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一直不下來對誰有利

時間 2021-06-04 11:21:12

1樓:打下大蝦的大俠

談不上對誰有利,最終還得經過行政調解,調解不成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擴充套件資料

起訴時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起訴狀需要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資訊,即原被告雙方的必要資訊,比如:姓名、****、實際居住地址等必要資訊,還需要寫明原告具體的請求事項,以及原告基於什麼樣的事實理由可要求被告賠償。

另外起訴的時候證據很關鍵,所以要儘可能的準備相關的損失憑證、證明材料等。 在和解或者調解過程中因為某一方的要求在合理性上存在分歧,使得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最後導致和解或者調解失敗的現象是常見的,所以接下來就是不得不走訴訟程式,最後按法院的判決來履行各自的義務。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

2樓:**隨身吧

車禍責任書不出,對雙方都沒有好處。雙方車輛發生車禍,雙方車輛都會造成損傷,若交警不出車禍責任書,那麼保險公司也無法進行賠付,需要車主自行墊付。若車輛與人發生碰撞,雖然車輛損傷小,但行人損傷大,此時肇事者有義務對受害者的醫療費進行墊付。

若事故責任書不出,肇事者也很難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車禍責任書不出的情況

1、車禍責任書不出,交警部門想要雙方先在事故處理科協調處理,若協調不成,才會下達責任認定書。

2、責任認定書遲遲不出是因為事故比較複雜,檢驗和鑑定結果還沒出來,事故認定要經過反覆驗證、鑑定、詢問、調查。通常在事故勘查現場之日起10天內製作完成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若檢驗和鑑定結果已經確定,那麼將在5日之後製作完成責任認定書。責任認定書不容出現紕漏,對於複雜的事故,一個多月未下達責任認定書也是正常現象。

3、事故認定辦案民警已經作出,但由於受害者在事故中可能負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一旦立即宣佈,將不利於機動車一方對受害者墊付醫療費。其目的為了穩定受害者情緒,緩解社會矛盾。

4、 公安機關交警部門可能警力不足,壓按現象嚴重,導致責任認定書推遲出具。

3樓:彭欣欣

一、做出認定的主體不同

交通事故責任是由交警部門依行政職權確定,民事賠償責任是人民法院依司法審判權確定。

在民事賠償程式中,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只能作為認定民事責任的證據之一,而非確定民事責任當事人承擔責任大小的唯一標準。

二、認定所遵循的原則不同

認定交通事故責任遵循過錯原則,即無過錯就無責任,過錯小的為次要責任,過錯大的為主要責任,過錯相當的為同等責任,全部過錯的為全部責任。

而認定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則遵循混合原則,即某些情況下遵循過錯原則,某些情況下遵循無過錯原則。

三、認定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同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可能成為當事人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的依據之一,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使用,包括作為確定當事人是否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的證據。

而民事賠償責任的認定產生的法律後果只能是確定當事人是否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四、認定內容不同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主要是對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引發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進行判定。

民事賠償責任認定是指對賠償義務主體、賠償範圍及賠償金額的確定。

五、承擔責任主體不同

交通事故責任的主體是直接參與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通常包括行人、司機、乘客。

而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主體是交通事故參與人,既包括直接參與的當事人如行人、司機、乘客等,也包括間接參與了交通事故法律關係的人,如車主、保險公司等。

以下情況的事故責任與民事賠償責任主體不完全相同:

1、僱傭關係下形成的交通事故,由僱主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僱員有重大過錯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只針對實際駕駛人即僱員作出責任認定,對僱主的責任不作出任何認定,沒有連帶責任之說。

2、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的,應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事故責任主體與民事責任賠償主體不同,事故主體是未成年人,而承擔責任的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3、車輛出借的情況下,如果出借人出借的車輛有瑕疵,或明知借用人不具有駕駛資格而借用的,對事故的賠償與借用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出借人不是事故責任的主體,但在民事借用中存在過錯)。

4、若車輛參加交強險,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保險公司不是事故的責任主體,但依據法律規定應作為民事賠償責任的主體)。

5、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只能作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無責任的責任認定,不會作出連帶責任的認定)。

六、適用的法律不同

在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時,交通事故責任與民事賠償責任的認定也適用不同的條款。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主要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及各省的地方法規、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規則等。

民事賠償責任認定除適用上述法規外,還適用《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民事法律法規

4樓:

交通,是不是你要說一直不下來對誰有利認定?交通是不是沒下來,對身體有利,對誰都沒有,對對誰都沒有嘞。

5樓:茫茫人海一亮星

交通事故認定書一直不下來對誰有利?只要交通事故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就可以做出事故認定書,不管對方是否住院,如果是賠償調解則有可能是要等出院結算完費用才好調解。

如果已經過了幾個月了則交警部門有可能超期了,您可以到它的上級部門交警支隊法制科或者事故科反映情況。

至於醫療費可以和對方協商,讓對方也適當先分擔點,好減輕您的負擔,畢竟並沒有法律規定強制您要先墊付醫療費用。

交警下達責任認定書有規定的期限的。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6樓:冬瓜湯汁

只要交通事故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就可以做出事故認定書,不管對方是否住院,如果是賠償調解則有可能是要等出院結算完費用才好調解。

如果已經過了幾個月了則交警部門有可能超期了,您可以到它的上級部門交警支隊法制科或者事故科反映情況。

至於醫療費可以和對方協商,讓對方也適當先分擔點,好減輕您的負擔,畢竟並沒有法律規定強制您要先墊付醫療費用。

交警下達責任認定書有規定的期限的。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7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看傷情,來下最後結論。

出事都一個月了交通事故認定書還沒下來,我該怎麼辦啊

8樓:上海笙銘律師

1、如果交通事故中有逃逸、檢驗和鑑定等情形發生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實有可能在一個月內做不出責任認定;

2、如果公安機關違反規定,遲遲不做出責任認定,可以向上一級的部門或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舉報;

3、法律依據: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2008)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2008)第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現場督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

9樓:浮世清風

交通事故認定書下不來的原因一般是:1、事故雙方答不成一致的處理意見;2、有受傷者的,傷者仍在**當中;3、事故現場已被破壞,無法採得有效的證據來進行裁決而還在調查之中。

當遇到(1、3)種情況時,責任雙方應儘快達成協議、積極提供有效的證據共同配合交管部門作出裁決。發生(2)時只有待傷這完全**後,再行處理。

肇事車輛在沒有重大**事故時,應該放行,但駕駛員的駕駛執照應扣留在交管部門。你不必著急,到交管部門瞭解、協商一下即可。交管部門會給一個合理的答覆的。

10樓:半桶子水

好慘,對你深表同情,不過我也不知道怎麼辦,建議你和律師當面談談

11樓:西安李亞林律師

儘快委託當地律師把關。

12樓:郗妃林幼白

找交警交涉,看是什麼原因,可向上級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