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封寫了哪些自然史,布封寫過哪些書?

時間 2021-05-06 05:46:41

1樓:y神級第六人

《松鼠》《自然史》

布豐(georges louis leclere de buffon,1707—1788)法國博物學家,作家,生於蒙巴爾城的貴族家庭。從小受教會教育,愛好自然科學。26歲入法國科學院,後擔任****(植物園)主任,被法蘭西學院接受為院士。

[編輯本段]簡介

布豐2023年出生在法國,他的父親是法國乙個地區的領主,還當過議會議員。殷實的家境使布豐不必為柴公尺油鹽煩心。十幾歲時,布豐在父親的意願下學習法律。

2023年,布豐遇到了一位瑞典數學家,在他的影響下,布豐學習的重心放到了數學領域。幾年後,布豐跨越英吉利海峽到達英國。在那裡,他被英國的學術氣氛所感染,並折服於大科學家牛頓的理論,開始埋頭研究物理學。

回到法國後,他一邊將英國學者的著作翻譯成法文,一邊自己進行研究,發表科學**。2023年,他獲得了皇家科學院合作院士的頭銜,並榮任皇家植物園的總管。從此,他的研究方向又轉向了動植物和地球演化。

廣泛的興趣、深入的鑽研和優美的文筆,是布豐的長處,也是他完成浩瀚的36卷《自然史》的保障。這部巨著內容廣博,包括地球、鳥類、礦物、卵生動物等知識,是除了無脊椎動物以外的植物界和動物界的完整自然史。也許是出身貴族的緣故,布封藐視「低階」的無脊椎動物,不願降低自己的身份來研究這些動物。

但是,不要因此而否定布豐的科學精神。他對實驗非常重視,認為唯有實驗才能澄清一些生物的概念。因此在必要時,他也會脫掉自己的豪華襯衫,親自對動物做實驗。

貧困可以使人消沉,富貴可以使人浮躁,而林奈與布豐顯然克服了貧困和富貴的負面影響。百科全書式的《自然史》的寫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必須耐得住寂寞,靜下心來鑽研,沉迷於聲色犬馬的貴族是做不到這一點的。布豐的著作給後來的研究者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優美動人的文筆也將法國公眾的興趣引向了生物學領域中。

布豐的另一貢獻是將神學排斥在科學研究之外。綜合各方面的資料,布豐認為地球的年齡不可能如《聖經》所顯示的只有幾千年的歷史,地球年齡起碼也有10萬年以上。布豐還大膽地提出,人應當是動物中的一員。

他在著書立說中,都是以實際的證據為依據進行論述,而不是引用宗教的教義。擺脫了宗教的束縛,生物學的大發展才成為可能。

不過,布豐對林奈的動植物分類體系並不贊同。通過對動物繁殖的研究,布豐承認「種」的劃分是正確的,符合自然界的真實面貌

布封的自然史主要包括哪些?

2樓:匿名使用者

三十六冊的巨著《自然史》。這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類史、動物史、鳥類史和礦物史等幾大部分,綜合了無數的事實材料,對自然界作了精確、詳細、科學的描述和解釋,提出許多有價值的創見。破除各種宗教迷信和無知妄說,把上帝從宇宙的解釋中驅逐出去,這是布封對現代科學的一大貢獻。

他堅持以唯物主義觀點解釋地球的形成和人類的起源,指出地球與太陽有許多相似之處,地球是冷卻的小太陽;地球上的物質演變產生了植物和動物,最後有了人類;人類的進化不是如聖經《創世紀》所說的,人類的祖先亞當、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有了智慧型,而是在社會實踐中獲得了知識,增長了才幹。布封觀察、研究大地、山脈、河川和海洋,尋求地面變遷的根源,開了現代地質學的先河。尤其在物種起源方面,他倡導生物轉變論,指出物種因環境、氣候、營養的影響而變異,對後來的演化論有直接的影響。

達爾文稱他「是現代以科學 眼光對待這個問題的第一人」(《物種起源》導言)。《自然史》的文學價值也很高,其中關於動物活動形態的描繪尤富於藝術性。作者以科學的觀察為基礎,用形象的語言勾畫出各種動物的一幅幅肖像,還通過擬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傾向。

