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和著作權之間的區別,版權與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時間 2021-06-12 02:17:14

1樓:華律網

沒有區別,版權和著作權一樣,內容相同,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包括:著作權包括以下權利:(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複製權,即以印刷、影印、拓印、錄音、錄影、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九)表演權,(十)放映權,(十一)廣播權(十二)資訊網路傳播權,(十三)攝製權,(十四)改編權,(十五)翻譯權,(十六)彙編權;(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2樓:上海巨集邦智慧財產權**

大多數人認為版權和著作權完全是同一個意思,那麼版權和著作權是人們所理解的那樣嗎.

版權和著作權的區別

在我國,版權就是著作權,沒有區別.版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

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物件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影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臺、出版社等等.

版權的主要目的是以知識的進步促進新作品的複製和在公眾中的傳播,版權通過賦予作者複製和分發的專有權以激勵創作者的創作活動.為了促進公眾的福祉的目的,作者的這些權利有很多的限制,這些限制主要是通過合理使用制度體現來.版權調整的權利涉及到三個利益群體——作者、發行者和使用者.

版權法作為支援知識進步的基礎既要考慮給與創造者和傳播者報酬也要重視支付這些報酬的使用者的合理的權利.從18世紀早期英國開始,版權一直是為了試圖平衡創作者(和他們的出版者)的權利與使用者的權利的產物,現在是將來也是.三個利益群體都在使用版權作品,使用的目的不同,作者用來穿作新的作品,發行人在市場上分發作品,消費者在家中、學校和辦公室使用作品,作者進行創造性的使用,發行者進行商業使用,消費者進行可能涉及也可不涉及商業問題的個人使用.

對版權資料的創造性使用和私人使用會與發行人和企業主控制商業使用的目的發生衝突,這使得平衡各種

競爭利益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使事情更復雜的是,不同團體的成員在不同的時間會有不同的立場.例如,一個作者會希望可以自由的引用他人的作品,卻不希望別人引用自己的作品而自己得不到補償;一個出版商會希望可以出版他人的一本書的一部分,但卻不願給與別人這種優惠;只有消費者的立場是不變的:

他們希望可以自由的使用這些資料.

3樓:知產管家

著作權的物件是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

參考資料:http://baike.baidu.com/item/%e8%91%97%e4%bd%9c%e6%9d%83#1

4樓:自己來平臺

著作權一般指軟體著作權和一般作品著作權。

版權是一般作品著作權的廣泛說法

5樓:匿名使用者

版權和著作權有以下區別:主體不同,版權屬於出版者權,其主體是出版者,著作權的主體是作品的作者,一般情況下自然人為作品的唯一事實作者,自然人以外其他的社會組織和民事主體、只能在特定的情況下才被視為法定作者。客體不同,出版者權的客體為書刊及音像出版物,著作權的客體是作品,著作權法保護的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載體,作品的載體可以有很多種,作品本身只能有一個。

形成的機制不同,版權是一種從屬於著作權的派生權利,出版者版權只能由著作權人授予產生、而著作權基於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產生的權利、我國作品只要一經創作產生就具備作品的屬性,即自動依法產生著作權。內容不同,出版者對其出版作品享有版權,我國著作法規定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期限不同,出版者對作者授權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時限的專有出版權,合同有效期限不超過10年。

版權與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6樓:華律網

沒有區別,版權和著作權一

樣,內容相同,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包括:著作權包括以下權利:(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複製權,即以印刷、影印、拓印、錄音、錄影、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九)表演權,(十)放映權,(十一)廣播權(十二)資訊網路傳播權,(十三)攝製權,(十四)改編權,(十五)翻譯權,(十六)彙編權;(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兩者基本是沒有區別的,版權是過去的名詞,現在都叫著作權。

