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媽媽離婚了,離婚協議書上房子版給了我,但房產證還是爸爸的名字。爸爸想偷偷的把房子賣了,賣的掉嗎

時間 2021-06-04 07:08:59

1樓:遊殤°魅影

房產證上的署名是他的,所以他可以通過合法途徑把房子賣掉。

但已經把房子判給你了,現在他拒絕把房產過給你,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否則即使他把房子賣了,所得的錢也應該是你的。

2樓:明月流光正徘徊

第一,房產證上有幾個人的名字,如果有你母親或者你的名字的話,你父親不能隨意處置房子,必須經過房屋共有人的同意並簽字。這是房產交易的規定,這是為了保護房屋共有人的利益!

第二,他們有離婚協議,你可以根據離婚協議向法院要求你父母履行協議,儘快把房屋產權過戶到你的名下,這樣可以確保你的權益!因為根據法律規定,不動產比如房屋、汽車等等實行的登記制度,在誰的名下就是誰的財產。

第三,因為你們沒有把房屋產權過戶給你,所以在房管局看來,房屋還是家庭的共同財產。

第四,如果沒有把房屋過戶給你,那麼,當你父親又有了孩子的時候,那小孩就有份。當然,其中的二分之一是你母親給你的,那小孩沒有份的,小孩只能從你父親的那一半中分得二分之一,另外二分之一也是你的,也就是說可以分得四分之三的份額。但是,如果你父親有遺囑把他的一半全部留給那小孩的話,你就只有二分之一了(就是你母親的一半財產)。

你爸爸要賣房子,必須經過你媽媽和你的同意並簽字,否則不能出賣的。

但是現在有這樣的事列,就是找一個和你媽媽、和你長得相像的去冒名頂替的去簽字,後遺症很大的。

最好早一些把房子變更到你的名下,那就什麼也不怕了!

3樓:匿名使用者

當初有判給你,那為什麼沒過戶到你名下?房產持有權是你爸爸的麼?這樣的話你可以起訴他。

官司上看看能不能把房產權拿回來,不然也很難,房產證是對特定房產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產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立擔保物權等情況,你看看下面的材料,應該對你有幫助.

一、房產證

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產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房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產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房產證包括房產所有權證和房產共有權證,作為證書之一種,它具有以下特點:(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其他機關無權發放房產證;(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產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產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立擔保物權等情況;(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產的所有權人發放;(4)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二、房產登記

房產所有權,我國現在採取登記取得、公示制度,房產所有權人以房產登記為準。因此,房產物權的取得、設定、變動等須經登記始發生物權法上的效力。所以,房產所有權歸屬的確認須以登記簿上的記載為準,房產證記載的內容須與登記簿上記載的內容相一致才具有證明房產所有權人的作用。

例如,在房產買賣時,房產證的交付並不產生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力,買受人必須在完成過戶登記後才能取得房產所有權;房產證遺失後,房產所有權人並不因此失去房產所有權,權利人可根據登記簿的記載主張和行使權利,並可要求補發房產證。

三、房產證的兩個主要作用

其一,在交易過程中,證明房產的所有權人是誰,但只能起到證明作用,不能產生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力。在房產買賣過程中,買方可以根據賣方提供的房產證確定賣方是否為房產所有權人。但是,為了交易安全,買方還應當到房地產主管機關查閱登記簿,以瞭解賣方是否為真正的房產所有權人及其是否設立抵押等情況。

其二,約束房產登記機關,保證登記機關的秩序和安全。登記簿由登記機關製作並且由其保管,並不在權利人的控制下,如果登記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擅自更改登記簿的內容,權利人的權利就有被損害的危險。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出現,必須向權利人發放房產證。

當房產證持有人發現房產證的內容與登記簿的內容不一致的時候,可以以房產證為據要求登記機關恢復登記並承擔責任。

四、房產證的認識的兩個誤區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房產登記簿的關係,以為房產證是證明房產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實際上,房產證不是房產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它必須與房地產主管機關的登記一致。

其二,混淆證書與不記名**的性質,以為與不記名**一樣,持有房產證就表明對房產證記載的房產擁有所有權。實際上,要取得房產所有權必須完成房產登記,當房產證持有人與房產證上記載的所有權人不一致時,不能證明房產證持有人擁有房產所有權。

假房產證之所以能夠用來行騙,根本原因不在於假房產證偽造得像真的一樣,而在於受騙者不懂房產證的性質與作用以及房地產交易的法律規則。因此,在房地產交易時,只要去登記機關查閱一下登記簿,假房產證便無可遁形,根本上避免上當受騙。

4樓:限量版諸葛亮

叫你媽出面,把房子過戶到你名下! 不然夜長夢多.

我父母離婚了,房子在協議書上寫起來說歸我爸,但是房產證還是我媽的名字,還沒有過戶,但是我爸爸自己白

5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協議如果是在婚姻登記處書寫就有用,這樣不必女方同意。其他如公證等屬於婚內財產約定,除經過法院判決以外,仍需要女方簽字同意才能發放拆遷補償款

6樓:匿名使用者

那肯定要跟你媽說,你媽要是不過戶給人家怎麼辦,人家肯定就不願意買了。

7樓:零亂鎂

按了指印還要公正才有效啊,否則還是要你媽同意

父母協議離婚把房子給了孩子,房產證上寫的還是父親的名字,父親還有權處置房子嗎?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拿父母離婚協議到房產局去凍結該房產的交易,剩下的問題再慢慢解決!

不過畢竟是自己的父親,有事最好商量著來!!!

9樓:

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銀行之看房產證有沒有問題,如果房產證沒有問題銀行就會給他辦抵押!!!(銀行是不會管你家裡的事情)

第二個問題:同樣房子產權每有問題,你父親就可以把房子賣掉,房產局也會給他過戶!!!!!(房產局也不會管你家裡的事情)

如果你父母當年的協議離婚的協議書還在,那麼以後立下的遺囑算應該無效!!(這個問題你最好問律師,我也不是很清楚)

現在你最好叫你父親把房子過戶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