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說修理費用大於汽車本身價值,不給修車,怎麼辦

時間 2021-06-05 20:40:49

1樓:劉武陵

過了六年,不管跑多少。也進入“老年”。他給你算“殘值”,是有點狠。你可以要求他提高點。也很有限了。你,怎麼也算不過保險公司的,人家要盈利,高薪養了“精算師”的。

2樓:清風而你

折舊是這樣算的60000x(1-7x12x0.006)=29760(實際價值)所以,保險公司的賠您29760元,然後車歸保險公司處理,這才是正確的演算法。具體7年幾個月您可以細算,我是按7年整來算的,家庭用車月折舊率0.

6%,其他車,貨車1.1%、計程車1.1%的月折舊率(從行駛證登記日期算,到出險那天止,看有幾個月,不足一月的不算折舊)。

3樓:冷曼華夕淑

在汽車修理店發生的任何事故,無論是人員、車輛或者第三者出現損失,你所上的交強險、三者險、車損險都不承擔賠償責任的。

如果是修理店的人員移動車輛造成的修理工受傷,那麼由修理店自己賠償;如果是車主自己移動車輛造成的修理工受傷,則由車主賠償。

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車損險買了6萬,就算處理也不能只給1.5萬。否則保6萬有什麼意義?難道你們與保險公司有一方騙保或詐保?

這個問題要看保險合同如何約定?而且還必須仔細地閱讀才行。估計保險公司在約定中鑽了你的空子。或者保險合同是6年前簽訂保6年或10年?

車輛修理費高於保險公司定損怎麼辦

5樓:交通亦法龜

車輛定損,是依據車輛壞情況對車輛損失的估算,在驗損公估報告中會寫明具體損壞部位及損壞情況,其中包含:更換零部件費用及工時費,再扣除殘值。如果你根據驗損報告中記載專案進行維修,證實你所維修部位均是交通事故造成,是可以依據你實際維修費用進行賠償的,但需要你提供維修部門的正規修車發票及修車明細。

6樓:王麟

這4.03萬是修理廠收的?他當時不是參與定損了麼?多餘的1.3萬是修什麼部位?是不是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保險公司定損時有些配件保險公司定損為修理,但是作為車主你堅持要更換。

第二有不是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如其他事故造成的損失一同修理。

第三保險公司給你定損的**是市場二類維修企業的修理**,但是你選擇4s店修理。

面對你說的這個情況你首先要搞明白為什麼有差額。然後才能確定保險公司怎麼賠償你。

如果是以上的三種情況有以下三種應對辦法。

第一種對於你堅持要更換的配件建議當著修理廠和保險公司的面說清楚,如果因為不予更換造成的其他損失或安全隱患由保險公司及修理廠承擔。對於你自己堅持要更換的與保險公司協商,實在協商不成可以和保險公司共同請第三方定損機構(物價局或者公估公司)進行重新定損。但是其實這樣的辦法解決不了太大的問題。

唉第二種情況沒有辦法除非你能舉證是這次事故造成的否則只能自己承擔。

第三種情況就要看你入保險時怎麼投保的了。如果你沒有保特約專修廠條款那麼你就看特別約定中有沒有特約出事故後按照非4s店**來定損。如果沒有特約你這個官司可以贏,如果特約了也不是說你的官司就贏不了。

這個要找個相對專業點的律師幫你打官司了。

唉~~~~~~~~~~~~~~~~~~~~希望能幫到你

7樓:零點尋歡

因為定損時你一定簽過字,這個時候找保險公司沒他們不會再認賬,如確實是保險公司和修理廠一起定的損,建議訴訟解決,權當了解一下我國的司法制度,也是對自己的一個提高。

8樓:冤家情郎

想知道你的車價是多少?是什麼事故?保險公司有人到現在取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