3樓:卡

布封畢生從事博物學的研究,每天埋頭著述,四十年如一日,終於寫出三十六冊的巨著《自然史》。這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類史、動物史、鳥類史和礦物史等幾大部分,綜合了無數的事實材料,對自然界作了精確、詳細、科學的描述和解釋,提出許多有價值的創見。破除各種宗教迷信和無知妄說,把上帝從宇宙的解釋中驅逐出去,這是布封對現代科學的一大貢獻。

他堅持以唯物主義觀點解釋地球的形成和人類的起源,指出地球與太陽有許多相似之處,地球是冷卻的小太陽;地球上的物質演變產生了植物和動物,最後有了人類;人類的進化不是如聖經《創世紀》所說的,人類的祖先亞當、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有了智慧型,而是在社會實踐中獲得了知識,增長了才幹。

布封的著作是什麼?用幾年寫完的?

4樓:筆有千秋業

我先給你介紹一下布封:

布封(georges louis leclere de buffon,1707—1788)法國博物學家,作家,生於蒙巴爾城的貴族家庭。2023年起擔任****(植物園)主任。他用畢生精力經營****,並用40年時間寫成36卷巨冊的《自然史》。

布封是人文主義思想的繼承者和宣傳者,在他的作品中慣常用人性化的筆觸描摹動物。他寫的課文中的《馬》就被賦予了人性的光彩,它像英勇忠義的戰士,又像馴服誠實的奴僕,像豪邁而獷野的遊俠,又像典雅高貴的紳士。布封的《馬》被選入七年級課文,《松鼠》被選入人教版課本課文。

你的問題的答案是:他用40年時間寫成36卷巨冊的《自然史》。

請參考!

5樓:2006格羅索

布封(georges louis leclere de buffon,1707—1788)法國博物學家,作家,生於蒙巴爾城的貴族家庭。2023年起擔任****(植物園)主任。他用畢生精力經營****,並用40年時間寫成36卷巨冊的《自然史》。

6樓:匿名使用者

《自然史》和《生態水域史》

布封寫過哪些文章

布封 自然史**閱讀

7樓:王芳一山洞

布封:《自然史•動物素描》,江蘇人民出版社出版,2005

《自然史》的作者是誰?

8樓:

布封(1707-2023年),十八世紀法國偉大的博物學家。布封少年時期就熱愛自然,2023年,他結識一位年輕的英國公爵,一起遊歷了法國南方、瑞士和義大利。在這位公爵的家庭教師、德國學者辛克曼的影響下,他開始研究博物學。

2023年,他被任命為皇家御花園和御書房總管,直到逝世。

9樓:the丶

布豐,法國著名學者、~

有誰知道布封的自然史全集???

10樓:所宸

只有馬,網上不好找,建議你去買本看

馬人類所曾做到的最高貴的征服,就是征服了這豪邁而剽悍的動物——馬:它和人分擔著疆場的勞苦,同享著戰鬥的光榮;它和它的主人一樣,具有無畏的精神,它眼看著危急當前而慷慨以赴;它聽慣了兵器搏擊的聲音,喜愛它,追求它,以與主人同樣的興奮鼓舞起來;它也和主人共歡樂:在射獵時,在演武時,在賽跑時,它也精神抖擻,耀武揚威。

但是它馴良不亞於勇毅,它一點兒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它的動作:它不但在駕馭人的手下屈從著他的操縱,還彷彿窺伺著駕馭人的顏色,它總是按照著從主人的表情方面得來的印象而奔騰,而緩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動作都只為了滿足主人的願望。這天生就是一種捨己從人的動物,它甚至於會迎合別人的心意,它用動作的敏捷和準確來表達和執行別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覺到多少它就能感覺到多少,它所表現出來的總是在恰如人願的程度上;因為它無保留地貢獻著自己,所以它不拒絕任何使命,所以它盡一切力量來為人服務,它還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於捨棄生命以求服從得更好。

以上所述,是一匹所有才能都已獲得發展的馬,是天然品質被人工改進過的馬,是從小就被人養育、後來又經過訓練、專為供人驅使而培養出來的馬。它的教育以喪失自由而開始,以接受束縛而告終。對這種動物的奴役或馴養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於我們看到它們時,很少是處在自然狀態中。

