吉祥

復婚了就應該尊重他,兩人相親相愛,你這樣對他是自私,一家人儘管有矛盾,還是理解包容好,同床異夢雙方都是傷害!

5樓:一束溫暖的陽光照進來

你好這位朋友,如果已經沒有了任何感情做基礎的,那麼復婚的意義又何在呢?這樣下去還是沒有任何幸福可言的,還是三思而後行吧。

6樓:盧亞冷

當然不會幸福,你是為了點錢而復婚,談得上幸福嗎。

7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出發點本身就有問題,感情寄託在金錢上能幸福嗎?!趕緊醒醒吧,要錢你留下,要幸福你趕快走。

8樓:x雪裡紅

親:既然如此這般啦呀!那你為什麼要復婚呢?

真的有錢就有幸福生活麼?

不一定吧!

有句戲文說得好呀:夫妻恩愛苦也甜啊!

不要為了錢,辜負了自己一生!!!aqui te amo。

9樓:匿名使用者

你都說了為了錢而復婚,你不愛他就不應該答應復婚,畢竟你們倆是要生活一輩子的,兩個不愛的人生活在一起怎麼會幸福呢,放手吧

10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會幸福,光有金錢沒有感情的婚姻不會幸福的,想要幸福還是要掙脫錢的束縛

11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不是為了那啥 主要是生活 不管你換了多少男盆有熱戀時頭什麼 過了熱戀時都這樣

12樓:一壺老酒看夕陽

你自己說你幸福嗎?如果你嫁給錢可能會更幸福

我該不該為了兒子和前夫復婚呢,我明白我對他已經沒有一點感情,我一想到如果復婚要和他睡一張床要讓他碰

1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已經離了,就不要回去了,回去以後,他會更囂張,不建議你復婚

14樓:美痞

我覺得吧 你已經在婚姻中失敗過一次了 就不應該好好將就 還是不要復婚比較好 你不能已孩子為理由 你要是真心為孩子著想當初就別離婚 兩個人要是沒有什麼感情的話 你這次在復婚 將來要是兩人在鬧出什麼矛盾 那孩子呢?在**跌倒就應該在**爬起來 女人該多為自己想想 活的漂亮 當然 這只是我自己的見解 你該怎麼做還是要看你自己

我很想跟前夫復婚,可是他不想也不理我。我很努力的在改變了。他依然不為所動!這場婚姻裡我們都有錯

15樓:匿名使用者

通常來說女性是比較感性的, 也就是比較容易感情用事,而男性是比較理性的,他會考慮很多問題,比如復婚後生活會如何,你會不會改變,如何證明,時間久了會不會有和以前一樣,家裡人會不會反對,如果復婚,家庭能不能和睦等等。有時候理性會把自己的感情抹殺。

16樓:amy樂

為了挽回那段婚姻,我一直放下自己的面子去找他,可是他還是沒有同意,託朋友認識了仙峰道觀黃俊輝大師後,沒多久他就主動跟我說復婚的事,現在我們也已經正式復婚,他現在對我也很好。

17樓:復活終結者

是不是原來他理你你沒有理她?如果是這樣就不好辦了

18樓:不說話的年輕人

可能你過分了。還有就是你要找機會當面溝通一下,不要打**

前夫不肯復婚但是又想跟我做朋友,他是什麼心理

19樓:匿名使用者

他吃了你,還想吃那個,我會表達,但有的字我不會寫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想失去你,也不想做夫妻。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之間有什麼心結吧!或者他有交往的人了在觀察

為了孩子,我想和前夫復婚,但他說,他愛的是那個女人,人家都不愛他,,何必?

22樓:匿名使用者

他何必 那你又何必呢

女友和前夫復婚我該怎麼辦,女友要和前夫復婚我該怎麼辦?

鄞臨婁溶溶 放手吧,你不是個合格的男人,先處理好你母親的事情再說吧,年輕人的事情只要老人攙和,離婚率可以說是200 柯中左鶯語 有些人就算相愛同居,也只是人生過客,這種情況還能怎麼辦呢,我認為尊重對方的選擇吧,如果命中註定你們有緣,最終還是會再一起的,不然,在某處還有一個你可能不認識,但卻會伴隨你下...

我和前夫離婚後又在一起,但是沒有復婚,那我買的房子和他有關係

劉昱律師 離婚後你買的房子與他無關。是你的個人財產。 於家亮律師 如果是你用個人財產夠嗎屬於你的個人財產。如果對方有證據證明用你們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購買那麼他也可以主張權利。 房子在你名下的話,離婚後房子和他沒有一點關係。就算他也出資了最多給點補償 與他沒有關係 只要房產證上沒他的名字 離婚後又在一...

我和前夫離婚前小孩就跟我姓,但戶口上是跟他姓,現在想改回來

離 婚後孩子改姓是可以的。我國 婚姻法 第16條規定是這樣的 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 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上面說到,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