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將李家已滿十七歲未滿十八歲的姑娘帶去做老婆算不算犯法

時間 2021-06-16 15:33:32

1樓:蘇嘉琪寶貝

未到法定年齡結婚是屬於違法行為。

《婚姻法》規定: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符合婚姻登記條件,准予結婚登記。

我國婚姻法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2樓:徐其山

如果李家姑娘不願意,張家強行就是犯法。

如果兩人相愛,這種做法是無可厚非的。如果李家父母不同意,但是,李家女兒同意,這也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李家父母同意但是女兒不同意,或者李家父母和女兒都不同意,張家強行帶走,就涉嫌限制人身自由和干涉婚姻自由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三)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那個人要承擔行政責任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一到過年就煩,我老婆動不動就要求去她家過年,我四川的,老婆貴州的

3樓:傑出的豬

一樣,只是我不遠,三小時車,但是年年去三五天,十年貌似全去了,老家沒熱水1不好玩,2不好玩,3不好玩,就是吃吃吃,或者誰誰誰過生都挪到過年,反正年年誰過生保證請吃飯,人生不如意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