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是園林綠化公司,在外省經營,辦了外管證。現在我們要交

時間 2021-06-08 10:04:41

1樓:匿名使用者

到外省經營 要到施工所在地 交稅

交的稅包含 營業稅 及附加稅 還有所得稅工程造價 150萬 分包給別人130萬 交稅是以150萬元交的總包方應該代扣代繳分包人承擔的流轉稅金 然後以總包人的身份在施工地交稅

150萬元的營業稅及附加 計算出來在施工地交營業稅納稅地點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異地施工,無論總、分支機構還是跨地區設立的不符合二級分支機構條件的專案經理部(包括與專案經理部性質相同的工程指揮部、合同段等),其營業稅納稅地點的規定是一致的,均應在應稅勞務發生地申報繳納營業稅以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防洪費等稅費。

所得稅看下面規定:

總機構直屬的專案部跨區施工情形。一般由總機構與建設方簽訂施工合同,且直接以總機構的名義組織施工。施工企業憑有效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回機構所在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但是建築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的專案經理部(包括與專案經理部性質相同的工程指揮部、合同段等),根據國稅函[2010]156號檔案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要按專案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由總機構向專案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並由專案部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總機構扣除已由專案部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後,按照其餘額就地繳納。

2樓:米蘭小魚兒

在施工地繳納營業稅等、在登記地交企業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