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騎電瓶車在路上帶了人,被後面小車追尾,造成車尾破損

時間 2021-06-03 13:19:00

1樓:斜陽紫煙

除非你所在地允許電動車載人。否則不可能只是後方全責。一些地方禁止電動車載人,這種情況下你違法在先。可能會減輕後方車的責任。

2樓:凡塵俗世一身輕

騎電瓶車帶人的,被後車追尾,屬於後車全責,由對方的保險公司負責理賠

3樓:丁乙影

這個要看警察是怎麼判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的追尾都是後車的責任,但是你帶人,最主要的是你要行駛在非機動車道,那就是後車的責任,如果你在機動車道,那你自己全責

電動車撞汽車誰的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問題所述,是機動車的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條: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第五十六條 第二款: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五十八條: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參考解決方法:

1、和汽車車主協商;

2、協商不成,讓法院來判。

3、如果自己解決不了這件事,可以當地請一個律師來幫助您。

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訊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衝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樑、陡坡、隧道掉頭髮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說明的情況可以分兩種情況來判責任:

事發路段當時的能見度高的情況下,由於你在路上行駛時沒有注意觀察交通情況,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你需要承擔該事故的主要責任。

事發路段當時的能見度低的情況下,該事故的發生跟車主是有一定的因果關係的,所汽車車主也是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具體解決方法:找汽車車主協商,看能不能達成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維修費用;如果協商不行的話,就需要通過當地法院來進行判決了。

7樓:zy宸

生活中總是會有很多意外發生,現代化越來越高,有越來越多的家庭都有了屬於自己的汽車。可是問題也隨之而來,車多了,容易發生車禍。那你知道如果電動車撞汽車的話,應該是哪個負責嗎?

其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五十六五十七五十八條規定非機動車的駕駛應該遵守相關交通安全的規定,否則出現事故是需要按照規定進行賠償的。而事故的賠償責任一般都是先確定是誰的責任。如果是汽車違反交通法規完成了這一事故,那應該負責,並且應該首先檢視是否有人受傷及時送醫等,然後通過保險公司理賠。

如果是電動車不按照規定行駛造成了這一事故,那應該要負全部責任。但是依照法律規定如果事故發生的醫療費在一萬元以下的話,就應該由機動車來負責。

最後,希望大家開車一定要小心,不管是汽車還是電動車,都要遵守相關規定。

8樓:越來越喜歡

你好,這要讓交警來處理這件事情,依據我們國家的道路安全法,依法處決,要是轎車停在了規定的位置,並且沒有違規現象,那麼就要你進行相關的賠償,反之,如果轎車沒有停在規定的位置,違章亂停的話,那麼當事人就不要進行賠償。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是第五十六條 第二款: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平時這種情況會頻繁發生,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的時候,經常會出現這種剮蹭現象,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你先不要著急,兩人無法和解的話直接報警,如果蹭到他的車,他的車子又在不允許停車的地段,你先看他車子的周圍有沒有警示牌,如果沒有那麼他是有責任的,選擇直接報警或者私下解決,如果受傷一定要先去醫院檢查身體,身體要緊。還有就是直接報警,以防他訛詐你的錢財。

還有一點就是我們非機動車,電動車自行車一類的一定要在自己的區域正常行駛,不要開到機動車道,因為那樣會非常的危險,因為如果有大貨車,車的駕駛室比價高,看不到下面的路況,會造**身安全,現在也有些城市禁止騎電動車帶人,根據法律法規,電動車的最高時速不能超過15公里,因為電動車不用考駕駛證,所以騎行電動車一定要注意安全,尤其是那種大的三輪電動車,撞到人也會有生命安全,並且要上好牌照。

我們的轎車平時停車的時候也要注意,一定要停在規定地區,不要違規停車,造**身安全,車上要裝好行車記錄儀,保證後期報警勘測作為證據,防止有人捏造事實,造成錯誤的審判,最後祝您一路順風,出入平安。