它們在勞動中經常是披著鞍轡的;人家從來不解除它們的羈絆,縱然是在休息的時候;如果人家偶爾讓它們在牧場上自由地行走,它們也總是帶著奴役的標誌,並且還時常帶著勞動與痛苦所給予的殘酷痕跡:嘴巴被銜鐵勒得變了形,腹側留下一道道的瘡痍或被馬刺刮出一條條的傷疤,蹄子也都被鐵釘洞穿了。它們渾身的姿態都顯得不自然,這是慣受羈絆而留下的跡象:

現在即使把它們的羈絆解脫掉也是枉然,它們再也不會因此而顯得自由活潑些了。就是那些奴役狀況最和婉的馬,那些只為著擺闊綽、壯觀瞻而餵養著、供奉著的馬,那些不是為著裝飾它們本身,卻是為著滿足主人的虛榮而戴上**鏈條的馬,它們額上覆著妍麗的一撮毛,項鬣編成了細辮,滿身蓋著絲綢和錦氈,這一切之侮辱馬性,較之它們腳下的蹄鐵還有過之無不及。

天然要比人工更美麗些;在乙個動物身上,動作的自由就構成美麗的天然。你們試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地生活著的馬匹吧:它們行走著,它們賓士著,它們騰躍著,既不受拘束,又沒有節制;它們因不受羈勒而感覺自豪,它們避免和人打照面;它們不屑於受人照顧,它們能夠自己尋找適當的食料;它們在無垠的草原上自由地遊蕩、蹦跳,採食著四季皆春的氣候不斷提供的新鮮產品;它們既無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別無任何庇蔭,因此它們呼吸著清新的空氣,這種空氣,比我們壓縮它們應佔的空間而禁閉它們的那些圓頂宮殿裡的空氣,要純潔得多,所以那些野馬遠比大多數家馬來得強壯、輕捷和遒勁。

它們有大自然賦予的美質,就是說,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貴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馬則都只有人工所能賦予的東西,即技巧與妍媚而已。

這種動物的天性絕不兇猛,它們只是豪邁而獷野。雖然力氣在大多數動物之上,它們卻從來不攻擊其他動物;如果它們受到其他動物的攻擊,它們並不屑於和對方搏鬥,僅只把它們趕開或者把它們踏死。它們也是成群結隊而行的,它們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純粹是為著群居之樂。

因為,它們一無所畏,原不需要團結禦侮,但是它們互相眷戀,依依不捨。由於草木足夠作它們的食糧,由於它們有充分的東西來滿足它們的食慾,又由於它們對動物的肉毫無興趣,所以它們絕不對其他動物作戰,也絕不互相作戰,也不互相爭奪生存資料。它們從來不發生追捕乙隻小獸或向同類劫奪一點東西的事件,而這類事件正是其他食肉類動物通常互爭互鬥的根源:

所以馬總是和平生活著的,其原因就是它們的慾望既平凡又簡單,而且有足夠的生活資源使它們無需互相妒忌。

在所有的動物中間,馬是身材高大而身體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勻稱、最優美的;因為,如果我們拿它和比它高一級或低一級的動物相比,就發現驢子長得太醜,獅子頭太大,牛腿太細太短,和它那粗大的身軀不相稱,駱駝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動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說只是些未成型的肉團。顎骨過分伸長本是獸類頭顱不同於人類頭顱的主要一點,也是所有動物的最卑賤的標誌;然而,馬的顎骨雖然很長,它卻沒有如驢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相反地,它的頭部比例整齊,卻給它一種輕捷的神情,而這種神情又恰好與頸部的美相得益彰。

馬一抬頭,就彷彿想要超出它那四足獸的地位。在這樣的高貴姿態中,它和人面對面地相覷著。它的眼睛閃閃有光,並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長得好,並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驢耳太長;它的鬣毛正好襯著它的頭,裝飾著它的頸部,給予它一種強勁而豪邁的模樣;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蓋著、並且美觀地結束著它的身軀的末端:

馬尾和鹿、象等的短尾,驢、駱駝、犀牛等的禿尾都大不相同,它是密而長的鬃毛構成的,彷彿這些鬃毛就直接從屁股上生長出來,因為長出鬃毛的那個小肉樁子很短。它不能和獅子一樣翹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雖然是垂著的,卻於它很適合。由於它能使尾巴兩邊擺動,它就有效地利用尾巴來驅趕蒼蠅,這些蒼蠅很使它苦惱,因為它的**雖然很堅實,並且滿生著厚密的短毛,卻還是十分敏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