8樓:東經淚

頂二樓,很全面、專業

版權,出版權和著作權各是什麼意思,之間的區別與聯絡

9樓:匿名使用者

版權=著作權。

《著作權法》

第五十七條 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

出版權不屬於狹義著作權,是與狹義著作權有關係的“鄰接權”的一種。狹義著作權+鄰接權=廣義著作權。

出版權由圖書出版者(與著作權人不是同一人)享有。

《著作權法》

第三十一條 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出版該作品。

題外話:著作權人也可以控制出版行為,但著作權人控制出版行為分別源自兩項著作權權能:複製權與發行權,而非出版權:

《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五)複製權,即以印刷、影印、拓印、錄音、錄影、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10樓:毓政苑

解答如下:

版權即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

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 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物件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影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臺、出版社等等。

出版權是文字作品及一部分美術作品享有的主要權利,也是戲劇、**等作品享有的權利之一。嚴格地講,出版是複製的一種方式,包括在複製權中。但是,出版在各種複製方式中佔最重要的地位。

構成版權意義上的出版,必須有兩個條件:

第一,必須是經作者同意之後,以製作複製品形式公開其作品;

第二,有關作品必須被複制夠一定數量,能“滿足公眾的合理需求”,才成其為出版。

11樓:

版權和著作權是一個概念

出版權是著作權下的一個權項,有完整著作權就有出版權,著作權人也可以把出版權許可給他人使用。希望這樣的解釋能回答你的問題

版權和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12樓:華律網

沒有區別,版權和著作權一樣,內容相同,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包括:著作權包括以下權利:(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複製權,即以印刷、影印、拓印、錄音、錄影、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九)表演權,(十)放映權,(十一)廣播權(十二)資訊網路傳播權,(十三)攝製權,(十四)改編權,(十五)翻譯權,(十六)彙編權;(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13樓:上海巨集邦智慧財產權**

大多數人認為版權和著作權完全是同一個意思,那麼版權和著作權是人們所理解的那樣嗎.

版權和著作權的區別

在我國,版權就是著作權,沒有區別.版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

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物件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影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臺、出版社等等.

版權的主要目的是以知識的進步促進新作品的複製和在公眾中的傳播,版權通過賦予作者複製和分發的專有權以激勵創作者的創作活動.為了促進公眾的福祉的目的,作者的這些權利有很多的限制,這些限制主要是通過合理使用制度體現來.版權調整的權利涉及到三個利益群體——作者、發行者和使用者.

版權法作為支援知識進步的基礎既要考慮給與創造者和傳播者報酬也要重視支付這些報酬的使用者的合理的權利.從18世紀早期英國開始,版權一直是為了試圖平衡創作者(和他們的出版者)的權利與使用者的權利的產物,現在是將來也是.三個利益群體都在使用版權作品,使用的目的不同,作者用來穿作新的作品,發行人在市場上分發作品,消費者在家中、學校和辦公室使用作品,作者進行創造性的使用,發行者進行商業使用,消費者進行可能涉及也可不涉及商業問題的個人使用.

對版權資料的創造性使用和私人使用會與發行人和企業主控制商業使用的目的發生衝突,這使得平衡各種

競爭利益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使事情更復雜的是,不同團體的成員在不同的時間會有不同的立場.例如,一個作者會希望可以自由的引用他人的作品,卻不希望別人引用自己的作品而自己得不到補償;一個出版商會希望可以出版他人的一本書的一部分,但卻不願給與別人這種優惠;只有消費者的立場是不變的:

他們希望可以自由的使用這些資料.

出版權與著作權有什麼區別,著作權和出版權是一個概念嗎?有什麼區別?

小辰辰 出版權 是指出版者對其依法出版的圖書和報刊所享有的權利,權利主體包括圖書出版者和報刊出版者。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出版權包括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約定期間內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和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 報紙 雜誌的版式 裝幀設計享有的專有使用權。而且專有出版權不得轉讓。出版權是著...

著作權和版權的區別是什麼,版權與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華律網 沒有區別,版權和著作權一樣,內容相同,根據 著作權法 的規定,著作權包括 著作權包括以下權利 一 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 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 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 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 篡改的權利 五 複製權...

文學版權和著作權,文學版權和著作權

首先,版權包含文字,美術,軟體等著作權。你說的文學著作權屬於版權。其次,人的作品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最後,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