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過,可以參加村書記選舉嗎

時間 2021-06-14 15:38:18

1樓:百家百談

受過行政拘留的,不限制參選村書記的選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第十三條規定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一)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2樓:楓葉今秋紅

對於這個問題應該分層次理解:

第一,按照黨章規定,農村黨支部的換屆選舉採取的選舉方法並不是由全體黨員直接投票選舉黨支部書記,而是在全體黨員投票選舉出新一屆的黨支部委員會的組**員之後,由支部委員會的會議再選舉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因此,在黨支部的換屆選舉過程中,普通黨員只是擁有選舉支部委員的權利,而新當選的支部委員才有選舉支部書記、副書記的權利。

第二,黨員的參選權利分為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只要是正式黨員,只要是未因受到黨內處分而正處在限制行使黨員權利的期間,就有參選的權利。在本人的歷史上曾經受過黨內處分或是行政處罰的,只要目前沒在上級黨委決議的限制黨員權利的期間,參選權利不受影響。

第三,即便是擁有參選的權利的黨員,要想成為黨支部委員的候選人以及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候選人,是要經過鄉鎮黨委稽核批准的。鄉鎮黨委稽核批准的不是參選權利,而是成為候選人的資格條件。

3樓:暴迎波

有一個人為了兒子的事情範了一點小事被監外4個月,事情是這樣的現在群眾要這個人出來選村幹部。第一次選票過了一半多,有人看到過了就去告發他說他有黑點他沒有打架把兒子拉開這樣就不能選村幹部了嗎

4樓:匿名使用者

行政拘留在法律上不影響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