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以做大生意需資金週轉為由,借錢並承諾第二天歸還,而實際是

時間 2021-06-06 12:16:41

1樓:花看葉茂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物件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

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事實上這不能算做詐騙,檢察院和法院不會同意以詐騙罪對其進行訴訟。

即便不定詐騙罪,起訴一樣是可以判他還錢的,只要你有充足的證據。

2樓:晴天小憨

這不算是詐騙,只是借款,因為他不是用某樣看起來等價但實際不等價的東西或其他跟你換某樣東西,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從中獲取不合理的利益,而只是跟你借錢,至於借錢的理由是不受你控制的,你所能控制的只是借錢或不借錢,如果借錢了,那麼錢的支配權是對方的,對方對於錢的任何支配方式都可以,而你是有借條的,所以你們之間只存在債權債務的關係,不存在詐騙行為,你只需拿著他的欠條去法院要求他還錢即可,但是欠條上如果有明確的還款時間,那就只能是過了還款時間還未還款時才可以去法院申請借錢方還款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拿出賭博的證據。

交朋友屬於什麼法律

4樓:浪漫劍人

交盆友屬於生活事實

行為,不屬於法律事實,更不可能屬於法律行為。法律行內為以意思容表示為要素,必須有行為意思、表示意思加法效意思,很顯然,這些構成要件中,交朋友的行為缺少法效意思。再說,交朋友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一個行為,他是一連序列為的組合。

以交友為名借錢觸犯哪條法律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同學,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兩人之間借錢,不好認定為詐騙罪,因為已經還了一部分,這屬於民事行為,另外還要看數額大小,你可以去法院起訴。(有書面的借條或欠條嗎?

)謝謝。

有人利用我的真實姓名,****在交友**未經本人同意,釋出交友資訊,影響嚴重,如何法律維權?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先於這個交友**的管理員溝通 .

溝通不了的話直接起訴 .

7樓:傲視軒轅

你先找到公佈的人再說追究責任吧。

可以通關站內****讓管理者刪除登陸的資料,這個他們是沒有任何所要承擔的責任。

8樓:大眾置業法律網

先與**聯絡,實在不行就報警。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查到是某人所謂

但是查詢起來麻煩

一般不會處理的

只有聯絡**管理員刪除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