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被盜物業該負責任嗎,家裡被盜 物業有責任嗎

時間 2021-06-09 23:07:24

1樓:阿派說說說

物業需要負責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索要賠償。打官司勝訴的機率為70%具體要看警察調查的結果,如果戶主有較大責任,那麼可能敗訴。如果勝訴也最多賠償30%的損失。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樓:鑽誠投資擔保****

小區物業職責範圍:

1、物業維修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國家對物業管理的標準,對其經營管理的物業進行維修和技術管理,包括對房屋安全與質量的管理、對房屋維修技術的管理以及對房屋維修施工的管理;

2、物業裝置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業裝置主要有給排水裝置、燃氣裝置、供暖裝置和通風裝置、電氣裝置等;

3、物業環境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有義務對住宅小區的環境進行管理,使其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具體包括汙染防治、環境保潔、環境綠化等;

4、物業管理安全:物業公司應當採取各種措施,保障業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對小區的治安進行管理,對小區的消防安全進行管理以及對出入小區的車輛與人員進行管理。

住宅樓低壓供電設施管理職責:使用架空線路供電的,高層樓以樓內配電箱為界,多層樓以樓外牆為界。界限以內(不包括配電箱和計費電度表)至使用者的供電線路及裝置,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修、管理。

使用地下埋設線路供電的,以電纜進線兀接箱為界。界限以內(不包括兀接箱和計費電度表)至使用者的供電線路及裝置,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護、管理。供水設施管理職責:

高層樓以樓內供水泵總計費水錶為界,多層以樓外自來水錶為界。界限以外(含計費水錶)的供水管線及裝置,由供水部門負責維護、管理;界限以內(含水錶井)至使用者的供水管線及裝置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護、管理。

3樓:物業屋

首先你要報案並且公安機關破案,才能確定你的損失,其實你要證明是因為物業公司或保安失職造成的你的損失

4樓:

有責任,雖然不是很多!

但是已經體現了他的危險性了!

一定要賠償的!

家裡被盜 物業有責任嗎

5樓:華律網

如果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有關於這方面的規定,那麼物業公司就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如果沒有這方面的約定,就要詳細分析物業公司在財產丟失過程中存在的過錯。如果主要責任在於物業公司,那麼也需要進行賠償。

第一,要看物業公司在被盜事件中盡沒盡安全防範義務。物業公司承擔的安全防範義務是有限的,僅指一般意義上的防範。如設定門崗、門禁、外來人員或車輛登記、日常巡邏、監控維護等。

物業公司如果做到以上幾點,比如各崗位都有正常工作記錄等,那就是盡到了安全防範義務。或雖然有一項或幾項沒做到,但與業主被盜沒有關係,也算盡到安全防範義務。此種情況下物業公司無責任。

如果是由於物業不履行義務導致業主被盜,比如攝象頭損壞長時間未修(注意是長時間)、門崗登記制度不利、巡邏不及時之類的事情,導致業主被盜,物業需承擔一定的責任。第二,看你們之間的合同約定,如果合同約定承擔業主被盜的安全防範責任的話,那麼就要由物業承擔。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樓:巨昶釁琇

樓主你好:

物業是否賠償請看以下分析

首先,物業只負責公共部位的設施裝置及財產安全,車輛是您的私有財產,不在物業費包括的範圍之內,所以丟失車輛只能由您自己負責,但是,如果業主繳納了物業費,在物業應有的工作範圍之內,物業沒有履行自己的職責,沒有按規定正常巡查小區安全,或者保安發現偷盜未制止,以及小區監控設施早已損壞,物業沒有及時維修而給案件偵破增加了難度,物業是有責任的。

所以呢,你應該先蒐集證據。包括保安當天巡查記錄,進出車輛登記,如果保安沒有按規定做到這些,那物業有責任,你整理好這些證據去和物業協商此事,協商不成。直接起訴法院,只要你又那些證據,法院會判物業賠償你一部分責任。