9樓:學英逸應嬌

交警對這起交通事故是怎麼處理的

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沒有

因為認定書上會寫明具體責任的劃分

如果現在沒有的話

我只能做個推想

1.交通法的原則是保護弱者

汽車強於機車

所以不管機車是否有觸犯交通法

汽車都有責任

2.如果機車闖紅燈的情況下

那麼機車佔有一半以上責任

那麼汽車付次要責任

一般6:4劃分責任

3.如果機車沒有闖紅燈情況下

那麼汽車付全責

4.雙方無法說明誰對誰錯的時候

一般以5;5原則劃分責任

因為證明機車沒有觸犯交通法或者說是汽車觸犯交通法的舉證責任在機車的一方

你上述中說

兩邊說不清楚了

沒有目擊證人

汽車那邊如果想耍賴

你也沒有辦法

你除非拿出證據來。

針對第四點

我有點個人建議

希望對你們蒐集證據有幫助

因為你們能越提供多證據

越能幫助交警查出事情真相

你說對吧

我們要客觀出發

不能光說不做事

1.回憶下當時發生車禍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交通紅綠燈都有時間記錄的

2.附近可以有攝像頭

交通攝像頭

或者旁邊商店啊

飯店啊停車場地啊

四周圍都找找

有攝像頭沒有

3.再仔細回憶下

整個過程

有沒有什麼遺漏的地方

也許一個不起眼的問題

就是你們要找的證據

最後我想說的是

一切還是要看交警部門出具的

交通事故認定書

這個最關鍵

他上面會詳細寫明具體情況

以及責任的劃分

因為責任的劃分

就是賠償的劃分範圍

如果你們對認定書不服的話

要當時立刻反映

並拒絕簽字

那麼可以對這份認定書

行政複議一次

如果還是不服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開著電瓶車撞了人,帶著一個人,問下坐在電瓶車後面的人要不要付一定的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是電瓶車後便的人傷了,需要騎電瓶車的人負責的話,則自己要承擔次要責任

如果是撞人的話,則不需要承擔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開的是自行車樣式的小電動車,後面載了個人,無牌照(事後才知道的,賣家一直沒有把牌照給我媽媽),我在最前方,前方無人,忽然後面一輛電瓶車速度飛快的把我撞倒,車上載有一女,之後又碰到最左邊的一個電動車,2輛車都倒地,滑出前面好幾米,最左邊的車則壓在中間那車後面的女的身上。估計無大礙,因為120來,她還自己走上了車。我身上有3處比較大的擦傷,覺得自己骨頭應該沒事,我就沒有跟著去醫院,就等交警過來處理。

交警來後,希望我們私了,當時,我覺得我車子也沒怎麼壞,損失不大,也不想詐人家錢,就想想算了。沒想到,他撞了我,反倒還要我去付責任,交警還讓我出點錢跟他私了,他說我的車因為帶人,無牌照,那個罰下來就要70,車子拖到他們那邊還要幾十塊錢一天的停車費。說我反正肯定是次要責任了,查清楚如果主要責任在他我就和他費用3/7開,我說載人和無牌我願意罰,別的她去醫院的錢我不會給,我自己被他撞了,還要拿錢給他看病?

最後,我媽媽覺得不想麻煩,就照交警說的給他們50塊錢做私了,他們居然不要,嫌少,最後走程式,3輛車被拖走了,我覺得心裡冤得很,自己在前面騎得好好的,被人撞了,還要花冤枉錢,各位懂法律的幫幫我,因為我覺得今天處理事故的警察太不負責任了,這個世道沒天理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情況,後面的人如果沒有過錯的話,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事故由駕駛人負責

電動車代兩個人碰了小汽車出了交通事故,電動車人受傷了。電動車人算為法嗎?

14樓:

電動車載2個人肯定是違法,規定電動車只能允許帶12歲以下的兒童一個。但是還要看交警責任認定是誰違法,不能他說是你的全責就是你的全責,這個千萬不能私了,必須通過交警的認定才能有法律放應,你最將現場拍照或錄影留做證據!

15樓:來自大嵛山島百年難遇的皂莢

一般來說,以前都是保護弱者電動車,可能小汽車的話算小汽車責任的。但是現在的話也要看有誰對誰錯了,如果說電動車逆行啊,載人過多也是不對的,特別是現在國家要求騎電動車也是要帶頭盔的。所以主要還是看電動車他有沒有存在不規範的行為吧。

16樓:徭悠

違反交通法規,不算違法。但民事訴訟避免不了。違反交規,電瓶車帶人,肯定要處罰,又出了交通事故,兩條交通違法並處,賠付資金,但不涉及違法

騎電瓶車變道,後面一個人騎車撞到你,你沒事,後面的人受傷,怎麼辦,誰的責任

17樓:匿名使用者

騎電瓶車變道,後面一個人騎車撞到你,你沒事,後面的人受傷,怎麼辦,誰的責任?

1、後面的車輛追尾的,那麼就是後車全責;不是車速的問題就是沒有保持安全間隔距離的問題;

2、後車撞到了車身的,那麼就是你的責任:變道不能影響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

怎麼辦?逃吧!!!三十六計走為上。

18樓:搖床

變道造成追尾是你的責任

19樓:匿名使用者

變道前,提前50m開啟轉向燈示意,不影響正常車輛通行才能變道。變道車負有主要責任(供參考)。

我在路上正常行駛一輛電動車走後面自己撞摔跤了撞我摔跤瞭然後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我走了,我算不算逃逸

2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看車主的主觀認知,你是被後方電動車追尾,既然有碰撞,應該盡檢視義務。

其次,再看是否屬交通肇事逃逸,且看定義:

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等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資訊,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以上八種行為可以認定為交通事故逃逸行為,並在一些情況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