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了,交警判我全責,如果修完了對方要其他損失怎麼辦

時間 2021-06-04 11:54:56

1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要看對方要求的是什麼損失。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當事人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的,就應該賠償對方的全部的合理損失。

如果是發生兩車相撞事故,沒有人員受傷的,當事人並不是只要賠償對方的修理費用就可,對於其他的合理損失,例如因車輛修理而產生的交通費用或租車費用,如果是營運車輛的,還應該賠償車輛因事故和修理而產生的工營運損失等,也應該予以賠償。

當然,對於對方的不合理的賠償要求,當事人也有權拒絕,如果對方堅決要求賠償,雙方無法協商的,也可以要求對方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解決賠償問題。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樓:大仙林

不需要。對方想要這個讓對方起訴你。

撞車對方全責怎麼處理 撞車後我全責處理流程撞車自己

3樓:成都萬通技工學校

1、事故現場

(1)當發生了交通事故以後,車主必須要在第一時間內亮起車輛的危險警告燈,並在車後面設定危險警告標識牌。這樣做的好處就是防止有後面的車進行追尾的碰撞,從而保障車內的人員以及車輛自身的安全。

(2)除了設立了警示標識以後,還要對事故的現場進行拍照取證,這是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論的事故證據,在移動車輛之前進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為了避免車主不認問題出現。再填寫相應的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這樣就可以到定損機構進行車輛定損,從而完成相應的維修與檢測工作。

2、馬上停車

在汽車執行安全的情況下馬上停車,關掉引擎(以免汽車**)並開啟緊急燈讓其閃亮;立即記下對方車的牌號(車上應隨時備有筆和紙,甚至照相機),以防對方在出交通事故後開車跑掉。

3、發出警示

保護好現場;向其他車輛發出警告,亮起危險警告燈;在路上擺放三角形警告牌;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

4、護理傷者

切勿移動受傷者,除非傷者面臨危險(如著火、有毒物體滲漏),因為您的移動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傷害。如果傷者仍在呼吸,且流血不多,則旁人不可做任何事情,除非確實懂得怎樣護理傷者;不可給傷者喂任何食物或飲料。

5、防止危險

關掉所有肇事車輛的發動機;禁止吸菸;當心其他易燃物品;儘可能防止燃油洩露;當心危險物品,慎防危險性液體、塵埃及氣體積聚。

4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撞車:1、打110報警。等警察來現場拍照判責;

2、警察判對方全責後,警察走,雙方當事人繼續在現場等待,等待負責方的保險公司到現場開單(不知道是什麼單,我拿到的是粉紅色的影印聯),然後所有人就可以離開現場了(事後會收到交警關於此次事故的判定結果通知)

3、事故車開到4s店,將粉色的單給4s店小弟,小弟開始走定損流程(大概要1天以上的時間),然後通知你大概多久能修好。這時候你可以回家歇著了

4、事故過了一天後,對方保險公司來電(當時是平安的),來電內容為“定損位置分別是@#¥%,維修**是**錢,是將維修費用打在車主卡上,還是直接給4s店?”,如果打卡上,就意味著你去提車的時候自己交錢(不方便),如保險公司直接給4s店,修好後你直接就可以去驗車開走了,無任何流程需要走。

5、如你選擇讓保險公司直接給4s店,那麼繼續等,等維修結束後,4s會主動給你打**(因為4s店不想你的車免費停在店裡)通知你去提車,你到了約定的時間去驗車提車就好了

撞了別人的車,交警判我負全責,如果給對方修好車後,對方還要我索賠其他損失,我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要看對方要求的是什麼損失。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當事人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的,就應該賠償對方的全部的合理損失。

如果是發生兩車相撞事故,沒有人員受傷的,當事人並不是只要賠償對方的修理費用就可,對於其他的合理損失,例如因車輛修理而產生的交通費用或租車費用,如果是營運車輛的,還應該賠償車輛因事故和修理而產生的工營運損失等,也應該予以賠償。

當然,對於對方的不合理的賠償要求,當事人也有權拒絕,如果對方堅決要求賠償,雙方無法協商的,也可以要求對方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解決賠償問題。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撞車了,交警判我全責,如果修完了對方要其他損失怎麼辦

6樓:陸北樑丘偉兆

既然事故發生時交警已經過勘察並出具責任認定,保險理賠就不需要其他證明,而如果交警一直沒有作出正式事故認定,那麼你方就不需要墊付任何費用。目前如果確實無法聯絡對方,就只能如實反映到交警隊,要求出具事故認定書。