最後建議你,自己私有財產包括車輛應存放到指定有人看管的停車場,那樣會安全很多。即使丟失,也會有專人承擔責任。小小的看車費換來的是您的財產安全不受損失

望採納補充下,因任何理由拒交物業費都是違法的,如果認為物業不作為,可以起訴法院要求減免物業費,但是不能拒交物業費。

7樓:明白婆婆

1.可以告。《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報警,他們是有責任的,因為物業費裡就有設施維修費用,除非你物業費沒交。

9樓:紀季萇泰鴻

你應該先看看你們小區跟物業公司籤的協議,然後再瞭解物業公司是否盡了自己的職責,如果他們沒儘夠職責,他們應該有責任的,如果他們指責儘夠了,你沒必要告他們

10樓:稅曜葛建柏

一般情況而言,物業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

一、根據物業服務合同來界定

家中被盜物業該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至關重要的是取決於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是怎麼樣規定的,通常情況下,物業服務合同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都進行明確的約定。如果有了明確的約定,物業服務企業就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之規定,向物業主張賠償權利。

二、根據責任義務的履行來界定

這種要求是要看小區物業是否存在違反物業管理合同,存在疏忽大意,或者過失比如應當有值班而沒有值班,或者應當進門查證而沒有讓小偷混入等等,必須證明物業存在過錯,否則,如果物業公司已經履行了職責,那麼你們就沒有辦法起訴,因為物業公司不是萬能的,不可能保證沒有像這樣的事情發生,公安局還會被盜。

業主家中被盜,物業公司要承擔責任嗎?

11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物業管理條例》第35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同時,該法第47條第1款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由此可知,物業公司接受業主的委託,為業主提供管理服務,物業公司究竟提供什麼樣的服務由業主和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來約定。物業服務企業應該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為業主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管理服務,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物業公司沒有負責業主的財產安全防範義務,那麼業主家中被盜,物業公司不需要承擔責任。

12樓:圓點說法

業主家中被盜,物業應否承擔責任?

13樓:高律師法律

如果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有關於這方面的規定,那麼物業公司就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如果沒有這方面的約定,就要詳細分析物業公司在財產丟失過程中存在的過錯。如果主要責任在於物業公司,那麼也需要進行賠償。

業主家裡被盜,物業需要承擔責任嗎

14樓:華律網

如果簽訂的物復業管理合同

制有關於這方面的規定,那麼物業公司就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如果沒有這方面的約定,就要詳細分析物業公司在財產丟失過程中存在的過錯。如果主要責任在於物業公司,那麼也需要進行賠償。

第一,要看物業公司在被盜事件中盡沒盡安全防範義務。物業公司承擔的安全防範義務是有限的,僅指一般意義上的防範。如設定門崗、門禁、外來人員或車輛登記、日常巡邏、監控維護等。

物業公司如果做到以上幾點,比如各崗位都有正常工作記錄等,那就是盡到了安全防範義務。或雖然有一項或幾項沒做到,但與業主被盜沒有關係,也算盡到安全防範義務。此種情況下物業公司無責任。

如果是由於物業不履行義務導致業主被盜,比如攝象頭損壞長時間未修(注意是長時間)、門崗登記制度不利、巡邏不及時之類的事情,導致業主被盜,物業需承擔一定的責任。第二,看你們之間的合同約定,如果合同約定承擔業主被盜的安全防範責任的話,那麼就要由物業承擔。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5樓:小妖狽兒

物業的管抄理內容是對小區清潔bai衛生、綠化、公共du秩序維護,共同公用裝置設zhi施的養護的一個

dao管理行為。業主家裡被盜屬於業主私有財產,責任人是業主,與物業沒有直接關係,但是在業主家裡被盜期間,物業是否盡職?例如物業管理範圍內,小區保安是否在崗,小區監控設施是否完好,沒有直接聯絡也可以間接影響業主的財產安全。

這是需要調查取證的。如果因此業主不繳納物業管理費,這是一個很棘手的問題。

16樓:望歌郗曼雲

物業應協助業主報案,配合公安機關破案,提供相應的資料,給予業主案發後的幫助(建議業主報案、建議業主保護現場)。

物業責任主要以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是否有財產保管服務、是否有財產被盜賠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