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傷住院治療警察不處理,對方不賠償我要怎麼辦

時間 2021-06-03 12:04:55

1樓:匿名使用者

出院後,是否構成輕傷、殘疾

建議向司法鑑定中心申請,構成輕傷就是故意傷害罪

你可以到法院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追究刑事責任並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

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打架鬥毆行為,要根據具體情節和後果,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 ,包括警告、罰款、行政拘留。

如果你胡**包庇對方的證據,可以向其上級機關、紀檢監察問道投訴。

至於賠償,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

3樓:匿名使用者

對我造成了重傷。而且警察不辦案,我想警察儘快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去法院刑事自訴;去反瀆局告警察司法不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