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雙方答不成協議交警不肯放車對方要求把人醫好完全

時間 2021-06-03 19:44:51

1樓:放羊的蛇

跟對方要求沒有關係,責任認定書,是交警隊的工作。

對方一直不配合的情況

劃分責任不必要對方當事人的配合,交警出了責任認定書後一般會幫你們雙方調解,但沒有裁決你賠償多少錢給對方的權力,他調解不成你們可以到法院解決,由傷者起訴你。你說的結案應該是責任認定,是不用對方配合的。這個時間一般是現場勘查後十日內就要做出。

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車子要怎麼才能提得出來

交警出具了責任事故認定書,交警就沒有權力扣留你的車子了,不是你們達成賠償才能放你的車子,出具責任事故認定書後除非傷者向法院起訴訴訟保全由法院才能扣押你的車子。

具體的你可以看一看,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三十九條   第四十六條

另外,該你出的你應該出,都有保險的,只要有發票,你就能報銷。如果過份無理的要求你可以拒絕,比如他說沒治好要住院,如果醫生都說沒這個必要就不用答應他了。關於理賠方面,你有不懂的地方,應該多和保險公司業務員溝通。

要一個他們業務員的**。

2樓:夜深路歸人

這個沒有更好的辦法。只能和對方協商處理。交警在雙方未達成協議之前是不能放車的!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