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故意陷害車碰到他了,我被判拘留七天,多月了,我還能報警嗎

時間 2021-06-06 11:41:56

1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是治安拘留

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被告是公安局,公安局需要對你的行為澄清,否則怎麼說別人誣陷,你都被拘留了,怎麼辯解啊

2樓:堵嬌潔

你可以上訴,從新起訴

3樓:匿名使用者

能報是能報,但有證據更好

別人故意陷害車碰到他了,我被判拘留七天,一個多月了,我還能報警嗎?

4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拘留不就是報警了嗎?你不能重複報警,如果你對拘留處罰不服,可以申請複議,複議結果不服的還可以行政訴訟。

5樓:法律小屋

你可以申請複議,你可以具體諮詢下律師

6樓:買珈藍月

應該說是報警察事故料是不行了!但是你可以報警察(110)報按呀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講清楚了到法院起訴它麼!

事情過去快一個月了,我還能報警去抓緊她嗎?

7樓:匿名使用者

1:事情過去了一個月,可以報警抓人。

2:如果屬於治安案件。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治安處罰的追訴時效是六個月。

3:如果是刑事的盜竊案件可以分四個等級如下:

a數額較大的追訴期限為五年

b數額巨大的追訴時效為十年

c數額特別巨大追訴時效為十五年

d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並巨大的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追訴時效為二十年。

4:司法認定盜竊標準如下:

a: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為起點 ;

b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

c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

8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兩年內都可以,是不是盜竊都不好說,就算認定是盜竊,抓到了也就是一般的盜竊行為,如果只有這一起案子,標準夠刑事案件了,不過情節顯著輕微,估計最多判半年緩1年,可能檢察院都不起訴,拘留幾天後就能取保候審了,都不用託關係。

小夥,去開房是要付出一點代價滴。

9樓:匿名使用者

兩年以內,盜竊罪,金額較大的(2000元以上)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她退贓的話,可不追究刑事責任或只拘留

有人故意劃傷我的車,報警後,可以得到賠償嗎?

10樓:文化永生

故意劃傷他人車輛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如果毀損的財物價值達到5000元以上的,就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會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況嚴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積極賠償受害者損失。

毀損的財物價值達不到5000元,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按治安案件處罰,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未成年人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一)結夥鬥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擴充套件資料:

故意毀壞財物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犯罪物件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但是,如果行為人所故意毀壞的是本法另有規定的某些特定財物,危害其他客體要件的,應按本法有關規定處理。

例如,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裝置、易燃易爆裝置、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則第2章有關罪名論處。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毀滅,是指用焚燒、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損壞,是指使物品部分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

毀壞公私財物的方法,有多種多樣。但是,如果行為人使用放火、決水、投毒、**等危險方法破壞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以本法分則第2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關犯罪論處。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毀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壞手段特別惡劣的;毀壞急需物品引起嚴重後果的;動機卑鄙企圖嫁禍於人的,等等。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是一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3條規定,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同時按該條例第8條規定,責令行為人賠償損失。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獲取財物而是將財物毀壞。這是侵犯財產罪中毀財型犯罪與其他貪利型犯罪的根本區別。犯罪動機各種各樣,一般是出於個人報復或妒嫉等心理。

除本法特別規定的失火、過失決水、過失**以及過失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裝置、易燃易爆裝置、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犯罪需按有關條文追究刑事責任外,過失毀壞公私財物的,不構成犯罪,屬於民事賠償問題。

11樓:好問手機律師

找到行為人,可以讓其賠償,找不到,不賠償,公安也沒有賠償的義務。

12樓:匿名使用者

賠償是當然可以得到的,是否能挽回損失那是要看**的判斷了,定罪麼,應該也就是故意損壞他人物品,不會很重

13樓:房宛白

你的這些問題只有**才能回答你。

14樓:在桃花島喝茶的劉表

只要抓到這個劃車的人完全可以挽回你的損失的!

車子被別人故意砸了,人已經確定了,他要負責嗎?

15樓:百度律師

1、故意砸他人車輛,屬於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違法或犯罪行為。如果屬於屬於以發洩情緒、尋求刺激、逞強耍橫、無事生非為主觀目的的隨意毀壞公私財物(自然包括他人車輛),數額達到2000元以上的構成尋釁滋事罪。

如果同時符合尋釁滋事罪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則以相對較重的量刑罪名處罰。

受害人或他人報警後,**會依法追究相關涉案人員的違法或犯罪責任,至於故意或隨意毀壞他人財物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案刑法275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立案追訴:

a、故意毀壞公私財物造成5000元以上損失的。

b、故意毀壞公私財物3次以上的。

c、糾集3人以上公然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

d、具備其它嚴重情節的。

3、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違法責任。

盜竊、搶奪、哄搶、詐騙、敲詐勒索或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5、構成尋釁滋事罪的,依法應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人民法院認定為,糾集多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法應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6、尋釁滋事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26條第三款,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7、公民、法人因為過錯給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他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應當承擔責任,沒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責任的承擔責任。

8、公民、法人損壞了國家的、集體的、他人的財產,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75條、293條

司法依據《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1》33條

司法依據《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條、2條、3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06條、117條

16樓:上大三方的說法

那肯定負責啊,誰砸的你的車誰負責。

有人故意把車停在我店門口,我給潑了半盆髒水,對方報警我被拘留了三天冤不冤?

17樓:世界之窗

也冤也不冤!現在這社會沒有一點勢力背景,你隨便潑人家車上髒水,報警的話,警察肯定會處理你,因為你破壞了人家的財物,而人家停你那,你不報警,私自處理,不罰你罰誰?下次直接讓交警貼條!

看看他還敢不敢!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冤不冤的問題,是不值得!太不值了!

19樓:wei淚娃娃

一點也不冤,故意停在你的門口,你可以撥打報警**讓交警部門進行處理!嚴重者扣分罰款,甚至可以叫拖車拖走!

市區內停車,或者沒有及時駛離這種違章停車情況只罰款200元不扣分。

高速公路上無故停車,或者在非緊急情況下在緊急車道上停車,將會扣6分,罰款200元。

違章停車屬於違反禁令標誌、警告標誌、禁止標線、警告標線指示的,一般是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