7樓:車保倍二手車

不會還跟你理論精神損失、時間損失啥的吧!如果沒有傷到人,你撞車之後交警怎麼定責的你怎麼負責就行,不能讓人覺得你好欺負。首先是確定你沒有傷到人,只是撞到車。

如果要是對方覺得撞車的時候產生的衝擊讓對方感到不舒服,那就真是訛你了。而且小擦小碰不至於傷到人,你就先安心給對方修車吧。建議你跟對方好好商量,相信對方不會是無賴。

撞車後,交警出來我全責,我先墊付對方的修車費用。可是對方找我要1000元的補貼金?我應該給嗎?

8樓:食貓魚

如果不是營運車輛和特種車輛,是不需要賠償因為車輛停駛造成的任何損失的,普通汽車的功能就是代步工具。

9樓:翻滾吧雲盤

對方找你要1000的補貼金,可以不用給的。

交通事故發生後,交警隊認定你方全責的,那麼就對方的車輛損失你方是需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如果你車輛有投保第三者責任險,那麼你的責任將由保險公司承擔,你可以拒絕墊付任何費用,讓對方自行墊付。或者你墊付費用後,直接找你投保的保險公司理賠。

10樓:戰神

車輛因事故貶值,法律是支援的,但不在保險賠償的範圍內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傻啊,這錢本來不需要你自己墊付的 就是沒有錢等拿到保險公司的錢再去把錢給他 至於1000塊更不能給他了! 就是拖著!

撞車,對方全責,不賠錢怎麼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通過交警部門予以調解,如果調解無效,可以向法院起訴肇事人及保險公司。

你堅持在4s店進行修車,但肇事方卻不同意,這時你可以報保險,由保險公司指定第三方維修機構,這樣方便保險進行理賠,交通肇事,如果維修費用巨大,可以要求肇事方進行墊付,如果肇事方無意或者無能力進行墊付費用,你可以起訴保險公司,要求保險公司進行先行賠付的。

如果責任對方怠於請求的,被保險人可以按照《保險法》第65 條的規定直接向責任對方保險公司索賠;被保險人也可以選擇直接向投保保險公司索賠,並將向責任對方請求賠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代位求償”索賠方式)。被保險人選擇代位求償索賠方式的,按照本指引進行操作。

以不還錢就不去開具認定書這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查、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在司法實踐中,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處理時,由於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認定交通事故的事發經過、事故成因和事故責任的重要證據,並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事故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所以交通事故認定書往往成為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問題。

賠償程式

(一)調解: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訴訟:

一審1、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後,排期**,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2、**審理

(1)宣佈**,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後生效(注意:現在修改了,只要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領調解書時才生效)

(6)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

(7) 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審申請

(8)未達成調解協議

(9)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10)同意判決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11)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1、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現在交上訴狀應到一審法院,由法院開具交費通知書,然後到二審法院交費)

2、**,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宣佈**,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

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1)維持原判

(2)改判

(3)發回重審

宣判後,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

對判決不服可申請再審。但申訴不影響執行。

擴充套件資料

交通事故賠償所需資料:

發生交通事故理賠糾紛時,索要交通事故賠償立案需準備以下資料:

(一) 證明原、被告主體資格的證據

1、 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 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 原告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名稱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 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家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5、 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相關關係的證明。

6、 提供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互相關係的證明。

(二) 交通事故證明具有訴訟及**資格的證據

1、 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負責人證明書(加蓋公章)。

2、 原告委託他人代為訴訟的,應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寫明委託事項、許可權、期限及聯絡**,並提交**人身份證明覆印件,**人為執業律師的,應提交執業證影印件。

3、 原告為香港居民或涉臺、澳及其他地區、國家的當事人委託國內執業律師代為訴訟的,應按照司法部的規定經司法部委託的香港律師辦理公證委託手續。

(三) 證明雙方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證明訴訟請求的證據

1、 交通肇事損害賠償訴訟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

故的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或調解終結事故等證明材料

2、法醫鑑定材料、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傷殘重新評定書。

3、人身受損的,提交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出院證明書、轉院證明書。醫療費發票、傷者誤工工資證明、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殘疾用具**證明、供養人的基本情況證明、交通費住****等。

4、 財務受損的,提交財務損失評估報告,維修發票。

5、 提供訴訟請求中具體請求金額的計算方法和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