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調社冰數往高了調??想下個月按新的社

時間 2021-05-05 17:10:47

1樓:王元頁

社保局辦理,這月申報,下月按新基數扣費

單位參保的,單位統一調整,由單位向社保局申報繳費工資

個人參保的,本人拿身份證去參保的社保局,申請繳費基數變更

2樓:小敏

網上社保調基數截止到7月25號。如果你沒調基數的話就會被自動上調10%。

3樓:會算帳

每年社保基數都是七月二十五日前進行調整,遇節假日不順延。

4樓:懶起畫蛾眉是我

要看你申報了沒有,如果還沒有申報,可以把他減員然後再增員,注意第二次增員時要把基數填寫正確。如果申報了,那只能等下個月,因為調整基數一年只能調一次,一般每年七月份。所以地稅局不會輕易給你調基數的。

等到下個月,你按照上面說的方式,先減後增,就可以調基數了。但只是用於少數人的情況,如果很多人都弄錯了,這種方式是不行的,因為地稅部門會發現問題。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根據國家的政策來執行的

6樓:中智信元

社保繳納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準備工資表這些證明。一般是這月調整基數申報,下月按新基數扣費。

社保基數只能調高不能調低嗎

7樓:星願下的期盼

既能調高也能調低。

1.社保基數總趨勢是逐步調高的,因為工資收入和最低工資標準都在逐步增加。年度社保基數一旦確定,就不能再變更,下一年度的繳費基數應提前三個月申報。

2.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則示,各地調整社保繳費基數,主要是基於上一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但社會平均工資的統計範圍主要為規模以上企業人員的平均工資,農民工等低收入群體並沒有納入進去。

3.繳費基數上調後,低收入人群的社保個人繳費比例會更高,這對低收入者是不利的,也可能會加大企業的繳費負擔。

擴充套件資料

社保基數申報的注意事項

1.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乙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2.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而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

3.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8樓:風和日麗丨

社保基數是可以調低的。但是社保基數總趨勢是逐步調高,因為工資收入和最低工資標準都在逐步增加。

年度社保基數一旦確定,就不能再變更,下一年度的繳費基數應提前三個月申報。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則示,各地調整社保繳費基數,主要是基於上一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但社會平均工資的統計範圍主要為規模以上企業人員的平均工資,農民工等低收入群體並沒有納入進去。繳費基數上調後,低收入人群的社保個人繳費比例會更高,這對低收入者是不利的,也可能會加大企業的繳費負擔。

按照現行規定,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這意味著,對於工資達不到平均工資60%的職工來說,要按照高於本人工資的基數進行繳費。也就是說,在平均工資和繳費基數連年**、而個人工資沒有上調的情況下,這部分人的實際到手工資是變少的,收入「被下降」。

**財經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表示,社保繳費是與參保者退休後的待遇相關的,只有達到了一定的繳費水平,才能達到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繳費水平過低,則其養老金水平仍然較低。也就是說,繳費水平要隨著平均工資的提高而提高,未來的待遇水平也會跟著提高。

目前,中國社保由單位和員工個人共同繳納,五項社保的具體繳費比例各地有所區別,但大致分別為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個人工資的20%和8%;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約10%和2%;失業保險:

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約2%和1%;生育保險:單位繳納約0.8%,個人不繳費;工傷保險:

單位繳納約2%,個人不繳費。

9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根據國家的規定,繳納社保基數,是根據職工

的月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的提高,就提高了繳費基數,如果職工的工資沒有提高, 就不調整繳費基數,但是低於社會平均工資60%時,要根據社會平均工資的60%繳費。因此,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只能提高,不能降低。

第二,靈活就業人員是按照社會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社保部門從社會平均工資的60%到300%之間設定了不同的繳費檔次,參保人可以自行選擇檔次繳費,如果你當年選擇高檔次的,下年也可以選擇高檔次的,是可以選擇的。

10樓:田野心語

1、社保基數總趨勢是逐步調高,因為工資收入和最低工資標準都在逐步增加。

2、年度社保基數一旦確定,就不能再變更,下一年度的繳費基數應提前三個月申報。

11樓:我我是隨風

是的 本繳費年度 內不能變更繳費基數

需要變更的話

在下一繳費年度提前三個月申報

12樓:袁保險

基數是採用省級人平收入。所以一般不因人而異,如果因人而異,又會出現很多漏洞,其趨勢是年年遞增,因為收入都在遞增哈,相反地地領取時,也會遞增

每年社保基數調整時間是幾月啊?

13樓:輕財經

有的地區是每年四月開始調整,有的是七月,還有的地區不跨年度,每年的一月。無論是幾月調整,都得等當地當年的社平工資數額公布後,從規定的調整月開始多退少補。

第一,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的調整,是根據本人工資和社會平均工資的變化進行調整的。每年調整一次。

第二,城鎮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是根據本人月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如果本人工資沒有變化,原則上不做調整,只有低於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高於社會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

第三,靈活就業養老保險參保人,由於沒有工作,無法確定工資收入,則根據社會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各地根據自身情況,確定幾個不同檔次,由參保人自己選擇。

第四,由於各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公布時間不統一,調整基數的時間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之後。

14樓:匿名使用者

社會保險每年可調整基數是4月。

每年2月-5月,參保單位須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徵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

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乙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而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1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4月 最遲5月底之前

換新單位,社保基數可以調高嗎? 20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社保基數乙個年度調整一次,你今年的基數是按照去年的全年收入調整的,同樣明年的收入是按照今年的總收調整的,不用著急.

17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的繳納是按個人的收入水平決定的,收入越高相應的支出的保險費用越高,當然保險公司的理賠也會相應的增加。具體繳納的保險費用最好不要高過自己相應的收入應繳納的保險費用。

1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只要是新調入其他單位,按新收入重新核定的時候是可以變基數的。我上個月剛做的,這個員工4月已經核過基數了,5月來我們公司按新核定的工資增員的時候原基數是可以變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辦抄

理報增人力資源部bai操作就可以,其標準有兩個:乙個是du按照當地平均繳費水平繳納zhi,乙個是dao公司按照你的實際工資水平繳納,關鍵看公司如何執行的。

像你這個情況,公司直接按照標準可以報增,不一定等到四月份。

繳納社保的基數是按照稅前工資,還是稅後工資計算的呢?

20樓:匿名使用者

五險一金的基數是稅前工資。

社保繳費基數指公司上一年度員工工資總額,實踐中不一定完全等於工資總額。根據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三倍為上線,60%為下線。超下線按下線繳費,超上線按上線繳費,區間按員工工資額度繳費(工資總額包括工資、補助、獎金及其它國家規定納入社會保險基數的內容,並不單純指每月發放的工資淨領額度)。

21樓:匿名使用者

社保基數按照稅前工資計算。社保扣除是稅前列支的。

但是基數的確定,譬如上海的話,如果你是剛到新公司,按你第二個月(也就是足額發放月份)為基數,如果你在此公司已經工作超過一年,基數調整時候按你上年月平均工資作為基數。(此處講的工資都是稅前工資)

22樓:鄒衛

社保繳費基

數是怎麼確定的

職工個人以上年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用人單位以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政策規定,當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時,以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如,2023年最低繳費基數為780元,武清區、寶坻區、靜海縣、寧河縣、薊縣經區縣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可核定為680元);職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如,2023年最高繳費基數為3900元),超過300%的部分,不作為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也不作為計發社會保險待遇的基數。

對於新參加工作(包括職工流動到新單位)的職工,其用人單位和職工以職工本人取得的第乙個月工資收入作為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當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時,以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收入高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